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核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核实施主体田林县环境保护局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实施对象和范围个人、企业、其他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 服务窗口受理 监督管理股提出办理意见(限2个工作日) 审核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限2个工作日) 单位负责人审批(限1个工作日) 制作决定文件并由窗口通知申请人(3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书2、建设项目原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文件3、建设项目重新立项审批文件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介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各需交1份即可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咨询电话0776-7218517投诉电话0776-721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