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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违法行为处罚统一裁量参考标准(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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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常见违法行为处罚统一裁量参考标准(仅供内部参考)一、 建 设 工 程1、煤矿未依法取得“六证”不得从事生产(擅自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违反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依据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现场处理:(初检)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地方政府关闭,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煤炭、采掘设备,并处违法所得的 15 倍罚款。2、已关闭的煤矿擅自恢复生产的。违反特别规定第十三条。依据特别规定第五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地方政府关闭,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煤炭、采掘设备,并处违法所得的

2、 15 倍罚款。3、非法煤矿(私开、私采未履行任何手续) 。违反(1)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2) 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依据(1) 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2) 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现场处理:(初检) (1)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拒不停止造成资源破坏的依法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2)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地方政府关闭,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2)没收违法所得及煤炭、采掘设备,并处违法所得的 15 倍罚款。4、独眼井。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关闭。 (建议地方政府予以关闭)5、对批准的安全设

3、施设计做重大变更未再审批并组织实施的;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产的。违反特别规定第八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内容、时间) ,并处罚款。行政罚款:处 50200 万元;对煤矿负责人处 315 万元罚款。6、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擅自施工。违反煤矿安全检查条例第三十五条。依据(1)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2)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五条;(3) 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 (1)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并处罚款, (2)责令停止施工。 (3)责令停产整顿(时间、内容) 、并处

4、罚款。 (复查) (2)拒不停止施工的,移送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行政罚款:(1)处15 万元罚款。 (3)处 50200 万元;对煤矿负责人处 315 万元罚款。7、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 (复检)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产整顿或追究刑事责任。行政罚款:处 5 万元以下罚款。8、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未批准)擅自投入使用或组织生产的。违反(1)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2)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3) 特别规定第八条。依据(1)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八条;(2)

5、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3) 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 (1)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并处罚款;(2)责令停止生产可并处罚款;(3)责令停产整顿(内容、时间)并处罚款。行政处罚:(1)处 15 万元罚款;(2)处 510 万元罚款;(3)处 50200 万元罚款。9、煤矿建设工程安全条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投入生产。违反(1)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2)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依据(1)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2)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或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现场处理:(初检) (1)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

6、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2)责令停止生产。 (复检) (2)移送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行政罚款:(1)处 1050 万元罚款;(2)处 510 万元罚款。二、 安全管理(监察、培训、改制)14、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年产超核定能力;月产超当月计划 10;一个采区同一煤层布置 3 个(含)以上采面或 5 个(含)以上掘进面同时作业;主要采掘提升运输设备未按计划检修;煤矿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违反特别规定第八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内容、时间)并处罚款。行政罚款:处 50200 万元对煤矿负责人处 31

7、5 万元罚款。15、未按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费用。违反(1) 矿山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建2004119 号) ;(2)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1)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三条;(2)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现场处理:(初检) (1)责令限期改正;(2)责令限期改正或责令立即停2止使用。 (复查) (1)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2)不改正或不立即停止使用的罚款或停产整顿。行政罚款:(1)处15 万元罚款;(2)处 15 万元罚款,对主管或责任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16、拒绝、阻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现场检查。违

8、反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三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五条。现场处理:(初检)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行政处罚:510 万元罚款。17、采用密闭、栅栏等手段隐藏现场作业地点或事故隐患、藏匿或销毁有关安全记录和资料。违反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五条。现场处理:(初检)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行政罚款:510 万元罚款。18、提供虚假图纸资料、证件、记录等情况、制造虚假现场、挪借他矿的设备和仪器仪表应付监察。违反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五条。现场处理:(初检)警告可以并处罚

9、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行政罚款:510 万元罚款。19、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七十条、七十五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行政罚款:315 万元的罚款。20、不依照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致使煤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五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须的资金。 (复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1、个体私营煤矿的投资人有第 1

