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规费交纳)一、实施主体: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二、实施对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三、实施范围:在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进行工程报建项目的质量监督费、定额测定费、劳动保险费。四、许可依据:1 、皖价房2001411号(定额测定费);2、工程造价政办199291 号(劳保费) ;3 、皖价房2001389 号(质监费)五、办理条件;1 、前置手续办理完毕;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六、办理流程:甲乙双方根据缴费通知单到市财政指定银行(收费窗口)交纳相关规费 七、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办序号收费项目批准文号计算单位交费标准交费人备注1工程质量监督费皖价房2001411号按工程造价0.2%建设单位1、不宜按建筑面积计收的,按照工程造价的0.2%计收。2、不足400元,按400元计收按建筑面积石专混结构1.5元/itf框架结构2.0元/ m28层以上2.2元/ m22劳保基金政办199291号工程造价3.4%建设单位设备安装工程人费17%3定额测定费皖价2001389 号工程造价0.12%施工单位八、联系电话:3537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