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大族高精技研生产基地高低压供配电 工程制作安装合同编号:发包人(下 称甲方):广州市大族高精电机有限公司承包人(下称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之原则基础上,就 乙方承接甲方广州大族高精技研生产基地高低压供配电工程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 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1条工程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广州大族高精技研生产基地供配电工程L2项目地点:广州开发 区永和经济区江东街以东L3范围与内容:本工程内容为广州大族高精技研生产基地 供配电工程范围。具体范围以合同附件图纸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1.4 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包工期、
2、包质量、包材料送检及费用、包文明安 全施工及费用、包资料整理及费用、包赶工费、包暂住证费、包报建及验收合格、 通电费用、包安检及费用、包保险费、包税金及支付给土建总包单位的配合费(合 同价1.5%)等方式进行总承包总包单位的配合内容为现场的协调、提供已有的 垂直运输及上落笼、脚手架、施工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提供民工宿舍、办公室,由乙方承租民房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存放 材料的仓库等临时设施用地,由甲方指定一个地点,安保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为工人购买意外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出现 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付款时乙方必需提供保险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 程进度款
3、及结算款。本合同工程不允许乙方进行转包与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对 所 转包分包工程款不予支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其损失(如交楼延误 赔偿等)。第2条工期2.1 工期为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开始,到安装完毕且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 通电的时间间隔,必须要满足甲方交楼时间。上述工期包括星期六、星期日、 法定节假日,也包括因材料订货、市场变化等造成的时间损失2.2 由于设计变更涉及工期调整的需报甲方批准,作为工期调整的依据。工 期的调整,必须在工期延误原因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报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 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批,逾期不予认可,工期不得作任何顺延。第3条质量等级及验收标准3
4、.1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质量、安全必须达 到国家及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关主要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包 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2 材料设备技术要求:3.2.1 高压柜技术要求(1)乙方提供的高压开关柜应满足以下标准和规范:中国 GB 标准:GB3804-90、GB3906、GB11022-89、GB16926-97 及相关国 家标 准。(2)开关柜前、后上部有标识清晰的开关柜编号和用途的标示牌。(3)开关柜的用途要在面板上采用单线主接线图标示。(4)断路器柜的面板应有操作机构人工储能手柄、手动合、跳闸按钮,操作 记数器及断路器分、合位置的机械指示显示。
5、(5)指示及警告标志明确,回路及接线端子标记清楚。(6)开关柜排列后,连接柜与柜之间的接地母线,在柜内联接所有需要接地 的引线,将基础框架与接地排相连。(7)为了满足广州电力部门对电网的要求,对进线柜应设有电缆故障测试 仪。(8)进线柜保护应具有:过电流保护、电流速断、接地故障保护、低电压保 护、过电压保护等功能。(9)出线保护应具有:过电流保护、电流速断、温度、接地故障保护。(1 0)控制采用交流220V电源,所有断路器采用就地控制方式;乙方安装 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高压操作工具贰套(高压验电笔、绝缘鞋、绝缘手 套及工作操作牌10个)。3.2.2低压配电柜技术要求:(1)元器件如有源
6、谐波滤波器、软启动器、电容器、框架开关、塑壳开关、静态补偿控制器、功率因数补偿器(按图纸品牌)。指示灯应选用LED型,灯具及 光源寿命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2)框架开关极限分断能力:不低于65KA。(3)塑壳开关极限分断能力:不低于35KA。(4)低压配电柜的功能单元应有明显的三个位置:工作位置、试验位置和 分离位置。各个位置应有明显的文字符合状态标志。(5)低压配电柜的面板上设有红、绿灯,分别表示断路器的合、分闸状态。(6)低压配电柜的面板上设有必要的测量仪表,如电流或电压表。(7)所有操作开关、手柄以及断路器的应急分闸装置等都有明确的、永久的标 志,并表明其操作的方向及其含义。(8)所有信
7、号灯、信号装置除必要的颜色区别外,还应有文字说明其动作含 义。(9)须能通过以下试验:温升试验;介电性能试验;电容器寿命、容量下降速 度指标试验;短路耐受强度试验;保护电路有效性试验;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试 验;机械操作试验;防护等级试验;检查接线并进行通电操作试验;介电强度试 验;防护措施和保护电路的电连续性检查试验;绝缘电阻测量;电气接线、标志检 查;机械操作检查;断路器电气联锁检查;断路器检查(进、出线);电压互感检 查;电流互感检查;具体抽查检测项目按电气专业相关技术标准并达到 供电部门要 求为准。3.2.3变压器技术要求:(1)铝合金外壳IP20 (包括不锈钢框体)、超静音冷却风机、温
8、控、温显、 每相每边不少于一个PT1 00热电阻并有外引报警、温度等端子。(2)测试:乙方有责任至少完成下列测试并保证所提供的变压器符合招标文 件和相关标准的性能要求。乙方应做出完整的测试表供监理工程师认可。甲方 有 权和监理工程师对下列测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绝缘电阻测试;测量线圈电阻;测 量电压变率;检查电压向量关系;空载试验;阻抗试验;测量零序阻抗;温升 试 验;雷电脉冲试验;工频耐压试验;局部放电试验;励磁电流试验及功能测试。3.3该工程质量要求须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若因乙方原 因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除须按照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 免费返工直至达到国家
9、现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第4条工程图纸:以供电部门最终确认的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详见合同附件)。第5条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固定价格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发包。本合同含税总价为:元整,大 写:人民币,L 0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直接费(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措施 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保险费;施工配合 费;报建、验收等各种费用;规范要求或规范所隐含要求及施工图纸中没有反映的 工程量但在具体施工中必做的工程量等各项费用;各种试验费、检验费以及报装、 调试;周边完善及成品保护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双方特别约定:(1)本合
10、同总价不得因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环境等影响价格因素变化 (含市场变化)而有所调整。(2)乙方不得因在执行本合同时,因需要突然克服某种困难而要求甲方增加因 克服该困难所产生的附带费用。(3)若有漏项、使用的材料与图纸不符,均被视作乙方已将漏项之造价和按照 图纸施工所用材料与工程造价书所载明材料之差价以及其他未包含完全之项目的费 用考虑在本合同总价之内了。(4)乙方施工使用设施(包括工棚、材料仓库、施工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 电、施工用临时道路等所有设施)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临时水电须到甲方指定位 置 接驳,从接驳点引出的电缆、电线、水管、临时电箱、电表、水表等设备、材料及 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电
11、费直接与总包沟通进行交费。乙方已经充分考虑施工 现场交 叉作业、停电、二次搬运等各种可能给施工造成不利因素。(5)本合同总价已包含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必须实施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1)乙方在夜间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进行工程施工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 款中,甲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广州市规定的如施工环保、建筑垃圾处理等各类强制性措施费用由乙方承 担。3)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 数,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因建筑原材料、成品紧缺等 原因产生的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对工程造成的风险,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或索赔 任何增加费用。因此而提出的工期延长申请亦
