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生解约、改派审批表姓 名专 业学 院类 别改派前解约 改派毕业生申请解约、改派理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原签约单位意见(请附解除协议函)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拟签约单位意见(请附接收函)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院系审核意见审核老师: 主管院长: (公章) 年 月 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意见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原协议书号码新协议书号码说明: 1. 此审批表作为毕业生解约、改派的依据。毕业生原则上不能违约,因特殊原因解约、改派的需在“申请解约、改派理由“一栏中说明解约、改派的理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领取新协议书时要把旧协议书交回学校。2. 需提供的材料:审批表、原签约单位的退函、新录用单位的接收函、旧协议书,调整改派的还需提供:原报到证、新签的就业协议书及符合改派要求的相关材料。3.解除协议函和接收函是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协议书和改派时的凭证,因我们的毕业生解约给原签约单位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4. 本表一式两份,由学校发放,学院审核后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汇总上报学校,学校于当周集中审批,审批后学院与学校各执一份,学校据此统计各学院毕业生违约率。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