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二:丽水市发改委十大行动计划考评细则课题研究与经济监测分析行动计划系统考评细则课题研究与经济监测分析行动计划考评分值 10 分,其中:课题研究部分考评分值 5 分,经济监测分析部分考评分值 5 分。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细则。一、考评对象各县(市、区)发改局和丽水开发区经发局二、考评量分办法(一)课题研究工作(共 5 分)1.完成下列情况的,得基本分(1)3 月底前下达年度计划的,得 1 分。(2)11 月底前完成联动课题,且在委发展和改革或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得 1 分。(3)编印 2014 年度课题汇编并及时上报的,得 1 分。2.发生以下情况的,相应扣分(1)3 月底前未
2、下达年度计划的,扣 1 分。(2)11 月底前未完成联动课题的,扣 0.5 分;未在发展和改革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扣 0.5 分。(3)未编印课题汇编,扣 1 分。3.发生以下情况的,相应加分(1)课题获奖的,酌情加分。其中县级 0.5 分,市级 1 分,省级及以上 2 分。(2)课题在市级或以上刊物上发表,酌情加分。其中市级 0.5 分,省级及以上加 1 分。(3)得到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酌情加分。其中县级 0.5 分,市级 1 分,省级及以上 2 分。(4)全年上报 3 个以上有质量的调研报告,得 1 分。4.得分计算公式最后得分=3-相应扣分+相应加分,最后得分超过 5 分,以 5 分计
3、算。同一篇课题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加分核计。(二)经济监测分析(共 5 分)1.季度分析(2 分)。按时完成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综合分析报告,季末次月 25 日前上报国民经济综合处。未及时上报的,每少一次扣 0.5 分。2.计划报告(1 分)。按时完成全年和上半年计划报告,原则上 3月底和 8 月底前完成,并上报国民经济综合处。未及时上报的,每少一次扣 0.5 分。3.企业监测(2 分)。按时完成季度重点工业、服务业和农业企业网上问卷填报,每季末 25 日前完成。未及时完成的,每少一次扣 0.5分。5.得分计算公式最后得分=5-所扣分值。重大规划编制行动计划系统考评细则重大规划编制行动
4、计划考评分值 10 分,本细则实行基准分加扣分制。(一)考评对象各县(市、区)发改局和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二)考评量分办法1.完成下列情况的,得基本分 9 分。(1)按时完成本地“十三五 ”规划思路研究,得 3 分。(2)及时拟定本地 “十三五” 规划纲 要,得 3 分。(3)按时下达“十三五 ”专项规划和 2015 年年度 规划编制计划,得 1 分。(4)对本地规划编制进度情况进行督查,得 1 分。(5)建立健全相关规划编制组织机构,得 1 分。2.发生以下情况的,相应扣分。(1)3 月底前未下达年度计划的,扣 1 分。(2)未按时完成“十三五” 规划思路研究的,扣 1 分。(3)未按
5、时拟定本地 “十三五” 规划 纲要,扣 1 分。(4)未完成年度规划编制计划任务的,少 20%扣 0.5 分,扣完为止。(5) 研究制订的各类发展规划和负责衔接平衡的区域规划、产业规划及专项规划不科学、不合理的,扣 1 分。(6)在规划编制发布过程中,没有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的,扣 1分。3.发生以下情况的,相应加分。(1)规划工作获上级部门表彰的,酌情加 0.51 分,其中市级 0.5 分,省级及以上加 1 分。(2)规划的发布实施,对区域内项目建设带来重大进展的,酌情加 0.51 分。(3) 做好重要规划任务责任落实分解的, 酌情加 0.51 分。(4)联合相关媒体做好规划实施宣传工作的,加
6、 0.5 分。(三)最后得分计算公式最后得分=9-相应扣分+相应加分,最后得分超过 10 分,以 10分计算。 单个规划重复加分的,最多不超过 2 分。重点工程推进与重大项目前期行动计划系统考评细则本办法以定量考评为主,辅以定性考核,实行基准分和扣分制,总 10 分,每一事项最高得分和最高扣分均不超过该项基本分。一、考评对象各县(市、区)发改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二、考评办法(一)重点建设项目推进(4 分)1.全面完成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得基本分 0.8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1 分(两者以低的计算)。2.各地的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占当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达到全市
7、平均的,得基本分 0.5 分,每低平均一个百分点扣0.1 分。3.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开工率、计划完工项目完工率均达到 80%以上的得基本分 0.4 分,其中一项未达到的扣 0.2 分。4.及时编制下达 2015 年重点建设项目形象进度计划,一季度完成的得基本分 0.1 分,延后下达的不得分。5.落实领导联系重点建设项目的得基本分 0.1 分,未落实的不得分。6.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讲究成效的推进活动,如:联合督查、百日攻坚等 4 次以上的得基本分 0.4 分,每少一次扣 0.1 分。7.每月通报项目推进情况,包括:投资完成、形象进度、开工、完工、信息报送等情况得基本分 0.3 分,每少一次扣
8、0.1 分。8.及时了解项目推进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全年到重点建设项目一线主动担当协调问题 10 次以上,并建立相关台帐得基本分 0.4 分,每少一次扣 0.1 分。9.符合增列(含增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特别是省审批的水利、交通、能源、重大产业项目应全部按时申报,争取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及时且无漏项的得基本分 0.3 分,发现少报漏报的,漏 1 个扣 0.1 分;10.及时做好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确保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争取到位的得基本分 0.2 分,未及时取得国家、省建设用地指标的一个项目扣 0.1 分。11.及时填报重点建设项目月报,并将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活动、取得成效、项目开工