12、将不被批准。4)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已到工地现场踏勘,已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 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 工地情况而提出的索赔(增补)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6)施工总包方的施工配合费为本合同总费用的L5%,由乙方直接交给施工 总 包方。第6条付款方式乙方须在甲方支付以下款项前开具合法有效的与应付款项等额的发票给甲方, 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任何款项;同时乙方还须按照甲方制定的统一表格和程序办理 工程款申请手续和质量保修金的退还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予支付工程款和退还质量保修金。6.1工程款支付方式:(1)双方签定本合同取得报装通行证后10个工作
1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合 同总价的20%作为合同定金(2)主材(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进场并开始施工后10个工作日内,甲 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3)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供电部门对产品设备验收合格并通电安全运 行 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5%。(如出现增加工程须双方共同协 商定价格后方作为结算依据)。(4)留结算价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计算,在保质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 金。6.2质量保修期内,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并承担有关维修费用,否
14、则,甲方有权聘用其他 单位或个人予以维修,维修费用及甲方按照维修费用的15%收取的管理费用,乙方同意在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不够扣除的,由乙方补足。第7条双方职责7.1 乙方职责:(1)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在开工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及总进度计划。(2)为施工人员购买施工保险。(3)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及其他进场手续,按建设管理部门规定交纳乙方应 承担 的相关费用及税金。(4)负责安装施工用设施、办公室、生活水电设施及费用,具体按照第1条约定执行。(5)在施工过程中按时按规范填写有关质监资料,不得后补。(6)按工程需要提供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 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
15、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7)乙方必须按国家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进行安装调试,确保工程质量。严格 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精心施工,按甲方要求保证工程进度, 按时、保质保量完工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后交甲方使用。(8)低压柜的安装不在乙方承包范围之内,但乙方负责低压柜的购买和指 导安 装及调试、资料整理归档及验收移交。(9)听从甲方及总承包方施工员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及总承包方的工地 管理 制度。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用和生活用水用电的费用(按表计量)由乙方负责, 甲方可在应付的工程款中先行扣除。(10)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应有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与 第三者
16、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以及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 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1)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周围已完或未完工程(建筑物、园建、园林、电缆 和各种管道等),如造成污染或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第三人 造成的全部损失。(12)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保护期间发生 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或返工。(1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转包或分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 付转包或分包工程款,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甲方损失(如交楼延误赔 偿等)(14)施工完毕,应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清、场清,否则甲方有权另请他人清理,费用由乙方支付。7.2 甲方
17、职责(1)甲方需在开工日期10天前,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签,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根据情况通知乙方进场。(2)甲方在工程项目安装前提供相应的安装条件。(3)甲方须为乙方提供水电等施工条件。(4)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方的关系。(5)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第8条施工要求8.1 乙方应遵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与 广东省、广州市政府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施工期间国家颁布的新的 法律法规,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 时接受安全检查人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8.2 乙方负责安排好临时设施的规划和临时设施的搭
18、设,负责对生活临时水 电 的规划,排水排污的处理。对施工区、材料堆场、材料加工场进行合理的规划,要 求悬挂各类警示、标示牌,必须做到标示明显整齐。所有临时设施必须达到广 州 市环保部门、建管部门制订的强制性行业标准。8.3 所有进出工地的物料及设备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或批准后方能 使 用。8.4 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守则”。施工 场地硬地化,地面排水系统要做好,不得有积水;各种材料必须在指定的地方堆 放;车辆进出所带来的泥土乙方须及时清理;严禁施工现场聚众赌博、打架斗 殴、嫖娼、吸毒、贩毒、偷盗财物。8.5 雨季期间施工的措施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考虑,不得因此向
19、甲方提出费用的 增加及工期的顺延要求。8.6 本工程乙方如中途停建或擅自退场,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甲方将上报广州 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8.7 乙方的施工质量,以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 验评定标准和图纸、施工说明书、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等要求为依据,如乙方没 有达到上述要求,在施工中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8.8 乙方须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末五天内向甲方及监理方报送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8.9 乙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的二天内将自身工程垃圾清扫干净。若工完不清 场,甲方以每日
