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一、 中国现行法的渊源包括1. 宪法;2. 法律;3. 行政法规;4.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 ;5. 行政规章;6. 特别行政区法;7. 国际条约。二、 中国民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2. 诚实信用原则;3. 公序良俗原则;4. 自愿原则;5. 禁止滥用权利原则。三、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分为1. 支配权;2. 请求权;3. 形成权;4. 抗辩权。四、 成为法人需要具备 4 个条件1. 依法成立;2. 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是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意思表示真实
2、;3.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六、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下列 10 种1. 停止侵害;2. 排除妨碍;3. 消除危险。返还财产;4. 恢复原状;5. 修理、重作、更换;6. 赔偿损失;7. 支付违约金;8. 消除影响;9. 恢复名誉;10. 赔礼道歉。七、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1. 人身罚;2. 行为罚;3. 财产罚;4. 声誉罚。第二章 房地产法律法规概述一、 物权有以下特征1. 物权法定;2. 物权公示;3. 物权优先。二、 完整的所有权包含1. 占有;2. 使用;3. 收益;4. 处分。三、 物权有以下特点1. 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不是特定的;2. 物权具有优先权;3
3、. 物权能够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物权都具有追及性;4. 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5. 物权和债权的保护方法不同。四、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 继续履行;2. 赔偿损失;3. 给付违约金;4. 定金罚则。五、 经营者的义务1. 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2. 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3.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4. 不做虚假宣传的义务;5. 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的义务;6. 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的义务;7. 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8. 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利。六、 消费者的权利1. 保障安全权;2. 悉知真情权;3. 自主选择权;4. 公平交易权;5. 依法请求赔偿权;6. 求教获知权
4、;7. 依法结社权;8. 维护尊严权;9. 监督批评权。七、 消费争议解决的途径1.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5. 向人民法院诉讼。八、 经营者不正当竞争的行为1. 假冒和仿冒行为;2. 虚假的宣传行为;3.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4. 不正当销售行为;5. 其他不正当行为。九、 政府及所属部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 滥用行政权利;2. 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3. 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4. 滥用行政权利,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第三章 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一、 我国土
5、地制度的基本内容1. 全部土地都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2. 国家实行土地登记制度。3. 国家实行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实行保护耕地的制度。4. 现阶段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途径主要有下列四种:(1) 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2) 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3) 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4) 通过土地或房地产租赁的方式取得;二、 在征收土地时,土地管理部门和用地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原则:1. 珍惜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2. 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3. 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4. 有偿使用土
6、地的原则;5. 依法征地的原则。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1. 招标方式;2. 拍卖方式;3. 协议方式;4. 挂牌方式。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1. 居住用地 70 年;2. 工业用地 50 年;3.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 年;4.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 年;5. 综合或其他用地 50 年。五、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内容主要有三个1. 合同的正本、副本。主要内容有:1)签约双方当事人;2)出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界线等自然状况;3)地价款数额、定金、支付方式和期限;4)土地使用期限;5)动工及开发期限;6)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及违约责任。2.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主要
7、内容有:1)地块四至平面图;2)界桩定点;3)土地利用要求、城市建设管理要求、建设要求;4)建筑面积、限高、绿化率、建筑比例等。3. 补充合同。主要内容有:1)双方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格式合同中尚未包括的未尽事宜;2)合同文本需要变换的事项。 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一、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1. 建筑管理;2. 道路管理;3. 管线管理;4. 审定设计方案;5.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程序1. 建设申请;2. 建设申请的审查;3. 提出规划设计要点;三、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分类1.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1)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2) 工程勘察专业资
8、质;3)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2.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3)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四、 房屋拆迁工作的程序1. 房屋拆迁申请的提出;2. 拆迁审批和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取得 ;3. 拆迁协议的签定;4. 拆迁的实施;5.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五、 房屋拆迁申请应提交的资料1.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六、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1. 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2.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
9、或者国家容资的项目;3.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4.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七、 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1.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项目。八、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条件1. 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2. 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的办公用房;3. 注册资本 100 万以上;4. 有 4 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 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九、 商品住宅不同部位的保修期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2. 屋面防水 3 年;3.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 1 年;4.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 年;5.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