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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执行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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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企业制度-执行类制度名称青岛炼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编号GQDLH-B120601-43-225-2018-3-T3.06.004制度文号/制度版本3主办部门安全环保处所属业务类别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管理会签部门总经理办公室、发展计划处、财务资产处、企业资源处、生产技术处、设备工程处、党群工作处、物资采购中心、行政事务中心审核部门企业资源处监督检查者安全环保处签发日期2018年1月10日解释权归属安全环保处生效日期2018年1月10日制定目的为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员工和公

2、众的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及业务外包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涉及的相关制度业务类别业务类别业务类别所属层级企业制度-执行类废止说明青岛炼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GQDLH-B120601-43-225-2014-2-T3.06.004) 同时废止。1青岛

3、炼化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1 总则31.1 编制目的31.2 编制依据31.3 适用范围31.4 保护目标区域31.5 事件分类41.6 事件分级41.7 应急工作原则41.8 应急预案体系52 组织机构与职责72.1 组织机构72.2 职责82.3 应急值班人员职责133 预防与预警133.1 危险源监控133.2 预防与应急准备133.3 预测与预警144 应急响应154.1 响应流程154.2 响应分级154.3 启动条件164.4 信息报告164.5 应急准备184.6 应急处置195 安全防护225.1 事故受伤人员安全防护225.2 救援人员安全防护225.3 受灾公众的

4、安全防护236 次生灾害防范236.1 大气污染防控措施236.2 水污染防控措施236.3 土壤污染防控措施237 现场应急处置指导原则247.1 总原则247.2环境目标优先保护次序247.3 现场处置要点247.4 影响区域和紧急疏散277.5 相关专项预案启动278 应急状态解除278.1 应急终止的条件278.2 应急总结278.3 环境监测和评估跟踪289 善后处置2810 应急保障2810.1 队伍保障2810.2 资源保障2810.3 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2810.4 通讯保障2810.5 技术保障2810.6 后勤保障2911 预案管理2911.1 预案培训2911.2 预案演

5、练2911.3 预案修订及备案2912 附则3013 附件30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土

6、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青岛炼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办法中国石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环境污染事件指由于安全生产事件、自然灾害、运输过程中交通事件或人为破坏等因素,造成公司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三废”处理等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大量排放、流失或放射源丢失等,导致或可能导致周边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形成

7、不良社会影响的环境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本预案适用于青岛炼化区域内、所属厂外管道因事故次生、企业排污、自然灾害等诱因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以及放射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适用于青岛炼化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及业务外包单位。1.4 保护目标区域(1)厂区南面5公里内的居民区。可能受影响的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有:盈泰嘉园、中集公寓、华欧北海花园、开发区第二中学、岳都海景公寓、圣海山庄、刘公岛路社区、梦园小区、灵山岛街社区、大公岛路社区、崇明岛东路社区、大福岛路社区、唐岛路社区、田横岛街社区、高岛路社区、崇明岛路小学及华欧医院等。(2)厂区东面及北面的

8、胶州湾海域。(3)厂区西面5公里内的小石头村、徐戈庄村等社区。(4)厂外管道中心线两侧500米范围。1.5 事件分类(1)事故次生类突发环境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陆源溢油以及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次生事件等;(2)企业排污类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企业排污导致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危险化学品污染等事件;(3)自然灾害引发类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因自然灾害引发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件;(4)放射性事件。1.6 事件分级1.6.1 中国石化级(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中国石化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人员死亡或10人以上

9、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对社会安定、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社会公众需要疏散、转移;(3)因环境污染造成公司外部大气、水体、土壤大面积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4)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或失控事件。(5)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已经启动应急预案或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的。1.6.2 青岛炼化级(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青岛炼化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不含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三废”超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排放,对周边企业、公共设施、居民构成危害威胁的;(3)因环境污染引起强烈投诉、媒体

10、曝光或政府部门立案调查的;(4)放射性同位素泄漏。1.6.3 二级单位级(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二级单位级环境事件: (1)“三废”排放对上下游装置、相关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构成危害威胁的;(2)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排放,引起公司职工投诉;(3)有毒有害物质泄露或排放可以控制在二级单位所属区域内。1.7 应急工作原则1.7.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以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和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影响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1.7.2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对重大隐患进行评估、治理,努力减少未遂事件的发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1.7.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青岛炼

