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二: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1报价35%3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监狱企业自行提供国家相关证明材料。2技术指标 48%48依据各投标人主要技术指标、参数、性能、商务等情况;全部满足参数及商务要求得 48 分;商
2、务或技术指标参数一项不满足扣 4 分;加的重要指标参数一项不满足扣 6 分,扣完为止,依此类推。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支撑材料(如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说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3售后保障及能力 10%10根据投标人承诺的质量保证范围,售后方案完整性、可行性和合理性及本地化服务能力、质保期、人员培训计划等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优秀的得(8-10 分),良好的得(4-7 分),一般的得(1-3 分),不合理(0 分)。根据厂家售后承诺函、售后服务保障方案等进行评分。4合同执行能力3%3投标人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后完成的类似成功案例,每具有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3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5投标文件的规2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情况进行评分。范性 2% 扣完为止。6节能、环保标志产品2%2认定为节能产品得 1 分,认定为环保标志产品的得 1 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以国家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