10、8 项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发生重伤事故或一至二人死亡事故;(2)发生三至九人死亡事故;(3)发生十人以上死亡事故。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五条。行政罚款:(1)处 25 万元罚款;(2)处 510 万元罚款;(3)处 1020 万元罚款。22、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一周内未按规定带班入井或未建立入井登记档案及登记虚假的。违反特别规定第二十一条。依据特别规定第二十一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行政罚款 315 万元23、未向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违反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依据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

11、期改正。 (复检)逾期未改正罚款。行政罚款:5 万元以下。24、未建立健全各种责任制度;未组织制定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复检)责令煤矿停产停业整顿。25、未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复检)责令煤矿停产停业整顿。26、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复检)责令煤矿停产停业整顿。

12、27、未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复检)责令煤矿停产停业整顿。 28、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有第 22、23、24、25 项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够刑事处罚的:(1)发生重伤事故或者一至二人死亡事故;(2)发生三至九人死亡事故;(3)发生十人以上死亡事故。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行政罚款:(1)处 25 万元罚款;(2)处 510 万元罚款;(3)处 1020 万元罚款。29、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违反安全生产

13、法第六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七条。现场处理:(初检)对责任人员警告,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 千元1 万元罚款。30、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违反(1)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2)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依据(1)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3七条;(2)同上。现场处理:(初检) (1)对责任人员警告,可以并处罚款;(2)同上。行政罚款:(1)处 5 千元1 万元罚款;(2)同上。31、拒不执行煤矿安全检查机构及其煤矿安全检查员的监察指令。违反(1)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2)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3)

14、 特别规定第十八条。依据(1)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2)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七条;(3) 特别规定第十八条。现场处理:(初检) (1)煤矿企业警告,并处罚款;(2)责任人或主管人员警告并处罚款;(3)吊销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行政罚款:(1)处 5 千元1 万元罚款;(2)个人 5 千元1 万元罚款;(3)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32、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复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15、,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 千元2 万元罚款。33、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复查)责令停产整顿,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 千元2 万元罚款。34、 (1)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不合格上岗的;(2)未按规定对井下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不合格入井的。违反(1)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2) 特别规定第十六条。依据(1)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2) 特别规定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 (1)责令限期改正;(2)责令限期改

16、正,并处罚款。 (复检) (1)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2)责令停产整顿。行政罚款:(1)5 千元2 万元罚款;(2)1050 万元罚款。35、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无证上岗的。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依据(1)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或(2) 特别规定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复检) (1)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2)责令停产整顿。行政罚款:(1)5 千元2 万元罚款或(2)10 万元50 万元罚款。36、一个月内三次或以上发现煤矿未按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

17、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七条。现场处理:(初检)提请地方政府对煤矿予以关闭。37、未按规定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复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 千元2 万元罚款。38、未在有较大危险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密闭、栅栏、主要硐室、煤仓上口、立井上口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复查)责令停产停业整

18、顿,并处罚款。行政处罚:5 千元5 万元罚款。39、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复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 千元1 万元罚款。40、安全设备(瓦斯监控设备、通风设备、各种传感器、矿山提升绞车及其防护保险装置、人车、罐笼、电机车、矿车及连接装置、钢丝绳、变电站及防爆开关、防爆电机、水泵、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等)的安装、使用、监测、改进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

19、正。(复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 千元5 万元罚款。41、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监测。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复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 千元5 万元罚款。42、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帽、工作服、自救器、防尘口罩、绝缘靴等) 。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复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行政罚款:1 千元5 万元。43、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

20、的设备、工艺。4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复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 千元5 万元罚款。违反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项。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责令停产整顿(内容、时间) ,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0200 万元罚款;矿长 315 万元。44、煤矿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不按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违反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依据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并处罚款。行政罚款:对煤矿负责人处 315 万元罚款。45、对煤矿存在

21、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和行为未立即停止生产排出隐患,仍进行生产的。违反特别规定第八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内容、时间) ,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0200 万元罚款;矿长 315 万元罚款。46、三个月内两次或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进行生产的。违反特别规定第十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提请地方政府关闭煤矿吊销矿长“两证” 。47、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复检)责令

