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福建医改看点2009-07-17 14:3【一】扩大医保覆盖面(1)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率达 90%以上,全福建省有 1050 万人参保;农民参合率达到 95%,2350.79 万人参保。(2)将在校大学生约 59 万人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3)将我福建省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4)积极推进城镇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业不稳定的农民工纳入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也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
2、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当年农村出生的新生儿(婴儿)随母亲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二】提高医疗保障水平(1)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50%以上,至 2011 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到 60%左右。(2)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 4 倍左右,至 2011 年,提高到 6 倍左右。(3)有条件的设区市要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将参保职工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积极探索城镇居民普通门诊费用统筹。至
3、2011 年,各设区市要基本建立城镇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制度。(4)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100 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6 倍以上。县和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 60%、40%以上。所有县(市、区)的门诊统筹补偿病种扩大到 10 种。以设区市为统筹单位,建立重大疾病补充补偿办法,减轻农民大病负担。【三】提高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1)泉州、龙岩两市先行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统筹。福州、宁德、莆田、漳州、三明、南平六个设区市围绕统一待遇政策、统一经办流程和统一网络管理服务这个核心,抓紧理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关系。
4、(2)进一步完善异地安置、异地工作、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机制,抓紧制定全福建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3)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加快信息平台建设,设区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实现全福建省互联互通。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参合农民到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就医。(4)完善城镇职工大额费用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大额费用通过补充医疗保险解决的机制。【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根据我福建省疾病防治特点,提出我福建省基本药物补充目录。2009 年,在 3
5、0%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试点,在落实政府投入政策的同时,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五】规范药品采购和使用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网络,实现基本药物“三统一”,即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实行政府主导、以福建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成立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建立全福建省统一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福建省属和设区市为单位,确定药品配送企业,实行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品价格。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通过招标确定统一采购价格,降低群众用药费用负担。【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
6、设(1)实施以县医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期建设方案。通过建设,每个县至少要有一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甲医院标准。(2)实施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规划。用两年时间,重点加强全福建省甲类、乙类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安排 95 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核定建筑面积约 7.4 万平方米;安排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65 个;安排 300 所乡镇卫生院基本诊疗设备装备;拆建 D 级危房6.1 万平方米。(3)实施村卫生室改造建设方案,重点建设空白行政村医疗点,扶持边远山区、海岛村卫生所(室)建设,计划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4)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利用和整合现有卫生资源,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配置基
7、本设备,重点加强 14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七】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体系、妇幼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加强建设规划。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重点建设列入中央专项资金补助的精神卫生机构。加强儿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分别在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建立儿童医疗救治中心和分中心,在 58个县医院设立儿童重症监护室。【八】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1)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实施“两个 500”计划,即招聘500 名临床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经 2 年规范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组织 500 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临床技能培训。(
8、2)加强社区卫生人才培训。2009 年启动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完成 700 名全科医师、500 名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工作。建立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09 年计划面向已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学本科毕业生招收培训对象 100 名,经 2 年规范培训后返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九】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1)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在原有基础上转型或新设 2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福建省所有市辖区及县级市以街道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达到 90。(2)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实施“社区医生进家庭”项目,组建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对辖区内居民家庭实行分片管理。探索社区首诊制,开展社区卫生服
9、务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试点,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引导群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3)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保证其公益性。政府负责其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十】改善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待遇在核编定岗基础上,丙类卫生院和山区乙类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的标准由财政全额核拨;甲类和除山区外的乙类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和院领导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核拨,其余人员实行差额补助。扩大“学费代偿制”实施范围,对于到山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五年的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年 5
10、000 元的学费补助。实施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工资补助制度,对农村乡镇卫生院在岗的编制内人员和离休人员按人均 3600 元/年的标准、退休人员按退休前岗位所对应的在职卫技人员补助标准 70%给予补助。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十一】启动 9 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按人均不低于 15 元安排。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 9 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二】新增实施 5 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
11、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基础上,今年我福建省将新增实施 5 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全福建省 8-15 岁人群开展乙肝疫苗接种;为全福建省农村育龄妇女约 36 万人次免费补服叶酸;为 1 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完成 10 万余户改厕任务,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70%以上;实施“城乡低保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免费妇科检查”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为 26 万名城乡低保妇女开展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检查。【十三】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在厦门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并选择部分公立医院开展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改革试点。尽快修订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调整区域内各类医疗机构的
12、结构、布局和功能。【十四】扩充医疗资源加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建设,实施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福建省社会事业“四个一批”建设项目,做好福建省重点卫生项目建设,加强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今年新增 5000 张以上床位,三年增加1.5 万张床位,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十五】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开展全福建省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控制工作,规范医疗和收费行为,探索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等付费方式的改革。研究医院销售药品差别加价政策;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核定我福建省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取消“以药补医”创造条件。【十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继续深入开展“
13、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建立医疗风险预警机制和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开展医院评审和评价工作。加强年轻医护人员“三基”技能的培训。医疗机构严格实施基本用药目录;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建设,做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测,对抗菌药物、抗肿瘤等辅助用药等重点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加强医院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缩短住院天数,提高住院床位周转率。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增设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十七】建设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启动全福建省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推行全福建省就诊“一卡通”。今年首先实现 9 家福建省属医疗机构和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信息系统联
14、网,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和医疗信息共享,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同时,选择 1-2 个条件比较成熟的设区市推行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十八】远程会诊系统覆盖全福建省乡镇中心卫生院完成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工程建设,并先行覆盖全福建省154 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实现乡镇卫生院医生与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专家异地同步会诊,提高乡镇卫生院诊疗水平。【十九】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办医格局。落实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管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
15、利性医院税收政策。【二十】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定出台福建福建省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投入补偿政策、基本药物政策和医疗保障政策,着力提升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部门声音福建省发改委明确任务扎实推进一是扎实做好医改项目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期工程建设、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等规划。同时,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土地、环评配套条件,抓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建设条件的落实。二是大力推进医改项目建设。今年安排福建省级预算内资金 8000 多万元和争取中央扩大内需补助资金 3.92 亿元,实施以县医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期建设工程,加强全福建省甲类、乙类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边远山区、海岛村卫生院(室)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支持福建省属重点中医院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还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协调、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