1、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的规定 8.1.2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结构类型、房屋高度、设防烈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要求。结构抗震等级的划分宜符合表 8.1.2 的规定。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 表 8.1.2设 防 烈 度结 构 类 型6 7 8 9房屋高度(m) 25 25 35 35 35 35 25框架结构框 架 四 三 三 二 二 一 一房屋高度(m) 50 50 60 60 50 5080 80 25 25框 架 四 三 三 二 三 二 一 二 一框架剪力墙结构剪力墙 三 三 二 二 二 一 一 一 一房屋高度(m) 60 60 80 80 35
2、3580 80 25 25一般剪力墙 四 三 三 二 三 二 一 二 一框支落地剪力墙底部加强区三 二 二 二 二 一 不宜采用 不应采用剪力墙结构框支层框架 三 二 二 一 二 一不宜采用不应采用单层厂房结构 铰接排架 四 三 二 一注: 设防烈度为 6 度的建筑(建造于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除外)可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应符合本章有关的抗震构造要求; 框架剪力墙结构中,当剪力墙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不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 50时,其框架部分应按框架结构的抗震等级采用; 有框支层的剪力墙结构,除落地剪力墙底部加强区外,均可按一般剪力墙结构的抗震等级取用; 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 设防烈度为 8 度的丙类建造且房屋高度不超过 12m 的规则的一般民用框架结构(体育馆和影剧院除外)和类似的工业框架结构,抗震等级可采用三级; 对设防烈度为 6 度、7 度的地区,当采用有框支层的剪力墙结构时,其房屋高度分别不宜超过 120m、100m。 本表所列结构,除铰接排架外,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剪力墙即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的现浇剪力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