22、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10 万元罚款。48、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变更“六证”进行生产的。违反特别规定第八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内容、时间) ,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0200 万元罚款;矿长 315 万元罚款。49、煤矿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协议。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八条。现场处理:(初检)认定该协议无效,对主要责任人罚款。行政罚款:210 万元。50 进行较为危险的作业,未安排专门

23、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复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行政罚款:处 210 万元罚款。51、将煤矿承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煤矿(矿井)承包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力内容的承包合同)进行生产的;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或再次转包;将采掘面、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违反特别规定第八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内容、时间) ,

24、并处罚款。行政罚款:处 50200 万元罚款;矿长:315 万元罚款。52、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改正。(复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3、煤矿企业没有为其服务的专业矿山救护队(未建立矿山救护队或就近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或煤矿企业矿山救护队未配备必要的救护装备、器材、仪器以及不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工作。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

25、三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七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 千元1 万元罚款。三、 “一通三防”54、 (1)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不可靠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八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2)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不立即停产排出隐患仍进行生产的。违反特别规定第八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0-200 万元;矿长 315 万元。55、 (1)矿井无反风装置或反风装置不能保证

26、正常使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二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5(2) (同上)仍进行生产的。违反特别规定第八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责令停产整顿(内容、时间) ,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0200 万元;矿长 315 万元。56、 (1)井下爆炸材料库、充电室未按规定做到有独立的通风系统。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2) (同上)仍进行生产的。违反特别规定第八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

27、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0200 万元;矿长 315 万元。57、 (1)井上无符合规定的消防水池,井下无完善的消防管路。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一十八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2) (同上)仍进行生产的。违反特别规定第八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0200 万元;矿长 315 万元。58、井上下未配备、设置符合规定的消防材料库。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五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59、井下各种硐室

28、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六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60、永久性防火墙未按规定管理。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四十七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61、高瓦斯矿井使用架线电机车巷道未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或经过煤层巷道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七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62、井下机电硐室、低瓦斯矿井使用架线电机车巷道未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违反

29、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一条、三百四十七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63、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未使用阻燃输送带、未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三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64、矿井无完善的防尘供水管路。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二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65、采掘工作面没有防尘供水管路。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二条。依据煤矿安全监

30、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66、无隔爆设施或隔爆设施不符合要求。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67、掘进井巷未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七条、一百五十四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68、采煤机、掘进机未装设内、外喷雾装置以及工作时未喷雾降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九条、一百五十四条。依据煤矿安

31、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69、煤矿矿井无独立的通风系统或通风系统不符合要求。6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七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复查)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70、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监控系统。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八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复查)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71、高瓦斯矿井未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五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复

32、查)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72、未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九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行政处罚:处 12 万元罚款。73、煤矿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包括高瓦斯、低瓦斯矿井) 。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八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复检)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车整顿。74、瓦斯超限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违反特别规定第八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内容、时间) ,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0200 万元;矿长 315 万元。75、 (1)未

33、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六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行政罚款:五千元2 万元。(2)专职瓦斯检查员数量不足的仍进行生产的。违反 特别规定第八条 。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内容、时间)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0200 万元;矿长 315 万元。 76、瓦斯检查员下井不携带光学甲烷监测仪。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九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 千元2 万元罚款。77、巷道贯通前,停掘的工作面未保持正常通风、未按规定检查瓦斯。违反

34、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八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 千元2 万元罚款。78、爆破作业未执行“一炮三检”或未由专职放炮工操作。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六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行政罚款:3 千元2 万元罚款。79、煤矿井巷及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一百三十五条、一百三十六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复检)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并处罚款。行

35、政罚款:5 千元10 万元罚款。80、入井人员有携带烟草和点火用具下井以及在井下发现烟头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 千元2 万元罚款。81、 (1)井下无风、微风、循环风、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风;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三条、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二十八条、一百二十九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 千元2 万元罚款。(2) (同上)仍继续生产作业的。违反特别规定第八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内容、时间) ,并处罚款。

