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主管部门变更审批表(适用于已有项目推荐到科技厅的单位)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联系人手机电话原 主 管 部 门新 主 管 部 门主管部门变更原因:原主管部门审批意见:是否同意变更主管部门 是 否(盖 章) 年 月 日新主管部门审批意见:是否同意变更主管部门 是 否(盖 章) 年 月 日说明:1、主管单位变更生效后,所有正在走流程的项目将退回给项目负责人重新提交,重新提交的项目由新的主管部门审核。2、申请主管部门变更的单位所有项目(已受理未立项的除外)将全部变更到新主管部门,原主管部门在系统中不能再看到该单位任何信息。3、本表在按要求填写并审批盖章完成后,请扫描成PDF或JPG格式上传至在线填写的主管单位变更申请中4、处理结果将通过短信发送至单位管理员登记的手机(注:不是本表格的联系人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