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为切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1.3 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构成了风险点;对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构成安全隐患,包括
2、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2 基本要求2.1企业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生产安全。2.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企业全体员工应按照责任制要求参与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3 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开展过程危害分析,排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隐患。2.4 企业应对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
3、储存装置定期开展HAZOP分析;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3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3.1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3.1.1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3.1.2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1)日常排查是指基层单位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厂)管理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排查
4、要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2)综合性排查是指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的全面检查;(3)专业排查是指按专业对生产各系统进行的检查;(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防范特点、突出重点而开展的检查;(5)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是指在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安全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安全保卫、应急、消防等方面进行的检查;(6)事故类比排查是指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7)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是指聘请外部专家
5、对企业进行的对标合规性检查。3.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频次3.2.1 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2)基层车间(装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3)基层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4)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
6、时段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5)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排查和专业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6)当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3.2.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应根据情况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性排查:(1)颁布实施有关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5)发生安全事故或对安全事故、事件有新认识的;(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
7、重大自然灾害前。3.2.3 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运用HAZOP分析法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一般每3年开展一次;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应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分析工作;对其他生产储存装置的安全风险辨识分析,针对装置不同的复杂程度,可采用本导则第2.3所述的方法,每5年进行一次。4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内容企业应结合自身安全风险及管控水平,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参照附件推荐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编制符合自身实际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安全领导力;(2)安全生产责任
8、制;(3)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4)过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5)风险管理;(6)设计与施工管理;(7)试生产管理;(8)装置运行安全管理;(9)设备设施完好性;(10)作业许可管理;(11)承包商管理;(12)变更管理;(13)消防与应急管理;(14)事故事件管理。4.1安全领导力4.1.1 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及落实,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情况。4.1.2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职情况。4.1.3 各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安全活动、参与领导带(值)班、参与企业安全风险辨识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情况。4.1.4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4.1.5 安
9、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能力保障情况。4.1.6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员工工伤保险费用缴纳及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情况。4.2 安全生产责任制4.2.1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各层级所有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一岗双责”的情况。4.2.2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落实、考核等情况。4.2.3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情况。4.3 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4.3.1企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情况。4.3.2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及考核情况。4.3.
10、3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1)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的建立,安全教育培训需求的调查,安全培训计划及培训档案的建立情况;(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方式及效果的评估情况;(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时,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再培训情况;(5)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试生产前,全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考核情况;(6)对相关方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4 过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4.4.1 建立过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的情况。4.4.2 按照AQ/T 3034的要求收集过程安全生产信息情况。4.4.
11、3 在过程危害分析、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管理体系审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手册编制以及安全事故调查等工作中利用过程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相关人员及时获取最新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4.4.4 从业人员对过程安全生产信息的了解掌握情况。4.4.5 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获取、识别及应用情况。4.5 风险管理4.5.1 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的情况。4.5.2 安全风险辨识开展情况,主要包括:(1)对生产全过程及装置的全生命周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管理情况;(2)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定期运用HAZOP方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的情况;(3)管理机构、人员构成、生产装置等发生重大变化
12、或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情况;(4)安全风险辨识全员参与情况。4.5.3 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内容的完整性情况,主要包括:(1)工艺技术的本质安全性及安全风险程度分析情况;(2)工艺系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辨识情况;(3)对严重事件的安全审查情况;(4)控制风险的技术、管理措施及其失效可能引起的后果分析情况;(5)现场设施失控和人为失误可能对安全造成的影响分析情况;(6)在役装置发生变更后引入的安全风险分析情况;(7)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安全事故及事件教训情况。4.5.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1)制定可接受安全风险标准的情况;(2)对辨识出的所有安全风险进
13、行分级和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情况;(3)对辨识分析发现的不可接受风险,制定并落实消除、减小或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将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的情况。4.6 设计管理4.6.1 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符合性情况。4.6.2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配置情况。4.6.3 新开发工艺进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组织专家开展安全论证情况。4.6.4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情况,与周围敏感场所的外部安全距离满足性情况,包括在规划设计工厂的选址、设备布置时,开展定量安全风险评估(QRA)情况。4.6.5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资质符合性情况,开展正规设计或安全设计诊断情况
14、。4.6.6 内部总图布局、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朝向、安全距离等合规性情况。4.6.7 重大设计变更的管理情况。4.7 试生产管理4.7.1 试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建设项目参与各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范围与职责界定情况。4.7.2 试生产前期工作的准备情况,主要包括:(1)总体试生产方案的编制、审查情况;(2)人员准备、试车物资及应急器材准备情况;(3)规程、方案、预案等相关资料的编制准备情况;(4)“三查四定”工作的开展情况。4.7.3 试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1)系统冲洗、吹扫、气密等工作的开展及验收情况;(2)单机试车及联动试车工作的开展及验收情况;(3)投料前安全条件审查情况。4.