36、行政处罚:50200 万元;矿长 315 万元。82、 (1)一台局扇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作业地点供风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2) (同上)仍继续生产作业的。违反特别规定第八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内容、时间) ,并处罚款。行7政处罚:50200 万元;矿长 315 万元。83、随意停开局扇。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一百二十九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

37、。84、报废巷道或盲巷(长度超过 6 米不通风的巷道)不及时封闭。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五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行政罚款:1 千元2 万元罚款。85、临时停工的地点无风又未采取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等措施禁止人员入内。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一百四十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 千元2 万元罚款。86、井巷中的风流速度不符合要求。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行政罚款

38、:5 千元2 万元罚款。87、煤矿井下及各作业地点、硐室的温度超过或低于规定的温度又未按规定采取措施。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 千元2 万元罚款。88、矿井不采用机械通风或随意停开主要通风机。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一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行政处罚:处 12 万元罚款。89、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井,回采结束后不及时封闭采空区、开采容易自然或自然煤层的矿井未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

39、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行政处罚:处 12 万元罚款。 90、煤矿井下通风未使用符合行业标准的抗静电、阻燃风筒。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行政处罚:处 12 万元罚款。91、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未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复检)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车整顿。92、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未实行风电闭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

40、第一百二十八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复检)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车整顿。93、煤巷、半煤岩巷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八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限期达到要求;(复检)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车整顿。四、 采煤、掘进、巷修94、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选定自燃发火观测站点、建立观测系统和预测预报制度、采取灌浆充填等措施及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仍进行生产的。违反特别规定第八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内容、时间) ,并处罚款。行政罚款

41、:50200 万元;矿长 315 万元罚款。95、 (1)采用独头采煤不能保证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的(三角煤、残留煤柱按规定开采的除外) ;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2) (同上)仍继续生产的。违反特别规定第八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内容、时间) ,并处罚款。行政罚款:50200 万元;矿长 315 万元罚款。96、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自燃和易燃煤层(薄煤层除外)采用前进式采煤的。违反特别规定第八条。依据特别规定第十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停产整顿(内容、时间) ,并处罚款。行政罚款

42、:50200 万元;矿长 315 万元罚款。97、无作业规程施工或虽有作业规程但未组织工人学习、贯彻。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五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8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98、非正规采煤作业规程未按规定审批。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99、作业地点情况变化时未及时修改补充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九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43、万元罚款。100、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未按作业规程规定设置前探支护、裸体巷道施工无安全措施、拉门前未给好抬棚。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一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101、支架构件不全、未按规定刹实帮顶。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二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102、由下向上掘进 25 度以上的倾斜巷道时、未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七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

44、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103、掘进巷道贯通前,未按规定距离停止一个掘进面作业,并在被贯通巷道的预透点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八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104、采煤工作面与巷道连接处 20 米范围内未加强支护,安全出口不可靠。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105、采煤工作面伞檐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一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

45、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106、采煤工作面未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空顶作业、缺少支护及有失效柱子。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107、麽擦式金属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未逐根进行压力试验,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 8 个月后未进行检修或检修后未做压力试验投入使用、支架初撑力达不到要求。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三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1

46、08、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无安全措施。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四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109、采掘工作面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五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110、采煤工作面空顶距离、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六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11

47、1、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未制定安全措施。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七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112、井筒大修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井巷维修无安全措施。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二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113、维修巷道或砌碹巷道施工时未按规定架设临时支护。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三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114、巷道失修超过规定及巷道高度、断面不符合法定要求。9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二十一条、五十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千元2 万元罚款。115、煤矿在有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条件下从事采掘作业;在未加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铁路、水体下面开采;在地温异常或者热水涌出的地区开采,未编制专门设计文件和报主管部门批准。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七十九条、八十一条、一百七十九条。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八条。现场处理:(初检)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行政罚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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