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万州区消防救援支队 修改原因:根据区消防救援支队编制的三峡库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消防中心,整合原规划应急救援中心用地范围外约22亩项目用地,对控规I06-01/02地块用地边界进行局部修改。 修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4.23) 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3.1)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1.1) 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3.1)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7、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局部修改方案电子成果标准(2012试行) 8、重
2、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614号) 9、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办法的通知(万州府办201791号) 10、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标准与相关要件 编制单位:重庆市万州区规划设计研究院 修改内容:根据区消防救援支队编制的建设方案(消防部分),取消原规划地块I06-01/02东侧人行步道,修改原规划地块I06-01/02用地边界,重新编号为新地块I06-01/03。新地块I06-01/03用地性质仍为安全设施用地(U3),规划控制指标维持原规划不变。 公示单位: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
3、地点:万州区人民政府网、控规修改地块现场、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0.9.7-2020.9.14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证明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 陈刚 联系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南滨大道1965号 联系电话:58379998 邮箱:,重庆市万州区天城组团、管理单元(董家、塘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6-01/02地块局部修改方案公示,区位图,修改前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修改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修改前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土地利用规划图,I06-01/03 U3,I06-01/02 U3,万州区城乡规划公示用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