15、8 装置运行安全管理4.8.1 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1)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的编写及管理情况;(2)操作规程内容完整性与AQ/T 3034要求的满足性情况;(3)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的定期确认与审核修订情况;(4)操作规程文本的发布及方便操作人员随时查用情况;(5)定期开展操作规程培训和考核情况;(6)工艺卡片制作及使用情况;(7)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更后对操作规程的及时修订情况;4.8.2 异常工况监测预警及处置情况,主要包括:(1)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对重要工艺参数进行实时监控预警情况;(2)采用在线安全监控、自动检测或人工分析数据等手段,及时判
16、断发生异常工况的根源,评估可能产生的后果,制定安全处置方案,避免安全事故情况;(3)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设置及投用情况。4.8.3 开停车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1)开停车前安全条件检查确认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2)开停车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开停车方案的制定、安全措施的编制及落实情况;(3)开车过程中重要步骤的签字确认情况,包括装置吹扫、清洗、气密试验时安全措施的制订,引进蒸汽、氮气、易燃易爆介质前的流程确认,引进物料时对物料流量、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变化情况的监测与流程再确认,进退料顺序和速率的管理,可能出现泄漏等异常现象部位的监控情况;(4)停车过程中,设备和管线低点处的安全
17、排放操作及吹扫处理后与其他系统切断、确认工作的执行情况。4.8.4 工艺纪律、交接班制度的执行与管理情况。4.8.5 工艺技术变更管理情况。4.8.6 重大危险源安全控制设施设置及投用情况,主要包括:(1)按照AQ 3035和AQ 3036要求配备的信息采集、监测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设置及投用情况;(2)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及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的紧急停车系统设置及投用情况;(3)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的独立安全仪表系统(SIS)设置及投用情况;(4)视频监控系统设置及投用情况。4.8.7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措施的设置及投
18、用情况。4.8.8 剧毒、高毒危险品的密闭取样系统设置及投用情况。4.8.9 储运设施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1)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执行情况;(2)储运系统设施的安全设计、安全控制、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3)浮顶储罐安全运行情况;(4)危险化学品仓库及储存管理情况。4.8.10 光气、液氯、液氨、液化烃、氯乙烯、硝酸铵等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特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4.9 设备设施完好性4.9.1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4.9.2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1)设备设施管理台账的建立,备品配件管理,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编制,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技能培训情况;(2)
19、对可能出现泄漏的部位、物料种类和泄漏量的统计分析情况,生产装置动静密封点的定期监(检)测及处置情况,各类泄漏检测报警仪器的定期标定情况,开展防腐蚀管理情况;(3)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操作、维护、检修工作的开展情况,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情况;(4)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新(改、扩)建装置和大修装置的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投用前及长期停用后的再次启用前的检查确认、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的专业会签和审批情况。4.9.3 设备日常管理情况,主要包括:(1)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及执行情况;(2)大机组和重点动
20、设备运行参数的自动监测及运行状况的评估情况;(3)关键储罐、大型容器的防腐蚀、防泄漏相关工作开展情况;(4)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情况;(5)日常巡检工作开展情况;(6)备用机泵的管理情况。4.9.4 设备预防性维修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1)关键设备设置在线监测情况;(2)关键设备、连续监(检)测检查仪表的定期监(检)测检查情况;(3)静设备密封件、动设备易损件的定期监(检)测情况;(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附件的定期检查(测)情况。4.9.5 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1)安全仪表功能(SIF)及其相应的功能安全要求或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评估情况;(2)安全仪
21、表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管理和维护情况。4.10 作业许可管理4.10.1 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建立情况。4.10.2 实施危险作业前,安全风险分析的开展、安全条件的确认、作业人员对作业风险的了解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掌握、预防和控制安全风险措施的落实情况。4.10.3 危险作业许可票证的审查确认及签发情况,特殊作业管理程序与GB 30871要求的符合性情况。4.10.4 现场监护人员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识别、应急处置能力的掌握情况。4.10.5 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情况。4.10.6 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4.10.7 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4.
