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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科技金融汇编.doc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1236413 上传时间:2018-06-19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12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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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1178 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强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发展,发挥其在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一支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群体,是我国技术创新的主要载体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创新带动就业、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

2、挥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各部门、各地方采取多种措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仍然面临着融资渠道不畅,创新人才缺乏,支撑创新的公共服务不足,政策环境有待完善以及自身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集中各方力量,汇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激发创新活力,拓展发展空间,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带动广大中小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供重要支撑。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产学研

3、合作,应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一)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联合开发项目、共同培养人才。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中根据产业链需要,大力吸纳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继续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通过科技特派员、创业导师等方式组织科技人员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二)推进科技中介机构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继续实施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产业集群、服务基层科技专项行动。加快建设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驿站和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继续推进技术转移等专业化联盟建设。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专门的成果转化机构。推进各类技术转移机构专

4、业化、社会化和网络化发展,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开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类财政性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移。结合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鼓励拥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自主创业,领办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等重大任务,通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方式,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吸纳和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实现技术升级。在十城万盏、十城千辆、金太阳等试点示范工程中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作用,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产品。三、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四)发挥科技

5、园区和基地的集聚作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以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及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等为载体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在国家高新区开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工作,通过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项目实施,吸引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专业特色、产业链关系向国家高新区集聚。培育集群品牌,形成龙头企业。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培育功能,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网络化建设。(五)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根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引导各级政府的专项资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倾

6、斜。构建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提供服务。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结合区域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形成支撑与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企业集群。四、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六)加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和试点带动,整合资源,以用为本,推进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开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题服务行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设计、信息、研发、试验、检测、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服务。(七)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开放科技资源。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基础设施和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进一步向

7、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支持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为企业提供检测、标准等服务。引导和支持各类基础条件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进一步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研究实验条件。(八)加强知识产权与标准服务。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专题培训,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能力,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养专业人才。在知识产权信息查询与分析、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及纠纷处理等方面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吸纳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工作,鼓励

8、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联合制订技术标准。(九)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化专业机构的作用。促进从事管理咨询、注册咨询、会计事务、审计事务、法律援助、人才培训、国际技术转移等专业服务的社会化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支持建立汇集各类专业机构的信息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各类服务需求提供网络支撑。鼓励专业化机构通过培训、示范等多种方式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推广应用创新方法。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各类专业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充分发挥驻外使领馆科技处组、各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信息与中介服务作用,在项目推荐、人才引进、信息收集等方面为科技型中

9、小企业开展多种形式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到境外拓展业务,开发市场,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五、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十一)深入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组织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通过创新投入方式和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加强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创新型试点城市和部分省市开展的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十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对纳入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科技计划

1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信贷原则,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提供信贷支持。积极探索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性融资方式。利用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科技支行等方式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进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项目评审。组织开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鼓励各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设立多层次、专业化的科技担保公司和再担保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通过风险补偿和奖励等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或自主知识产权

11、产业化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服务。进一步深化科技保险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十四)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投资体系建设。鼓励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为种子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实施力度,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倡导私募股权基金和各类社会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有效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投资的资金供给量。(十五)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

12、股权代办系统等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促进作用。扩大股权代办转让系统试点范围,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内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系统,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板及其它板块上市融资。大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改制上市进程。探索利用债券工具和信托工具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六、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十六)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已有政策落实力度,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对于研发投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达到 5%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探索多种形式的鼓励、补贴机制。(十七)进一步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力争逐年稳定增加

13、中央财政预算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规模。创新支持方式,扩大资助范围,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规模,带动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十八)充分利用科技计划资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大国家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星火计划、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研究建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国家 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比例。七、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十九)完善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梳理和评估已经出台的政策法规,针对

14、突出问题补充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地方结合本地情况,制订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型试点城市和部分省市开展的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开展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的先行先试。(二十)实施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吸引人才的政策。结合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等各项国家人才重大工程的实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吸引和凝聚创新创业人才。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人才需求,提供信息咨询、专业培训等服务。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建立定向、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聘用人才给予适当

15、补助支持。(二十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中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及时分析问题、采取措施,保证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继续实施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减免政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既是一项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的长期战略任务,也是当前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求。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各地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制定相应落实办法,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落实。科学技术部二一一

16、年五月十二日*长沙高新区为企业申请扶持资金 2 亿元去年长沙高新区共帮助企业申请各级政府科技扶持资金达 2 亿多元,大大缓解了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此外,高新区不断加强与金融资本及商业银行等的合作力度和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政府债券、信托基金、国家资金和社会资本等资源,建立由高新区、投资商、金融机构等多方合作的开发模式,从而推动专业产业园区、重点科技平台、配套功能区等方面的开发建设。 长沙高新区网站*创新基金强力推动安徽企业创新发展在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发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2011 年度第一批立项项目公告中,安徽共获立项项目 210 项,获资助金额 1.325 亿元,占全国份

