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考核评分表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1 组织机构 未制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或成立计划生育组织 机构并上墙的,每项次扣 1 分2 签订责任状 项目部未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责任状并留存 工地的,扣 1 分3 资料建设 未按规定督促受监工程项目每月建立施工人员名 册并上报至站计生专干的,每项次扣 1 分4 孕检组织 每季度未督促工地组织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孕检的, 扣 1 分5 问题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未采取措施或未上 报整改情况的,扣 1 分6 一票否决 工地流入育龄妇女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的,扣 5 分总计注:(计划生育考核总分为 5 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