22、11 承包商管理4.11.1 承包商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4.11.2 承包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1)对承包商的准入和绩效评价情况;(2)承包商入厂前的教育培训、作业开始前的安全交底情况;(3)对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审查情况;(4)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情况;(5)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情况。4.12 变更管理4.12.1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4.12.2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1)变更申请、审批、实施、验收各环节的执行,变更前安全风险分析情况;(2)变更带来的对生产要求的变化情况、过程安全信息的更新及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情况:(
23、3)变更管理档案的建立情况;4.13 应急管理4.13.1 企业应急管理情况,主要包括:(1)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2)应急预案编制与GB/T 29639的符合性情况,与周边企业和地方政府的预案衔接情况。4.13.2 企业应急管理机构、人员配置、预案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4.13.3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设施配备和维护情况;消防系统运行维护情况。4.13.4 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响应情况。4.14 事故事件管理4.14.1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4.14.2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1)开展事件调查、原因分析情况;(2)整改和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4、;(3)员工与相关方上报事件的激励机制建立情况;(4)安全事故事件分享、档案建立及管理等情况。4.14.3 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安全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情况。5 安全隐患治理与上报5.1 安全隐患治理5.1.1 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应当由企业立即组织整改,并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及时向员工通报。5.1.2 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5.1.3 对于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应从工程控制、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及培训教育等方面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5
25、.2 安全隐患上报5.2.1 企业应定期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上报安全隐患统计汇总及存在的重大隐患情况。5.2.2 重大安全隐患的报告内容应包括:(1)安全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治理难易程度分析;(3)安全隐患的治理方案及治理前保证安全的管控措施。16附录 定义和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 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判断确定的安全隐患。2 关键装置(场所)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场所)。3 重
26、点部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4 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5 “三查四定”是建设项目中交前要经历的一个过程,“三查”主要指“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及安全隐患、查未完工程量”,“四定”指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完成。6 危险作业操作过程安全风险较大,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作业。一般包括:(1)GB 30871规定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
27、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 (2)储罐切水、液化烃充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3)安全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18附件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1 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序号排查内容排查依据(一)安全领导力11.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2.安全生产目标应满足:(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中评审标准2.1 21.应将年
28、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级组织(包括各个管理部门、车间、班组),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企业及各个管理部门、车间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3.应定期考核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中评审标准2.13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以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名义每天签署安全承诺并向社会公告。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4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其法定的安全生产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
29、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5企业负责人应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车间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上签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中评审标准5.66企业应制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应参加领导干部带班,副总工程师
30、以上领导干部要轮流带班;生产车间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员参加的车间值班制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7企业厂级、车间级负责人应参与风险辨识评价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中评审标准3.28企业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组织并参加综合性或专业性风险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中评审标准11.29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通过体系自评、持续改进等措施保证体系有效运行。1
31、0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有明确的安全承诺,鼓励开展个人安全行动计划。1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安全生产状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中评审标准5.612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2.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
32、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第一章第3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第六条131.企业应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2.企业应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载明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14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员工缴纳保险费。中共中
33、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第二十九条(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应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2.应明确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等所有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第(三)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标准2.32企业应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
34、(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第(五)、(七)条3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标准2.34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35、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标准4.3(三)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1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三条2企业应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标准5.13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二十二条4企业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3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标准5.15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每年再培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九条6企业应对新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实习人员等)进行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
37、1193号)评审标准5.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十一、十二条7新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十四、十五、十六条8企业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十三条9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十七条101
3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2.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定期复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五、二十一条11当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时,要及时对相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再培训。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二条1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对有关人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标准5.413企业应对外来参
39、观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标准5.5(四)安全生产信息管理1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整理、保存、利用、更新、培训等环节管理要求,明确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主责部门、各环节管理责任部门。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四)条2化学品危害信息、工艺技术信息、设备信息等安全生产信息内容应符合AQ/T3034有关要求。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第4.1条3企业应按职责分工,由责任部门收集、整理、保存
40、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条41.安全生产信息可采用纸质版、电子版或二者组合形式进行保存,并便于检索、查阅,相关人员可及时、方便的获取相关信息;2.安全生产信息可为单独的文件,也可以包含在其他文件、资料中。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条5企业应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明确提出生产过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转化到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工艺卡片、培训手册和技术手册、化学品间的安全相容矩阵表等资料中。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三)条6企业应
41、及时收集、更新安全生产信息,以确保信息正确、完整,并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最新安全生产信息。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四)条7企业应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信息培训,以掌握本岗位有关的安全生产信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标准6.48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识别、获取、评价等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标准1.19企业应及时识别
42、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形成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定期更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标准1.110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标准1.2(五)风险管理1企业应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方法、工作程序等,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人员
43、在开展风险评价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五)条21.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2.评价准则应包括事件发生可能性、严重性的取值标准以及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3.风险可接受水平最低应满足GB36894要求。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五)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评审标准3.13企业应对生产全过程
44、及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开展风险辨识,辨识范围应包括:(1)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3)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4)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8)周围环境;(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五)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2.1.2条4企业风险辨识分析内容应重点关注如下方面:(1)工艺技术的本质安全性及风险程度分析情况;(
45、2)工艺系统可能存在的风险辨识情况;(3)对严重事件的安全审查情况;(4)控制风险的技术、管理措施及其失效可能引起的后果分析情况;(5)现场设施失控和人为失误可能对安全造成的影响分析情况;(6)在役装置发生变更后引入的风险分析情况;(7)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事故及事件教训情况。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六)条5企业应对辨识出的风险依据风险评价准则确定风险等级,并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6企业应建立不可接受风险清单,对不可接受风险
46、要及时制定并落实消除、减小或控制风险的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七)条7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至少每3年运用HAZOP分析法进行一次风险辨识分析。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五)条8企业应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企业管理机构、人员构成、生产装置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分析。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五)条9企业应全员参与风险辨识评价和管控工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2.2.2条10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