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选文档宗地出让居间合同甲 方:乙 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宗地承让 方信息事宜,在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 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内容1、 甲方自愿出让甲方拥有使用权益的西国用( 1996) 字第 4007062 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 4007062 号宗地;2、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的标的物为西国用(1996) 字 第 40070 62 号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上 记 载 的 4007062 号宗地;3、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该宗地的承让方信息,协 助甲方成功出让该宗地使用权,并协助甲方及 时收取宗
2、地出让价款。第二条:取费标准一、 由乙方提供该宗地承让方信息,甲方取得该宗 地出让金后,乙方向甲方收取该宗地出让合同总额(甲方与乙方寻找到的宗地承让方之间所 签的出让合同) 10%作为乙方土地居间佣金;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甲方该宗地出让基 价为 400 万元人民币 ;三、 该宗地出让合同总额(甲方与乙方寻找到的宗 地承让方之间所签的出让合同) 低于 400 万元 时, 甲方应支付该宗地出让合同总额的 15%作 为乙方土地居间佣金;四、该宗地出让合同总额(甲方与乙方寻找到的宗 地承让方之间所签的出让合同) 高于 400 万元 时, 基价以上溢价部分按 2/8 分成, 即甲方获 得超出基价
3、部分溢价的 20%; 乙方获得超出基 价部分溢价的 80%。第三条:取费时间:1、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承让方宗地出让 价款三日内,按本合同第二条一次性全部支 付给乙方土地居间佣金。2、 如宗地承让方分阶段支付给甲方宗地出 让价款(以该宗地阶段出让价款到甲方帐户 时间为准),甲方三日内支付乙方相应的宗地 居间佣金。3、 甲方收到承让方宗地拆迁款三日内,甲方 向乙方支付拆迁款总额 3%作为土地居间保 证金,该笔费用在甲方成功出让宗地,获得 宗地转让金后在支付乙方居间佣金中扣除。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该宗地承让方信息后, 甲 方 应 在 七 日 内
4、及 时 做 出 相 应 答 复 ,否 则 视 为 自 行放弃该信息;2、 甲方在乙方提供信息后, 并在其协助之下成 功出让该宗地使用权(即签订宗地买卖合同) 并 获 得 土 地 转 让 价 款 三 日 之 内 ,甲 方 应 及 时 支 付 宗 地 居 间 佣 金 ,如 逾 期 则 按 每 日 千 分 之 三 计 算滞纳金;3、 甲方必须严守商业机密(乙方所提供的信息) 及乙方个人信息;4、 甲方应尽量保障乙方权 益, 土地成交价格尽 量保持在 400 万元基价以上。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宗地出让承让方信息;2、 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承让方信息真实、可靠;3、 乙方必须落实
5、承让方企业背景及资金情况,以保证拆迁资金及宗地出让款可以顺利支付 给甲方。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如果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与宗地承让方私 下成交,则视为违约,乙方按2倍佣金的方式向 甲方索赔;二、甲方如未按时向乙方支付佣金,逾期一星期以 上(含一星期)则同样视为违约,索赔方式同上 款。三 、 甲 、乙 双 方 应 共 同 遵 守 本 合 同 ,如 属 甲 方 违 约 , 则须向乙方另行赔偿本合同违约金30万元。第六条:争议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长沙仲裁委 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结仲裁。第七条: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 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共同参照使用,同具法律效力。方:方:可编辑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