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馥感啉口服液说明书 OTC 甲类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警 示 语【药品名称】通用名称 馥感啉口服液汉语拼音 Fuganlin Koufuye【成 份】鬼针草、野菊花、西洋参、黄芪、板蓝根、香菇、浙贝母、麻黄、前胡、甘草。辅料为:蜂蜜、聚山梨酯 80。【性 状】本品为棕褐色透明液体;味甜、微苦、涩。【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止咳平喘,益气疏表。用于小儿气虚感冒所引起的发热、咳嗽、气喘、咽喉肿痛。【规 格】每支装 10 毫升。【用法用量】口服,一岁以内小儿一次 5 毫升,一日 3 次;一岁至三岁一次 10毫升,一日 3 次;四岁至六岁一次 10 毫升,一日 4 次,七岁至
2、十二岁一次 10 毫升,一日 5 次。【不良反应】尚不明确。【禁 忌】心脏病、糖尿病患儿禁服。【注意事项】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适用于小儿气虚所致风热感冒轻证。若见高热,咳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脾虚易腹泻及高血压患儿慎用。6、服药 3 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本品久置可能有微量沉淀,不影响疗效,用时摇匀即可。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3、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贮 藏】密封,置阴凉处。【包 装】A 型玻璃瓶;10 毫升6 支/盒。【有 效 期】18 个月。【执行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国家中成药标准汇编(中成药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部分) 口腔肿瘤儿科分册;标准编号:WS-10230(ZD-0230)-2002【批准文号】国家准字 Z20025275【生产企业】企业名称:陕西容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陕西省渭南市经济开发区东风路西段 102 号邮政编码:714000电话号码:(0913)2111788传真号码:(0913)2111788注册地址:渭南市开发区东风路西段 102 号网址:运动员慎用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