11、化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各级应急职责,实行应急分级管理。1.7.4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应急管理,实现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1.7.5 整合资源,协同应对整合公司应急资源,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1.7.6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利用监视、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及装备,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避免发生次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提高广大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1.8 应急预案体系1.8.1 本预案接受地方政府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应

12、急业务指导。发生中国石化级(级)突发环境事件时,接受地方政府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和调度。1.8.2 本预案是青岛炼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岛炼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专项预案。1.8.3 各单位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是本预案的补充文件。1.8.4 青岛炼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图。图1-1应急预案体系框图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青岛炼化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见图2-1。青岛炼化公司应急指挥中心青岛炼化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急专家组现场应急指挥部医事后生公 现工物 消 通警污 救疗调故保勤调产关共 安 场抢程供资 救 防 保 信疏戒防染护查障度系 全修应 援

13、 障散控组组组组组组组组组组组组运行部(部门)应急指挥小组技术流程走向管理流程走向图2-1 应急组织机构框图2.1.1 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总 指 挥: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指挥: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会计师成 员:副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各部门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青岛炼化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是公司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全面负责公司辖区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设在总调度室。2.1.2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是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总调度室。主任:公司分管领导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处处长、设备工程处处长、安全环保处处长、行政事务中心主任2

14、.1.3 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是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的临时指派机构。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各应急救援专业组组成。发生青岛炼化级以上事件时,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担任或由总经理、党委书记指派。副总指挥由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会计师担任。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各单位应急指挥小组成员未到达现场前,由当班班长负责指挥;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所派出的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未到达之前,由各单位应急指挥小组指挥;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在集团公司(地方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到达后,现场所有人员统一服从集团公司(地方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节假日及夜间发生突发

15、事件时,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未成立前,由公司总值班任现场总指挥。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指挥权移交现场指挥部。当现场指挥不能行使指挥职能时,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重新指派或由现场最高领导接替。2.1.4 应急工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成立生产调度组、工程抢修组、消防救援组、污染防控组、医疗救护组、警戒疏散组、现场安全组、物资供应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公共关系组、事故调查组等12个应急救援专业组。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专业组跟踪并详细了解发生事件的发展动态及处置情况,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2.1.5 各单位应急指挥小组发生二级单位级生产、设备及轻微灾害事故时,以二级单位领

16、导、值班人员、当班班长为基础,组成二级单位应急指挥小组,按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组织进行生产处理和初期灾害处置,并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2.1.6 专家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依托中国石化专家库、地方政府专家库,公司聘请有关专家,建立公司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的专家库,在应急状态下,向地方政府或中国石化申请,挑选相关专业应急救援专家组成专家组。2.2 职责2.2.1 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1)接受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办公室的领导,请示并落实指令;(2)审定并签发青岛炼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3)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4)下达青岛炼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17、(5)审定青岛炼化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的指导方案;(6)确定现场指挥部人员名单和专家组名单,并下达派出指令;(7)统一协调应急资源;(8)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向地方政府报告求援,并配合政府应急工作;(9)审定新闻发布内容;(10)依据协议,协调公司外部应急救援力量;(11)审定并签发向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及地方政府应急指挥部的报告;(12)审查应急工作的考核结果;(13)审批青岛炼化重特大事件应急救援费用。2.2.2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1)负责应急值班工作;(2)接到报警后,在向总指挥报告的同时,向各应急救援专业组下达行动指令;(3)通知各路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待命;(4)按照青岛

18、炼化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向中国石化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和求援;(5)在接到中国石化(地方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应急电话后,立即向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2.2.3 现场应急指挥部(1)按照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2)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处置方案;(3)负责整合调配现场应急资源;(4)及时向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应急处置情况;(5)根据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及时向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地方政府汇报应急处置情况;(6)负责向地方政府求援并协助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7)按照青岛炼

