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新邵湘商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新邵湘商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 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邮编:4220XX联系电话: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新邵湘商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建设地点新邵县酿溪镇石背城村建设单位新邵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项目概况新邵湘
2、商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工程位于新邵县酿溪镇石背城村,总占地面积1414817.24m2,总建筑面积1615619.48m2。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标准化厂房、仓库、宿舍和食堂、职工活动中心、综合办公楼(入驻企业用房),以及相美辅助配套工程与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地规划升-类工业和一类仓储用地,标准厂房产业定位为电子信 息业、农产品加工业、服装箱包鞋类加工业和现代物流业等。主要划、境影响 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 施1、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优化建设方案及工程布置,施工场地进行挡护,保持场地车辆畅通,施工物料覆盖运输及堆置,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临声
3、敏感点面设置临时声屏障,建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 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修建废水隔油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有效处理回用于;施工弃土及时运送至建设部门规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 按要求送指定地点处理,米取封闭运输措施。2、强化废水污染防治。入园企业须按“雨污分流”原则建立废水处理设施,园区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废水污染物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卜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XX)中B等级标准,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邵县污水处理厂处理。3、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区内不得新建10吨以下(含10
4、吨) 燃煤锅炉。车间生产工废气应经有效处置处理,废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相关规定标 准。停车场地合理设置,加强控制管理,保持车辆畅通,减少汽车燃料废气影响;餐饮油烟进行净化处理,油烟废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XX)要求于屋顶排放。4、强化噪声控制管理。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生产车间各类噪声源采取相应减振、 消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相应标准。5、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固废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原则管理。危险 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区内危废收集、贮存须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物品加工边角料等采取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入垃圾填埋场处理。6、加强园区环境管理。严格企业环境准入,引进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入驻企业与产业园相关规划及产业定位保持一致,按要求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建 立健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制度,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禁止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公众参与情况 发放个人调查表 50份,团体调查表 5份,100%的公众和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