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 洪 应 急 预 案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二八年二月防 洪 应 急 预 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做工程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工程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因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标准内洪水高程以下)邕江堤防保护区安全度汛;为做好防御超标准洪水(江北 79.88 米、江南 78.54 米高程以上)的各项准备工作,当邕江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包西项目
2、部 BXS-1(里程桩号 DK360+687.13DK372+049.5)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四)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方针,严格执行行政责制、分级责任制、分管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防汛责任制度,动员全体职工投入防洪工作,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以气象水文信息为基础,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确保人员万无一失,工程损失减到最小,安全度汛。三、 组织体系及职责(一)防洪指挥部项目部设立防洪指挥部,项目部领导组织全段的防洪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二)防洪指挥部组织机构1、
3、现场指挥总 指 挥:孙佰峰(项目部经理)副总指挥:周 平(项目部常务副经理)2、义务救援队队 长:邵济华(项目部书记)副队长:刘明光(项目部副经理兼安质部部长)队员:杨杰 刘正伟 刘前明 韩兴权 高华 林腾云 3、现场疏散、警戒组组 长:旦国伟(项目部总工)副组长:曾 华(项目部副总工)4、通讯联络组组 长:张大仓(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副组长:张 敏(项目部工程部部长)5、后勤保障组组 长:左玉清(项目部物资部部长)副组长:黄志刚(项目部财务部部长)6、善后处理组组 长:孙佰峰(项目部经理)副组长:邵济华(项目部书记) 旦国伟(项目部总工)(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
4、全市的抗洪抢险、防灾减灾及灾后恢复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技术组、水文气象组、物资组、通信组、供电组、清障组、应急组、内涝治理组、车船调度组、保卫组、后勤组、宣传组、医疗卫生组、材料组、督查组、监察组、部队保障组、财务组、募捐救济组等职能部门。1综合组 负责协调指挥部各个工作组的工作。负责汛情、险情及指令的上传下达,指挥部的文电处理、文印、会议记录等工作。组长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担任。设两名副组长,一名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一名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负责指挥部的文件印发和管理,指挥部的文印及会议记录等工作;另一名副组长由市防汛办主任或副主任担任,负责汛情、险情及指令的上传下达,对电话记
5、录拟出初步处理意见后交组长审核,再转有关职能小组办理。 2技术组 负责抗洪抢险有关技术问题的处理及指导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各项技术工作。组长由市水利局局长担任,设两名副组长,一名副组长由珠委西江局总工或副总工担任,另一名副组长由市水利局科技科的领导担任。 3水文气象组 掌握天气、雨情和水情,分析其态势,及时预报洪峰水位、流量和出现的时间。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南宁水文分局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气象局一名领导担任。4物资组负责物资调配保障工作。设一名组长和三名副组长,组长由市人民政府一名副秘书长担任,三名副组长分别由市财政局、市经委、市物资集团总公司领导担任。组员由市建委、市供销社
6、、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振宁公司、市壮宁公司、市沛宁公司、市红十字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领导组成。5通信组负责抗洪抢险通讯保障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广西电信公司南宁分公司一名领导担任。组员由市防汛办、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广西移动通信公司南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南宁分公司等各一名单位领导组成。6供电组负责抗洪抢险期间的供电保障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和副组长均由南宁供电局领导担任。7清障组负责邕江及内河河道内障碍物及漂浮物的清除和船只管理工作,防止水面漂浮物及船只对市区河道内桥梁的撞击,确保桥梁安全。组长由市人民政府一名副秘
7、书长担任。设五名副组长,一名副组长由市交通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负责抢险用船保障;一名副组长由市政管理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清除对桥梁有威胁的漂浮物,保证市政桥梁安全;一名副组长由南宁海事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负责水上交通安全、水上交通疏导和船只管理;一名副组长由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清除邕江阻水障碍物和对水上漂浮物进行紧急处置;一名副组长由市农业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负责清除、转移邕江河道内阻水养鱼网箱。当水位达到 73.17 米高程时,由南宁海事局发布封航通告后,清障组开始启动,由水利局组织交通、市政、海事、农业等部门对可能对桥梁、堤防造成威胁的漂浮物实行处置。8
8、应急组负责紧急事态的处理工作。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长由南宁警备区的一名领导担任,两名副组长分别由市公安局一名领导和武警南宁市支队一名领导担任。9内涝治理组负责市区内涝的排除。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长由市市政管理局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建委和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10车船调度组负责抗洪抢险的车船调度和保障工作。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长由市交通局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公安局、南宁海事局一名领导担任。洪水期的车船调度按照防汛紧急状态进行,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调度组有权根据抢险需要调用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车辆和船舶,洪水过后给予适当补偿。11保卫组负责安全保卫及交通疏导