19、化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负责现场新闻发布工作;(8)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的有关资料;(9)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终止;(10)负责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2.2.4 应急救援专业组2.2.4.1 生产调度组 由生产技术处负责,企业资源处(党委组织部)、发展计划处、各单位人员组成,生产技术处处长(或副处长)任组长,职责:(1)跟踪并详细了解发生事件的发展动态及处置情况,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2)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事件处置时生产系统的开停工调度;(4)负责组织调配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20、5)根据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落实油品销售调配应急计划;(6)参与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7)负责向物资供应组提报应急物资计划;(8)参与应急预案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2.2.4.2 工程抢修组由设备工程处负责,电气仪表中心、各单位和相应承包商的人员组成,设备工程处处长(或副处长)任组长,职责:(1)跟踪并详细了解发生事件的发展动态及处置情况,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2)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组织调配应急救援施工队伍和机具,进行应急处置工作;(4)负责制定突发性事件后机电仪等设备、设施的抢修、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5)参与制定现场应急处

21、置方案;(6)负责向物资供应组提报应急物资计划;(7)负责组织编写、完善和演练各类设备、电气和仪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8)参与应急预案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2.2.4.3 现场安全组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行政事务中心、检验计量中心人员组成。由安全环保处处长(或副处长)任组长,职责:(1)跟踪并详细了解发生事件的发展动态及处置情况,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2)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组织检测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控制车辆、人员的进入;(4)划定泄漏扩散危险区和指挥区,确定抢险区和指挥区位置;(5)指导抢险救灾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总指挥的安全技术参谋;

22、(6)负责向物资供应组提报应急物资计划;(7)参与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8)参与应急预案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2.2.4.4 消防救援组由消防中心、各单位义务消防队组成,由消防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职责:(1)跟踪并详细了解发生事件的发展动态及处置情况,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2)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按照灭火预案要求,执行灭火、冷却、掩护等任务;(4)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及自身灭火能力,由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授权后,及时与中国石化联防单位和地方消防部门联系增援队伍;(5)参与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6)负责向物资供应组提报应急物资计划

23、;(7)负责重点目标火灾爆炸灭火和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8)参与应急预案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 2.2.4.5 污染防控组由安全环保处负责,检验计量中心和相应承包商的人员组成。由安全环保处处长(或副处长)任组长,职责:(1)跟踪并详细了解发生事件的发展动态及处置情况,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2)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事故现场泄漏油品和其它危险化学品的堵截,组织人员清理,防止油品等危险化学品进入附近区域,引发次生灾害;(4)负责事故现场的环境(水/土/大气)监测工作;(5)负责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无害化处理;(6)参与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

24、案;(7)负责向物资供应组提报应急物资计划;(8)参与应急预案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2.2.4.6 医疗救护组由安全环保处、消防中心气防站和协议医院组成。由消防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职责:(1)跟踪并详细了解发生事件的发展动态及处置情况,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2)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受伤人员的寻找和现场救护;(4)转运伤亡人员,并做好转运过程中的医疗监护工作;(5)进行清洗消毒处理,作好隔离控制,防治交叉感染和扩散;(6)负责气防器材的供应,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医疗咨询;(7)必要时,向其他医院请求支援;(8)负责向物

25、资供应组提报应急物资计划;(9)参与应急预案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2.2.4.7 警戒疏散组由行政事务中心警卫队组成。由行政事务中心负责人(或警卫队队长)任组长,职责:(1)跟踪并详细了解发生事件的发展动态及处置情况,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2)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进行现场警戒及非防爆区的交通车辆管制、烟火管制及人员进出管制;(4)保证厂内交通路线畅通,保障救灾物资安全、顺利到达目的地;(5)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人员疏散和撤离;(6)负责向物资供应组提报应急物资计划;(7)参与应急预案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2.2.4.8 物资供应组由

26、物资采购中心组成。由物资采购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职责:(1)跟踪并详细了解发生事件的发展动态及处置情况,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2)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根据应急指挥中心指令组织调配、协调公司内、外部应急救援物资;(4)负责公司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保管及供应;(5)参与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6)参与应急预案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2.2.4.9 通信保障组由行政事务中心和相应承包商的人员组成。由行政事务中心主任(或通讯管理主管)任组长,职责:(1)跟踪并详细了解发生事件的发展动态及处置情况,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

27、令;(2)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确保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与中国石化、地方政府部门的网络系统通信畅通,优先保证现场应急指挥部、生产调度、安全、消防和医疗救护等部门的通讯联络畅通;(4)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修复和恢复;(5)在有线设施遭受严重破坏时,要确保无线通讯畅通。确保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在事故状态下能立即配备上对讲机系统,并做到24小时正常工作;(6)参与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7)负责向物资供应组提报应急物资计划;(8)参与应急预案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2.2.4.10 公共关系组由总经理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组成。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党群工作处处长)任组长,职

