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聯請自行收存。 參加 年 / 教育訓練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社會服務學生相關注意事項請於值勤時間前至本館服務台或用人單位承辦人處報到並領取識別證佩掛於胸前,如因故未能如期來館服務,請務必請假,否則恕不受理再次之預約登記,到勤及退勤往返本館與家中之間,應注意本身安全,注意事項如下:一、請於參加教育訓練之後,至本館網站 www.nstm.gov.tw 的社會服務學生報名專區註冊帳號,採網路登記值勤。第一次執勤時,請繳交相關影本(學生證、身分證)及家長同意書至服務台。新生等拿到證件後務必補繳,以利證書申請。二服裝規定:請著長褲(勿七八九分褲),勿著短褲/短裙、無袖背心、夾腳拖/涼鞋,可穿著制服。當日檢
2、查不合格者,取消本日值勤。三、值勤時間:上午班 9:00-13:00,下午班:13:00-17:00。依業務需求值勤時間將有所不同。請提前 10 分鐘簽到。勿遲到、早退。四、需時數證明,請於最後一次值勤簽退時提出申請並繳交工本費 30 元。五、如有重大違規事項,本館將函請學校知照。六、其他訊息請參閱本館網站最新消息或社會服務學生網頁,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詳情請參考備註或本館社會服務生網頁。八、本館連絡電話:07-380-0089 告知為社服生(學生志工)業務,轉接業務承辦人。本聯須繳回。 參加 年 / 教育訓練家長(監護人)同意書茲同意子
3、女(姓名) 參加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社會服務學生工作,願遵守相關規定,惠請貴館協助辦理。 家長(監護人)姓名: (簽名蓋章) 聯絡電話: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1.已滿 18 歲學生請附身分證影本。2 學生務必繳交學生證影本。證件影本黏貼處交影本證件請浮貼備註: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所示,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有關本館社會服務生家長同意書告知事項如下:一、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名稱: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二、蒐集之目的:家長(監護人)同意當事人來館進行社會服務。三、個人資料之類別:1.當事人姓名。2.家長(監護人)姓名。3.聯
4、絡電話。4.已滿 18 歲當事人之身分證影本。5.當事人之學生證影本。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1.利用期間:同意書送達承辦人後一個月銷燬。2.利用地區:高雄市(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3.利用對象: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社會服務生承辦人。4.利用方式:確認當事人獲得家長(監護人)同意始來館服務。五、當事人依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第三項、請求補充或更正。六、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為前項之告知:一、依法律規定得免告知。二、個人資料之蒐集係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三、告知將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四、告知將妨害公共利益。五、當事人明知應告知之內容。六、個人資料之蒐集非基於營利之目的,且對當事人顯無不利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