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服务协议甲方 乙方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货事宜达成协议:一、承运形式1、 乙方委托甲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运。2、 甲方应与乙方指定方式运输,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二、代表条款1、 甲方委派他人处理与乙方相关货运事宜时应及时口头通知乙方。2、 乙方指定相关人员收货确认后视为履行乙方行为。三、接货与收货1、 甲方负责在乙方指定地点接货或接收乙方送货,乙方要求上门接货的须应甲方要求支付接货费。2、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甲方货物名称、性质、数量、装货时间、地点等,对于不能安全、合法运送的物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四、包装条款乙方负责包装的货物必须按行业标准进行包装,使其适合运输;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五、事项变更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乙方要求有权随时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六、结算与付款每星期结算一次,经财务审核,采用现金付款。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确定。甲方: 乙方:年 月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