20、5.00元/脸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地租费,此费用在工程结算款或 余留 款中扣除。第9条安全施工9.1 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 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法规、规范以及施工期间国家颁 布的 新的法律法规,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9.2 乙方须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 齐。乙方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9.3 乙方须对与合同约定之工程有关的施工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包括第三 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包括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意外事件、民事 赔偿、劳资责任)等负一切法律和一切经济赔偿责任。第10条工程变更与结
21、算10.1 全部工程完成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相关凭证并结算(结算结果 经双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具体结算方法如下:10.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峻工结算报 告 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 程竣工结算。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 实或者提出修改意见。10.3 甲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10.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5天内,乙方未能向甲方递交竣工结 算 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
22、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 及时支付,甲方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应当交付;甲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承 担保管责任。10.5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若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预算定额、取费标准 等政策性调整文件,无论增减均不作调整。第11条工程验收11.1 按国家要求组织相关部门,按审定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 更 通知书,以及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 准进行竣工验收。1 1 .2分项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二天通知监理和甲方,双方应及时进行验 收,如甲方等单位不按时派员到场,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做好记录,甲方应 予以承认并负责在验收表上补办签字手续。以后甲方要求
23、复查时,如属合格,所有 费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如不合 格,检查费、返工费由乙方负担。乙方未通知甲方检查而自行隐蔽,甲方将 不予签 字验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11.3 工程完工乙方自检通过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验收书面通知并确定 乙方具备验收条件后一周内组织验收。11.4 验收方法与所需资料按广州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口.5竣工验 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工完场清,人员在二天内撤离现场。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 合格或工程项目尚未完成,则由乙方在双方确定的期限内进行返工或补建,再次 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使用。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及给
24、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 担,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11.6 工程竣工资料按广州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整理,除按要求备案的资料外, 并向甲方和监理各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11.7 1 .7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的有关规定,向甲方申请 验收,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包括经甲方批准的竣工图、制作说明、设计变更、甲方 确认的样板等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符合相关专业标准。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 请后15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 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15天内未组织人员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第12条违约责任12.1
25、 非乙方和不可抗力原因,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进度款、结算 款的,如延迟付款达10天以上,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天。12.2 若因乙方原因,延误的工期超过约定的工期或经签证确定顺延的工期,乙 方须赔偿甲方Y 1000.00元/天,若工期延误累计超过20天,则甲方有权终止 与乙 方的施工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退 出施工 现场。若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款扣减已支付工程款后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 失,乙方对不足部分应承担赔偿责任。12.3 转包与分包:按乙方在投标书中的工程分包计划进行分包,禁止乙方将 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否则,甲
26、方可不予支付所分包工程的任 何款项。乙方将工程转包或使用挂靠队伍,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因中止合同致使合 同工程延期竣工和甲方其他损失之责任由乙方承担。12.4 施工期间,乙方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工作天数不得少于5天,否则每少1 天扣罚工程款Y 500.00元;月累计缺勤10天以上,每天扣罚工程款Y 2000.00 元,并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更换项目经理。12.5 质量等级评定后若未达到招标文件或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不能通过 供电部门的验收,甲方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重做、维修(含修复),并停止支付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一切款项,工期不予顺延;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 程结算价10%的违约金,
27、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的,乙方还须 赔偿其损失。第13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裁决为最终裁决。第14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4.1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章政策,甲方可以在按照合同约定的合 法欠 付工程款内垫付乙方欠下的劳动工人工资(指15人以上的集体欠薪,低于15人的不予垫付),垫付金额及每天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两倍计算的利息将 在应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垫付工资时,乙方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必须有证明 领取 工资人的合法身份以及上班的凭证,否则,甲方不予垫付并就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4.2 乙方不得因与甲方有经济纠纷而拒不施工或拒不将其承建的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按照延误工期处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14.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 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招标文件、相关配套图纸及乙方投标 书。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 协议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广州市大族高精电机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合同签订时间:2010年 月日合同签订地点:广州市萝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