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幼儿视力发育特点初生小孩的视力只有光感;1 岁时达 0.2;2 岁 0.5;3 岁 0.70.8;4 岁 1.0;5 岁 1.01.2;6 岁 1.21.5。小孩在 3 岁前完成 70%视力发育,到 6 岁时完成全部视力发育。在幼儿园期视力发育障碍(弱视)大多为可复性,即可通过弱视治疗重新发育达正常。二、幼儿视力差(弱视)的原因1、散光:散光是幼儿视力差最常见的原因,在幼儿园约有82%低视力是由散光引起;其次是远视、近视、斜视及其它先天异常。因此幼师、家长应充分认识散光对幼儿视力的危害性。散光是一种先天变异(妈妈生的,可能与孕期吸食较多人造食物、有机农药或有害气体等引起眼球不对称发育有关
2、),可以简单看成“黑眼球 ”不圆而是椭圆形(象鸡蛋),结果引起眼球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屈光度不同,形成散光。100 度以上的散光就可以引起弱视。散光对视力的影响是有限的:在小孩生长发育期间,散光主引要起视力发育障碍形成弱视。但当弱视治愈即戴上散光镜视力达 1.0 以上后,散光对视力的影响就不大了。通常,100 度散光引起视力下降 1 排;200 度下降 2 排;300 度下降 3 排;以此类推。例如一个 400 度散光小孩,经弱视治疗戴镜视力达 1.5后,其取下眼镜的视力可达到 0.8 左右,故平时可以不戴眼镜,或仅在看黑板、看电视时戴镜。2、远视或近视,特别是高度远视和高度近视必定引起弱视,而且
3、属于难治性弱视。这种弱视等到 6 岁以后才治疗效果极差,故应尽早采用兼有直接和间接增视功能的综合性弱视仪长期坚持治疗。3、斜视、眼球震颤等虽然少见,但引起的弱视极为严重,故也应尽早采用兼有直接和间接增视功能的综合性弱视仪长期坚持治疗。三、幼儿园眼保健的主要内容弱视和近视防治(一)弱视防治1、什么是弱视:弱视是一种人长视力不长的现象。例如 4 岁正常视力应为1.0,如果矫正视力只有 0.5(等于 2 岁视力),那就是弱视(排除器质性眼病)。卫生部妇幼司已将幼儿保健“四病” 防治增加为 “六病”防治:即佝偻病、贫血、肺炎、腹泻、龋齿及弱视防治。要求家长、幼师配合起来做好弱视防治工作,将弱视消灭在学龄前(即幼儿园期间)。2、弱视的危害性:(1)弱视可引起、加重近视。弱视眼视力差,看电视常越看越走近电视机,使晶状体变凸引起或加重近视。(2)弱视可引起学习成绩不好,因看不清黑板字。(3)弱视可引起“小儿多动症”:因看不清黑板字,注意力常不能集中到老师讲课,出现搞小动作等“多动症 ”。(4)弱视可引起立体视觉缺陷,使小孩今后不能从事许多好的工种。(5)弱视可造成终生低视力甚至眼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