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七组工作规划为扎实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力争2014年创建成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根据济源市2012年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纲要,现就第七组的重点工作制定如下规划。 一、领导小组组 长:白玉成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副 组 长:崔丙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刘国战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成 员 单 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民族宗教局、城市综合提升办公室、城乡规划管理局、市场整合提升办公室、一体办、各街道二、重点工作1、开
2、展十大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工作。2、加强精品街建设。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4、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三、实施步骤1、开展十大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市一体办按照全市十大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攻艰克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2012年4月底全面完成。2、加强精品街建设。责任单位:各街道按照济源市精品街管理标准,加强规划设计,突出地域特色,每年每个街道办事处完成一条精品街建设。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2012年重点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宣教育活动,以“三进一宣一赛”为活动载体,编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资料1000份,在民族聚居村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
3、月活动,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舆论氛围。2013年,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服务网络,健全镇、村(居)两级宣传、服务联络员名册和镇、村两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责成人员名册;3个镇办每个至少设立1个固定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镇区、民族村设立固定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不少于5条。2014年上半年在3个民族聚居镇办、民族村深入开展一次少数民族文明素质教育活动。下半年指导民族聚居村与回汉友好村开展1-2次回汉体育文化交流活动。4、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配合单位:市人保局2012年4月底,在劳动就业服务大厅,设立少数民族就业服务窗口,6月底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出台少数民族在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措施、政策,并抓好落实。5、按照2011年我市下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台账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台账,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制定创建工作三年规划,认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