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商丘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的说明2018 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 235.9 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5.8 亿元,上级补助收入 182.8 亿元,县区上解收入 2.8 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5.1 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9.3 亿元。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主要项目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35.8 亿元,比 2017 年完成数 32 亿元(快报数,下同)增长 12.1%。其中,税收收入 24.1亿元,增长 17.4%;非税收入 11.8 亿元,增长 2.6%。主要项目情况是:1、增值税 8.3 亿元,增长 17.6%;2、企业所得税 2.2
2、 亿元,增长 19%;3、城市维护建设税 1.4 亿元,增长 17%;4、环境保护税 0.06 亿元,为 2018 年新增税种;5、水资源税 0.03 亿元,为 2018 年新增税种;6、契税 4.8 亿元,增长 18.6%;7、专项收入 3.1 亿元,增长 2.9%;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3.3 亿元,增长 4.6%;9、罚没收入 1.6 亿元,与上年持平;10、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2.3 亿元,增长 9.3%。二、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情况上级补助收入 182.8 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 15.1 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 149 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18.7 亿元。具体项目情况是:1、返还
3、性收入 15.1 亿元。主要项目是:增值税基数返还 3.5亿元,营改增后增值税 5:5 分成返还 7.6 亿元,消费税基数返还 1.1 亿元,所得税基数返还 0.8 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2.1 亿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49 亿元。主要项目是:均衡性转移支付 87.2 亿元,调整工资、农村税费改革等固定数额转移支付补助 18.7 亿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 8 亿元,基本养老金和低保等转移支付 0.5 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转移支付 19.6 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 1.7 亿元,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 3 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 2.2 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
4、费改革转移支付 0.1 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1 亿元,体制结算补助 6.6 亿元等。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18.7 亿元。主要项目是:教育转移支付:2.6 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 2.6 亿元,医疗卫生转移支付 4 亿元,农林水事务转移支付 2.3 亿元,住房保障转移支付 6.6 亿元等。三、县区上解收入情况县区上解收入 2.8 亿元。主要是根据现行市与县区财政体制算账,县区应上解市级的原体制上解和污水处理运营费、引黄水费上解等。主要项目是:1、体制结算上解 0.8 亿元,为基数性上解;2、上解县区污水处理厂运营费 0.7 亿元;3、上解示范区划转收入基数 0.5 亿元;4、
5、上解上解三区路灯电费 0.1 亿元;5、上解县区引黄水费 0.2 亿元等。2018 年商丘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2018 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 235.9 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0.9 亿元,补助县区支出 163.2 亿元,专项转移支付市级使用 3.6 亿元,上解省级支出 3.1 亿元,上年结转支出 5.1 亿元。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0.9 亿元,增长 18.2%。主要支出科目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5 亿元,增长 12.1%;2、公共安全支出 8 亿元,增长 6.9%(剔除环豫检查站、平安系统等项目建设因素
6、后,同比增长 11%);3、教育支出 10.7 亿元,增长 21.2%(剔除教育系统增编预留调资因素后同比增长 14.2%);4、科学技术支出 0.7 亿元,增长 41.3%,主要是示范区科技支出增加较多;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1 亿元,增长 5.6%(剔除 2018年农村文化建设项目不再需要市级配套因素后,同比增长11.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2 亿元,增长 19.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8 亿元,增长 1.6%(剔除2017 年市中心医院儿科病房楼和市中心血站业务楼建设等一次性因素后,同比增长 12.5%);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4.7 亿元,增长 16.1
7、%;9、节能环保支出 1.2 亿元,增长 71.6%,主要是示范区节能环保支出增加较多;10、农林水支出 3.8 亿元,增长 20.6%;11、住房保障支出 4.5 亿元,增长 187.1%,主要是示范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较多;12、预备费 1.4 亿元,是按预算法规定安排的。二、补助县区项目支出情况补助县区支出 163.2 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 10.8 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137.2 亿元,专项转移支出 15.2 亿元。主要项目情况是:1、返还性支出 10.8 亿元。主要项目是:增值税基数返还 2.6亿元,营改增后增值税 5:5 分成返还 6 亿元,消费税基数返还0.3 亿元,所得税
8、基数返还 0.4 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1.5 亿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137.2 亿元。主要项目是:均衡性转移支付 77.9 亿元,调整工资、农村税费改革等固定数额补助 17.5 亿元,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 3 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 1.2 亿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 8 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 0.4 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 19.1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1.1 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2.2 亿元,结算补助 6.6 亿元等。3、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15.2 亿元。主要项目是:教育转移支付 2.5 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 2.1 亿元,医疗卫生转移支付 3.8 亿元,农林水事务转移支付 2.2 亿元,住房保障转移支付 4.1 亿元等。三、上解省级支出项目情况上解省级支出 3.1 亿元。主要项目情况是:1、地税增量经费上解 0.4 亿元。2、省级下划收入增量分成上解 2.3 亿元。3、工商等三部门下划非税收入上解 0.2 亿元等。四、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专项转移支付市级留用 3.5 亿元,主要是提前下达市级的普通高校奖助学金、中职免学费、退役安置补助以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等。上年结转支出 5.1 亿元,是上年上级追加或本级安排的需继续结转 2018 年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