17、额 5.5%,立项数超出去年全年的 8.8%,金额接近去年全年水平,位居全国第 7。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实施以来,安徽省共获立项项目1035 项,获支持资金 6.53 亿元。获创新基金资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催生了一大批专利成果,显著提升了安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创新基金项目支持下,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5 项,已成国内稀土永磁行业知名的技术创新基地。截至去年,安徽获创新基金资助的企业共申请专利 3049 项,获授权专利 2609 项;其中发明专利 526 项,软件著作权 857 件,软件产品 547 个;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技

18、术标准 425 项。在创新基金支持下,一大批企业由小到大,成为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小巨人”,成为安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安徽巨一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通过实施“汽车传动系装配线及关键装备开发”等创新基金项目,已成长为总资产过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据安徽省科技厅对该省获创新基金支持的 736 家企业统计,有近一半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依托创新基金项目,许多企业迅速做大做强。安科生物成为安徽首批在创业板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大讯飞在“博思智能中文平台”“面向手机应用的语音软核产品”等创新基金项目支持下,建成了国际化的智能语音平台,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安徽获创新基金支

19、持的企业中,已有 11 家企业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成功上市,另还有 13 家和 20 家企业分别完成或进入上市辅导期。通过创新基金的引导,各类创新资源要素正加速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聚集,培育了工大高科、阳光电源等一批技术领先、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广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据统计,安徽省创新基金项目 90%分布在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资源环境、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分别占立项总数的28%、 20%、 19%、13%、9% 、6%;获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已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850 项,研发新产品 3600 多个;吸引本科以上人才1.2 万人,引进“百人计划”“千人计

20、划”、学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100 多名。据对 300 家承担创新基金项目企业的统计,项目实施后企业的销售收入、出口创汇、上缴税收和净利润分别比项目实施前增加了 180%、200%、170%和 160%。此外,创新基金带来的传导效应,已吸引金融、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对科技型企业的投入超过 40 亿元,有效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和融资难状况,推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安徽省科技厅*重庆市加快推动园区科技型企业发展近日,重庆市科委与重庆高新区联合召开 2011 年科技企业工作会议,对高新区部分科技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并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正式出台了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办法、

21、高层次人才鼓励办法等一系列力度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对园区企业和科研院所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及高层次人员落户高新区工作或创业给予奖励扶持。 一是择“优”扶持。对获得全市十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新产品单位分别给予 20 万元和 10 万元的奖励。 二是择“强”支持。对获得国家和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的企业按照获得上级奖励经费的 10%给予配套,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企业给予最高 200 万元的奖励。 三是择“新”鼓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博士后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孵化器等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奖励。 四是择“能”奖励。对高层次

22、人才最高连续三年每年每人补助 8万元,并对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奖励。科技部网站*苏州市正在申请成为全国科技金融示范区科技金融攻关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沈晓明讲江苏省首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融达科技小贷”就设在苏州,目前这家公司和交行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已累计发放贷款 4.8 亿元,36 家科技创新企业因此受惠。除此以外,园区政府每年都会安排科技专项资金 6.5 亿元,用于支持园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的发展,其主要用途是科技项目启动资金、国家和省级项目的配套资金以及跟投种子期项目的创业引导基金等。据介绍,苏州还在工业园区引入了国内第一家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招商银行14.05 -

23、2.57% 股吧小企业信贷中心,并设立 5000 万元专项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促进其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同时园区也设立了 3000 万元的风险资金池,用于推动科技支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房贷。沈晓明表示,一旦国家科技金融创新政策在园区先行先试,将会更大程度上给力中小企业发展。*2011 年滨海高新区将启动科技金融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科技小巨人”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不应仅是数量和规模的扩张,更重要的是要围绕主导产业,形成以龙头企业带动、中小配套企业完备的完整产业链。“同时,我们还要启动创新联盟等推动企业间合作交流的互动机制,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市场开拓。” 众所周知,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期,普遍存在资金匮乏的状况。赵海山强调要加速推进科技和金融的结合。目前,在滨海高新区,海泰担保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创新模式,利用担保加期权的模式,解决了很多固定资产缺乏但又急需用钱企业的资金难题,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他说,滨海高新区未来一方面将通过加大对海泰担保的投资,扩大其贷款量;另一方面,还将加强政府创业引导基金的投入。他透露,“今年按照国家科技部的要求,将启动科技金融体系建设。在科技保险、科技银行、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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