9、、完工、重要节点等相关信息按月报市重点办,每月 2 条以上得基本分 0.3 分,每少 1 条扣 0.1 分。12. 根据省、市重点办总体部署,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有关检查活动,督促指导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 时” 制度。按照部署要求及 时 开展活动及在审批工作中做好安全生产“三同时 ”把关工作得基本分 0.2 分,未及时完成 1 次扣 0.1 分。(二)重大项目前期(3 分)1.至少有 8 个项目列入市重大前期工作计划得基本分 0.3 分,少一个扣 0.1 分。2.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75%得基本分 0.3 分,每少 10 个百分点扣0.1 分。3. 滚动建立不
10、同性质、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项目库,得 0.3 分;未建立的不得分;不完整的扣 0.1 分;未及时滚动更新的扣 0.1 分。4.完成“十三五 ”重大建 设项目规划初稿编 制得基本分 0.3 分,未完成不得分。5.及时编制下达 2015 年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责任目标计划,一季度完成的得基本分 0.1 分,延后下达的不得分。6.落实县(市、区)领导联系重大前期项目的得基本分 0.3 分,未落实不得分。7.每季通报项目前期推进情况,包括: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下步措施等情况得基本分 0.4 分,每少一次扣 0.1 分。8.及时了解项目前期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帮助协调与对接,并建立相关台账的
11、得基本分 0.2 分,未建立的不得分,不完整的扣 0.1 分。9.开展重大项目前期推进专项活动 2 次以上得基本分 0.2 分,每少一次扣 0.1 分,10.每新增签约一个央企合作项目加 0.1 分,最高加 0.2 分。11.及时报送重大前期项目和央企合作项目季报,国批省批项目月报,并将重大前期项目推进相关信息报送至市前期办,全年 24 条以上得基本分 0.4 分,每少 1 条扣 0.1 分。(三)铁路项目推进(3 分)1.全面完成部省铁路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得基本分 0.5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1 分。2. 按部、省铁路前期工作计划、开工目标等,推进各项工作,得基本分 0.5 分,未
12、能按计划及时做好项目工作、完成前期推进目标的酌情扣分。3.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得基本 0.5 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得基本分 0.5 分;开展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及专项检查工作,得基本分 0.5 分,未按要求完成的酌情扣分。4.完善铁路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有关建设项目推进、安全生产等相关信息报市铁办。各县(市、区)报送信息 6 条以上(其中安全信息至少 3 条以上),得基本分 0.5 分,未按要求报送少一条扣 0.1分。2015 年改革推进行动计划考评细则本细则考评分值 10 分,其中改革推进基本分值 2.5 分,重大改革事项基本分值 4.5
13、分,政策性“两农” 保 险基本分值 1 分,信用建设基本分值 2 分。一、考评对象各县(市、区)发改局。二、考评内容及量分办法具体见2015 年改革推进行动计划系统考评评分表。三、考评得分计算方法本考评细则实行量分制,以 100 分为基本分。1.单项考评计分方法:根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考评量分办法分别给予量分,得分最高的单位折算成该项考评分值满分,其他单位按比例折算考评分值。计算公式为:单项考评分=(实际考评得分最高分)基本分值。2.考评总分计算方法:各单项考评分值之和即为考评总分。附件:改革推进行动计划考评评分表2015 年改革推进行动计划考评评分表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内容和目标 基本分
14、 考评量分办法 考评分合 计 100一 改革综合推进 251 改革计划 研究提出年度经济体制改革要点。 5 未完成扣除该项分数。2 改革推进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和 省 市 重大 改 革 举 措 ,积 极 谋 划 推进 重 大 改 革 项 目 ,推 进 社会 事 业 综 合 改 革 县 (市 、区 )试 点 主 题 ,努 力 实 现每 个 县 都 有 一 项 以 上 国家 或 省 级 改 革 试 点 。按 时完 成 省 、市 发 改 委 布 置 的重 点 工 作 。10根据实施改革项目的数量、进展、成效、工作机制以及完成情况量分。3 改革分析按 要 求 及 时 报 送 半 年 度 、年 度
15、改 革 分 析 材 料 和 重点 改 革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5少报一次扣 2 分,迟报或质量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4 改革信息市县联动开展改革相关课题研究,全年报送市发改委体改处改革信息或典型材料不少于 5 篇。5完 成 市 县 联 动 改 革 课题 得 2 分 ,县 级 自 行完 成 改 革 课 题 得 1 分 。报 送 市 发 改 委 体 改 处改 革 信 息 材 料 1 篇 得0.5 分 ,被 市 、省 、国 家发 改 委 信 息 刊 物 或 网站 (含 相 应 级 别 的 党委 、政 府 信 息 刊 物 和公 开 媒 体 )采 用 1 篇分 别 加 1-3 分 。二 重大改革事项 451 国家生态文明 先行示范区围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的一个创建目标,四大战略定位,九项战略任务,全面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做好上级扶持政策梳理和对接。结合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全市“ 十三五”15根据实施改革进展、成效、工作机制以及完成情况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