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青年教师的培养及首次开课的管理办法一、青年教师的培养目标和目的1青年教师是学院教师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应使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促使青年教师较快地掌握教学规律,真正过好教学第一关。2充分调动我院青年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使他们最大程度地关心、支持、参与学院的教学、实验、科研、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为学院的教学、实验、科研、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多做贡献。3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改善教学、实验、科研环境来吸引、稳定青年教师队伍。4做好学院青年教师的培养、进修和提高工作,对学院落实“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具有重要意义,是打造研究型、国际一流的电气
2、工程学科和建设特色鲜明、国内有一定影响的信息工程学科的重要环节。二、青年教师首次开课的管理办法1申请资格(1)必须参加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理论培训(岗前培训),取得北京市师资培训中心的合格证。(2)具有硕士以上的学历或具有讲师任职资格。(3)硕士毕业生及未在大学任过教的博士毕业生至少要经过一遍助教(包括听课、辅导、答疑、上习题课、批改作业等)任务后,才具有申报独立开课资格。2申报手续青年教师符合申报开课资格后,由教研室组织安排试讲,经教研室以“背靠背”形式讨论,听课教师填写试讲质量评价表,确认效果良好,由教研室主任批准并填写青年教师首次开课申请表,交学院教学管理科备案,报教务处审核。3授课要求(l
3、)青年教师首次开课,必须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负责指导,一般以开小班课为宜。(2)按照所开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较熟练地掌握课程的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并掌握教材及有关教学参考资料,应有足够的知识储备量。(3)熟悉所开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和手段,开课前必须写出所开课程三分之二的讲稿,做完全部习题,交指导教师审阅。(4)授课期间,应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认真讲课。35(5)授课期间,认真做好答疑、辅导以及批改作业等工作,认真听取学生反映,主动了解讲课效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6)严格执行教务管理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严禁随意调课,对学生既要热情帮助,又敢于严格要求。4考核(1)对青
4、年教师首次开课必须进行考核和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或不适合搞教学工作)。考核不能通过者暂停开课一学期,作好重新开课准备,重新办理申报开课手续,若再次开课考核不通过者调离教学岗位。(2)考核工作由教研室负责组织,并听取“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意见,作出考核结论,经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核报教务处备案。5说明(1)对首次开课的青年教师,教研室和指导老师应热情关心,定期听课,了解课堂效果、学生反映,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2)首次为研究生开课的青年教师参照本规定及硕士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执行。三、非教师系列人员首次指导实验和讲授实验课的管理办法参照青年教师首次开课的管理办法执行。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二六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