28、责:(1)跟踪并详细了解发生事件的发展动态及处置情况,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2)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现场抢险救灾过程和事故资料的摄影、摄像及文字记录;(4)负责收集、跟踪新闻媒体、网络、社会公众等各方面舆论信息,为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决策提供参考;(5)负责新闻发布和上报材料的起草工作;(6)负责接待新闻单位采访人员;(7)根据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指令,组织对外信息发布;(8)参与应急预案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2.2.4.11 后勤保障组由行政事务中心组成。由行政事务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职责: (1)跟踪并详细了解发生事件的发展动态及处

29、置情况,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2)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外来救援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接待工作;(4)负责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人员交通、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5)参与应急预案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 2.2.4.12 事件调查组由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参加,预案责任部门牵头组成。安全环保处负责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放射事故的调查;设备工程处负责设备、电气、仪表等事故的调查;生产技术处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职责:(1)做好现场事故物证、信息的收集、记录;(2)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3)确定事故责任者,制定防范措施,提出事故处理意

30、见;(4)写出事件调查报告;(5)负责应急工作考核;(6)负责应急处置有关责任方赔偿费标准的制定;(7)负责青岛炼化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过程的法律事务工作;(8)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政策性文件对伤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理、保险理赔等。2.2.5 专家组(1)为现场应急工作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建议和技术支持;(2)参与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3)负责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2.3 应急值班人员职责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领导下,应急值班人员(总调度室值班人员)应做到:(1)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2)接受应急报告并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3)详细了解应急事件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随时向应急指挥

31、中心报告;(4)负责应急指挥中心指令的下达;(5)做好过程记录和交接班记录;(6)完成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3 预防与预警3.1 危险源监控3.1.1 危险区域的检测及报警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要求,在有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存在的危险场所,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控制室和机柜室内设置感温、感烟探测器构成的火灾报警系统。同时,配置专用对讲通讯系统,便于外操人员与控制室及时联系。3.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有效预防火灾,及时发现和通报火情,保障安全生产,采用行政电话专用号“5119”报警外,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中心控制室设置全厂的火灾

32、、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系统监视操作台。3.1.3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为防止硫化氢、苯等有毒气体泄漏,存在和产生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装置除采取必要的密封措施外,设置有毒气体检测仪,检测仪的信号同时显示在检测仪和中心控制室内。员工配备便携式检测仪,在可能的高浓度有毒气体区域装备有氧式防毒面具。3.2 预防与应急准备3.2.1 预防 (1)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过程的监管,开展污染源普查、放射源调查,掌握公司内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过程监管。追踪相关技术信息、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

33、评估工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利用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4)制定环境应急预防和管理措施。3.2.2 应急准备应急准备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各单位根据职责开展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定期组织应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3.3 预测与预警3.3.1 预测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应通过以下途径获取预报信息:(1)国家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2)地方政府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

34、;(3)政府主管部门和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向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告知的预报信息; (4)对发生(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等原因可能引发环境事件时,经风险评价得出的事件发展趋势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向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汇报预报信息,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预报信息进行分析,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以及政府发布的四级预警(红、橙、黄、蓝),结合青岛炼化的实际情况,对事件发展趋势进行准确预测。3.3.2 预警分级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将预警分为三级,根据事

35、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预警进行升级、降级或解除。3.3.2.1 级预警因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引发级突发环境事件时;根据监测信息,经研判可能引发级突发环境事件时。3.3.2.2 级预警因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引发级突发环境事件时;根据监测信息,经研判可能引发级突发环境事件时。3.3.2.3 级预警因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引发级突发环境事件时;根据监测信息,经研判可能引发级突发环境事件时。3.3.3 预警发布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提出预警申请,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下达指

36、令,发布预警。3.3.4 预警响应发布级预警后,相关单位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加强监控、信息收集和监测;对重点防控区域、环境风险隐患的应对措施进行检查,做好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各项准备,有关部门配合事发单位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发布级预警后,在采取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采取以下措施:通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进入应急状态,有关应急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应急环境监测;调集、准备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工具、设备设施;组织有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一旦预警事件可能影响周边社区,立即报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周边社区人员的危险警示工作;报请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应急准备

37、。发布级预警后,在采取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启动公司应急预案,随时准备请求启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请求政府部门协助进行应急处置和应急环境监测,根据需要转移或疏散有关居民、村民。3.3.5 预警变更解除应急指挥中心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调整、发布预警级别。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风险已经解除的,应立即宣布解除或者终止预警。当达到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应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4 应急响应4.1 响应流程青岛炼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指令下达程序见图4-1(应急指令下达程序框图)。图4-1 应急指令下达程序4.

