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2017 年 4 月2目录第一部分 概述 .2第二部分 问题学籍处理变化流程 .31. L、 G 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 .32. G 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 .43. 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 .64. 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 .9附件 .101. 问题学籍处理流程总体说明 .102. 问题学籍处理操作说明 .143第一部分 概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从 2014年 1 月起已全国联网运行,各类问题学籍数量已大幅下降,但仍有少量剩余问题学籍未得到及时处理。本流程帮助为前期培训的学籍系统关键业务操作说明中问题学籍
2、处理部分(见附件)的补充,主要针对现有遗留问题学籍的限期消化处理。根据后续系统建设运行情况,相关处理功能会有所调整或部分关闭,届时会另行发布对应的业务操作说明。现有问题学籍类型分为:身份证件号重复、身份证件号错误(身份证件号不存在、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问题学籍处理方式分为佐证、删除、变更。前期问题学籍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L 学籍号当与 G 字头学籍号身份证号重复时,G 学籍号方即使有问题,L 学籍号一方也不可佐证;当双 G 学籍号重复时,仅允许学籍号与身份证号相同的一方进行佐证,导致在实际就读地变更过身份证号的学生无法进行佐证。佐证后无法
3、取消,导致跨省双佐证问题学籍不可再进行其他操作。对于 G 学籍号方的删除也做了限制。根据遗留问题学籍的相关处理要求,改进后的问题学籍主要处理流程不变,发生变化的规则和内容主要有:问题学籍处理中 L、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G 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4第二部分 问题学籍处理变化流程进入问题学籍处理界面如下:点击界面左上角的“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可获取本流程帮助文档。增加的功能菜单:1. L、G 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以 L、G 字头学籍号学生重复,L 学籍号学生需要进行佐证为例,双 G 学籍号学生重复的情况处理类似。进入问题学
4、籍处理界面后,查看问题学籍,出现有一个为 L 学籍号的学生,与之重复的学生为G 学籍号的情况时:5如果 L 学籍号学生信息无误,可以上传证明材料进行佐证:最后,学校主管教育局进入问题学籍处理,按照常规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审核学校提出的佐证。具体操作不再赘述。2. G 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进入问题学籍处理界面后,查看问题学籍,出现有一个为 G 学籍号的学生时:6如果 G 学籍号学生经确认已不在本校实际就读,可以进行删除:提示确认删除:再次确认:学校主管教育局进入问题学籍处理审核界面,审核学校的删除申请:73. 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此功能针对一组问题学籍处理结束后(含跨省问题学籍单方处理结束)
5、 ,因各种原因发现佐证有问题,需要重新进行处理时使用。比如,省内问题学籍应该进行删除的,错误进行了佐证,主管教育局也审核通过;跨省问题学籍双方都进行了佐证,其中一方进一步确认佐证有问题的。如果本组省内问题学籍处理尚未处理结束,需要先联系对方学校进行问题学籍处理,或联系主管教育局完成审核或仲裁操作。以下是一组已处理完成的问题学籍:8如果是否需要仲裁处,显示的是等待是否需要进行仲裁,则表明该组问题学籍尚未处理结束,不能进行发起重新处理操作。下面针对已佐证完成的问题学籍记录,发起重新处理操作:选择发起重新处理按钮,提示如下:点击确定,再次确认是否发起:点击是,提示重新发起成功:然后进入问题学籍处理菜
6、单,看到有一条新的待处理问题学籍:9后续按照新的一组问题学籍处理流程,由该学校发起处理申请,该学校对应的主管教育局审核。但此组问题学籍处理中,另一方学校和另一方学校主管教育局无需进行操作。下面以学校重新发起删除处理为例进行说明:再点击问题学籍处理界面的查询按钮,可以看到该删除申请,处于主管教育局未审核状态:10后续主管教育局审核处理流程,不再赘述。4. 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此功能针对经过人口库认证后,反馈提交认证的学生身份证号为旧的号码,人口库记录的学生身份证号已发生变更,需进行确认后,进行问题学籍处理。问题学籍处理方式,与其他身份证错误的类型一样,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佐证、变更或删除,具体处理方式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