9、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和副组长均由市公安局领导担任。12后勤组负责市防汛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商务局一名领导担任。13宣传组负责抗洪抢险宣传报道,审核各类新闻稿,协调对有关领导的采访。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长由市委宣传部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广电局、南宁日报社各一名领导担任。14医疗卫生组负责抗洪抢险期间的医疗卫生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和副组长均由市卫生局领导担任。15材料组负责会议材料、领导讲话稿的起草等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16督查组负
10、责检查督促各组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委督查室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室一名领导担任。17监察组负责抗洪抢险的监察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监察局一名领导担任。18部队保障组负责协调抗洪抢险部队的各项保障工作。设组长一名,副组长四名,组长由市委一名副秘书长担任,一名副组长由市双拥办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做好部队与地方的协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部队与地方之间的有关问题,一名副组长由市卫生局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负责部队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一名副组长由市商务局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解决部队的饮食和日常生活用品问题,一名副组长由
11、市房产局领导担任,主要任务是解决部队的住宿问题。19财务组负责抗洪抢险经费财务管理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正、副组长均由市财政局领导担任。20募捐救济组负责在抗洪抢险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物资、资金的募捐及分配工作以及灾区群众的救济和安置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正、副组长均由市民政局领导担任。(四)市四大班子职责市委指导青秀区抗洪抢险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兴宁区、西乡塘区的抗洪抢险工作。市人民政府指导江南区抗洪抢险工作。市政协指导邕宁区、良庆区的抗洪抢险工作。(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职责南宁警备区:负责组织军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市委宣传部:
12、正确把握全市防汛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市水利局:归口管理全市防洪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防洪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洪水期间负责组织监视邕江河道漂浮物,当水位达到 73.17 米高程时,南宁海事局发布封航通告后,组织交通、市政、海事、农业等部门对可能对桥梁、堤防造成威胁的漂浮物实行处置。武警南宁市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南宁分局:负责及时向市防
13、汛抗旱指挥部提供雨情、水情报告和洪水预报。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提供各地降雨量。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对汛期出现的强降雨天气过程做出及时的预报,当南宁出现洪水或预计即将出现洪水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滚动天气预报。南宁海事局:负责水上搜救,通航环境管理和通航秩序维护,做好船舶靠泊的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加强对无动力趸船的管理,预防船只失控而发生撞击毁坏堤防和桥梁的事故发生。协助市交通局做好船泊征用工作。负责发布封航通告。市发改委:指导防汛规划和防汛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负责防汛主要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编制和下达、计划实施的协调和检查督促。
14、市经委:负责组织调查经营性防汛物资情况,在紧急情况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物资组提供防汛物资信息,以便及时调运防汛物资进行抢险。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实行交通管制,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全市防汛和救灾
15、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市建委:负责内涝地段(区)居民、单位的基本生活用水供应工作及临时安置区内的生活用水。按防洪预案做好物资准备工作。协助市市政管理局做好市区的排涝工作。市市政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市区排水管渠的全面清淤疏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区防内涝工作。做好市区管辖范围的跨江桥梁的保护工作。市交通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协调组织地方有关部门组织运力,做
16、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协助南宁海事局做好船舶管理工作。市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市卫生局: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洪涝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防病治病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各地防汛动态。市人防办:做好市区人防工事的防洪工作。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负责突发
17、性洪涝灾害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市防汛指挥部及其职能小组进驻市应急联动中心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抗洪抢险通信的准备工作。负责转接市民报告的防汛信息。市供销合作联社:协助市经委做好经营性防汛物资的调查工作。按防洪预案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南宁供电局:负责对堤防及排涝泵站供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正常供电。在紧急抗洪时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保证供电,保证抢险现场的动力及照明用电。按防洪预案做好物资的准备工作。市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负责邕江防洪堤及其附属排涝泵站、防洪闸、交通闸、穿堤管等相关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行;洪水期间负责监视邕江河道漂浮物,对在指挥部清障组启动前可能对桥梁、堤防造成威胁的漂浮物实行紧急处理。负责按防洪预案做好物资的准备工作。市城市内河管理处:负责对市区内河进行清淤、疏通及清障工作,确保市区内河排水畅通。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协助市经委做好经营性防汛物资的调查工作。按防洪预案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市商务局: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