38、2 响应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中国石化级环境事件(级)、青岛炼化级环境事件(级)、二级单位级环境事件(级)进行分级响应。应急响应分为重大(级响应)、较大(级响应)、一般(级响应)。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启动上级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坚持二级单位单位为主的原则,二级单位要及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尽力避免事件升级或扩大,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及各单位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级应急响应是指可能或已经发生级突发环境事件时的响应,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级响应是指可能或已经发生级突发环境事件时的响应,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级响应是指可能或已

39、经发生级突发环境事件时的响应,由二级单位组织实施。4.2.1 级响应时,应急指挥中心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1)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同时开通与地方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2)及时向地方政府、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报告应急现场情况和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 (3)组织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救援,必要时请求外部支援。4.2.2 级响应时,应急指挥中心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1)组织专家进行预测和预警;(2)启动公司级环境应急预案,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应急行动; (3)组织应急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指导应急救援。4

40、.2.3 级响应时,应急指挥中心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1)安排有关职能部门赶赴现场协助二级单位进行应急工作;(2)协调二级单位应急救援工作。4.3 启动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应启动本预案:(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经启动应急预案或要求青岛炼化启动应急预案时;(2)发生中国石化级或青岛炼化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中国石化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请求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启动中国石化级应急预案;(3)根据公司的机构设置情况,发生二级单位级 () 环境事件时,启动二级单位应急预案同时,启动本预案。(4)当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本预案与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启动。(5)因安全生

41、产、交通运输等事故引发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陆源溢油污染等突发事件,本预案与相关应急预案同时启动,重点防范和处置事件对生态环境、周边居民群众、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4.4 信息报告4.4.1 信息报告程序青岛炼化所属各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单位在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同时,迅速按照应急报告程序框图规定的程序,向青岛炼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发生中国石化级、青岛炼化级事件时,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指派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必要时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在1h内向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电话:010-59961000、010-59962000、010-599699

42、99、010-59962521,传真:010-59760777、010-59760111、010-59760222),在1h内向地方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区应急办:0532-85161786或政务服务热线:12345),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指令分别向对口的中国石化职能部门(总部办公厅、安全监督局、能环部、炼油事业部等)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开发区安监局:0532-86989795;区安监局0532-86163724;市环保局:0532-12369,区环保局:0532-86118011)报告。如通信瘫痪,应在恢复后,立即报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随时报告事

43、态进展情况,至少每天报告一次。图4-2 应急报告程序框图4.4.2 信息上报内容、方式应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事发单位名称、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和污染区域,污染物介质、数量及污染情况;(2)人员中毒、伤亡情况;(3)已采取的紧急措施和处理效果;(4)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和严重后果;(5)应急人员及器材到位情况;(6)救援物资储备、消耗、需求情况;(7)现场气象条件;(8)水体、大气、土壤污染情况和生态破坏情况及现场应急监测数据;(9)周边居民分布状况及疏散情况;(10)地方政府协调、参与情况;(11)请求中国石化协调、支持的事项;(12)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13)报告人的单位、姓名

44、、职务和联系电话。应急信息报送以书面报告为主,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影音、影像的形式。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4.4.3 可能遭受事件影响的单位周围可能遭受环境污染事件影响的单位有丽东化工、思远化工、华北销售分公司青岛首站、小石头村和徐戈庄等,一旦发生影响周围环境的污染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迅速向这些单位或社区委员会电话通知事件性质、污染物种类、传播媒介、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单位或居民可采取的应对措施等。若电话无法通知则立即派人到受影响单位通知。4.4.4 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总调度室(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本单位人员发现险情的,同时向班长报告,班长迅速向总调度室报告。总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报告方式:对讲机报警:总调度频道、警卫报警频道、消防报警频道;消防中心报警电话:5119、5120、7119;总调度室电话:5311、5322、5355、5366、5377、5399。4.4.5 总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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