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4:实名制录入相关人员资格要求人员名称录入要求需提交资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1人1、建造师证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任命书;4、社保证明;5、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信息登记表(提交纸质表格(加盖总公司公章)并拷录入U盘;6、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承诺书(提交纸质表格(加盖总公司公章)。项目技术负责人可以由项目建造师兼任;单独任命时,需有建造师资格。1、职称证或执业证复印件安全员(注:有承接业务登记的以承接业务登记为准)配备人数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1、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不少于1人1万平方米
2、以下5000万元以下不少于2人1万5万平方米5000万1亿元不少于3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1亿元及以上施工员按工程建筑面积30000 m2的1人,30000 m2的不少于2人进行配备;没有建筑面积的,以工程造价按1 m2/千元折算1、岗位证复印件质检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人员按东建市201016号“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要求配置。1、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复印件专业监理工程师1、专业监理工程师证复印件监理员1、监理员证复印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设计代表建筑、结构和水电设备专业代表各1名。在监督交底时,3名人员全部录入,分部/竣工验收时相关专业的人员至少有1名应到位。1、职称证或执业证复印件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勘察代表不少于1人1、职称证或执业证复印件注: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人员为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时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2、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人员为办理承接业务登记的项目管理人员;3、承接业务登记表上的有关人员可凭身份证进行录入。4、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