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编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哈密市恒阳节能保温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址:1.3 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外墙保温及地下室、阳台保温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2.1 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外墙保温及外墙涂料;外墙保温板厚度 加,地下室保温板厚度为 加,阳台保温板厚度 加,女儿墙保温板厚度 mmo保温板容重 公斤2.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3 进场材料:乙方应及时递交有关材
2、料样品及检验报告,由甲方负责送检复试,外墙保温资料及复试由甲方负责。第三条合同工期3.1 甲方保证乙方人员及材料进场之前 3日,提供外墙施工作业面。3.2 开工日期:20 年 月 日。3.3 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第四条工程质量4.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第五条合同价款:5.1 合同单价:外墙每平米 元计取。地下室顶板 元,阳台及 女儿墙 元5.2 面积计算原则:外墙按实际粘贴保温板外围长度乘以高度计算(不 扣除门窗洞口面积,线条部分也不增加),地下室顶板、阳台及女儿墙按 实际粘贴面积计算,门斗及压顶按实际粘贴面积计算。第六条付款方式及结算6.1付款方式及期限:每幢单体楼外墙保温板粘贴完成后,
3、甲方拨付合同 价款的%工程款。工程验收交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第七条发包人责任7.1 发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及时拨款,因款项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 发包人承担。7.2 发包人以单栋楼施工前2日,负责接通承包人施工用水源、电源。 满足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量的需要。7.3 发包人向承包人无偿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工人住宿、生活及 施工用水电、工人食堂指定地点、材料库房、提供垂直运输。7.4 发包人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进度和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7.5 发包人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其它分包工种的配合工作。第八条 承包人责任8.1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和
4、有关技术说明 ,进行外墙保温工程施工 ,承包人应保证材料、人员、机具的供应和到位 , 以确保整个施工的顺利进行。8.2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和新疆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外墙保温施工。 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及安全管理体系 .配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和安全管理。8.3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递交有关材料样品及检验报告。8.4 承包人应服从发包方、总包方、监理单位的指令合理安排工作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不得违反国家及地方或工地有关质量、 安全、 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8.5 承包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清,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创建安全文明工地。8.6 承包人自
5、行检查外脚手是否符合安全施工需要, 如不符合则不得擅自施工,承包人对现场的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承担全部责任。第九条 工期顺延9.1 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2 天,不能交承包方外墙保温施工作业条件,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的;9.2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 小时以上时。9.3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时。9.4 各工种交差作业时对外墙保温破坏而进行有偿修复时。 与保温作业面交接的其他工种操作影响保温收口时,工期相应延长。第十条 工程验收10 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 )材料验收,进场材料必须通知发包方组织验
6、收,并提供送检样品。(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甲方或监理的有关规定、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违反操作规程,甲方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10 2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七日内组织验收。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 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12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 元的违约金。本合同一式四份, 发包人、 承包人各执二份,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磋商解决,结清工程款后合同终止。精选发包方 (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 期:承包方 (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 期: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