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装潢工程招标编号: 招标 招标代理 日 目 第一章招 第二章投标YZX0314春巾产品质量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L总则10监事能(盖章)有限公司(盖项目概况10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0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0投标人资格要求10费用承担11保密11语言文字11计量单位11踏勘现场11预备会111.11.21.31.41.51.61.71.8标包离 投分偏 0 121.9 11112 .招标文件1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23 .投标文件1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23.2 投标报价133.3 投标有效期13
2、3.4 投标保证金133.6 备选投标方案14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44 ,投标14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5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5 ,开标15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55.2 开标程序156 .评标166.1 评标委员会166.2 评标原则1663评标167 .合同授予167.1 定标方式167.2 中标通知1673履约、支付担保177.4 签订合同17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8.1 重新招标178.2 不再招标179 .纪律和监督17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7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7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89.4 对
3、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89.5 投诉18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第三章评标办法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4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4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7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001 .工程量清单说明1002.投标报价说明1003其他说明1004、工程量清单(另册)100第六章图纸(另附)10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0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3一、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开标一览表10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9三、授权委托书110四、投标保证金111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3六、项目管理机构117(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17(二)主要人员简历表118七、
4、资格审查资料119(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19(二)近三年财务状况表120(三)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21(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22(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23八、其他材料124(一)无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124(二)履约历史承诺书124(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124技术标部分125施工组织设计126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27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128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129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30附表五、施工总平而图131附表六:临时用地表132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M-20XX-0
5、3-6598 (20XXHYZX031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装潢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以JM-20XX-03-6598号采 购任务书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1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装潢工程;2.2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三街以西,丙二十路以北:2.3 建 设 期: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8月15日:2.4 计划投资:393.4万元:2
6、.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2.6 质量要求: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 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在近三年内担任过一项以上类 似工程的项目经理: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3月24日至20XX年3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
7、14时至16时(匕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方假日休息),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 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4月1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 丽湖酒店15楼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
8、的投标保证金:5.4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办公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6888号联系人:杨贵林电话:9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联系人:赵明联系电话:1-803620XX年3月2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地址
9、:长春市南湖大路6888号联系人:杨贵林电话: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联系人:赵明电话:1-8036电子邮箱: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4项目名称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装潢工程1.1.5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三街以西,丙二十路以北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4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8月15日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
10、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 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 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不亏损,应出具近三年(20XX、 20XX、20XX年或20XX、20XX、20XX年)财务审计报告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 个人投标。(5)履约历史:最近三年(20XX、20XX、20XX年)没有 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严重 工程质量问题。(6)项目经理资格: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
11、经理应具有相 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在近三年内担任过一项以 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且无其他在建工程。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d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另行通知1.10.1投标预备会另行通知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20XX年4月1日14时00分 联系人:赵明电话:1-8036电子邮箱:1.10.3招标人书而澄清的时间开标前15天1.11分包d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d不允许允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工程量清单2.2.1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
12、前15天2.2.2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4月15日下午13:302.23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XX、20XX、20XX年或20XX、20XX、20XX 年)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o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且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3、人民币1万元整。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20XX年4月14日15时前(北京时 间)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帐单 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以便核对 查实。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收款人全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一L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 账 号:420XX2140920XX25594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指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或 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 求近三年(指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
14、31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近三年(指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M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的字迹清晰,印章油印、清晰;3.7.4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投标文件1份(用可读写的U 盘存储,封皮上写明投标人名称)3.7.5编制、装订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明标部分)和技术标书(暗 标部分)二部分组成。商务标书(明标部分)要求:A4纸,编制目录,统一页码, 胶装成一册。技术标书(暗标部分)要求:1、技术标书(暗标部分)使用招标代理机构专门提供的封 而,按其要求在指定位置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密
15、封盖章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位。2、技术标书单独装订成册,封皮外不允许增加任何塑料皮 或附属物,左侧纵向装订,使用黑色热融装订条装订(装订 条宽度为5 mln)。3、技术标书(暗标部分)应当用白色(不可以用彩页)A4 纸打印,所有字体统一标准为宋体五号字,不得有下划线、 加黑、斜体等标记。不得有页码,页眉页脚不得有任何标记、 文字等.4、技术标书(暗标部分)除专用的封面密封部分外,技术 标书中所有内容及文字说明一律不得标有投标单位名称,不 得署名或签名,不得带有任何能表明投标单位名称或按示性 的文字、印记、图纸不得留有图签。5、技术标书(暗标部分)应当编制目录,但不得标注页码。 6、技术标书
16、中的主要内容不得出现在商务标书中,招标文 件中提供的表格内容要按要求的字体和字号填写,没有提供 的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技术标部分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经评委会认定技术标书(暗 标部分)不合格,作废标处理。4.1.2封套上写明L招标人地址:2 .招标人名称:3 .工程投标文件在年 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收件人: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开始时间:20XX年4月15日13时00分提交截止时间:20XX年4月15日13时30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日否口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长春市
17、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 件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5人(符合政府采购法和长春市财政 局的相关规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是,确定一名中标人。7.3.1履约、支付担保履约、支付担保形式:现金、汇票、转账支票 履约、支付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5% 交纳单位名称:长春市财政局账号:2210019330开户行:长春交行德惠路支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 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0.2招标方
18、式公开招标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款调整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3修正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提供一个投标报价,并且投标报价应与工程量 清单报价表中所列相符,否则为废标。10.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393.4万元。10.5工程款支付方式预付款30%,验收合格后支付65%,剩余5%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5%。10.6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XXU980号文招标代 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XX857号文的工 程类取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L总则1.1 项目概况LL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
19、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工程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 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及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内容、规模、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3本标段的质量
20、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0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 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
21、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
2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由中标单位按国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费。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 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 踏勘项目现场01.9.1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2 除招标人的原
23、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 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 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而和电子邮件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 构,以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
24、 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用和 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另附):(6)图纸(另附);(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
25、第L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 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而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 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 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
2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 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2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 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商务标书(明标部分)(1)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开标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附收据复印件:(5)己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管理机构;资格审查资料;(8)
2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技术标书(暗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 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而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 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 绝延长
28、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3 标保证金33.3.1 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 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 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3.3.2 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3.3.3 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3.3.4 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
29、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3.4 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 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 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
30、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 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 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 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3.5 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31、投标方案的,只有 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 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3.6 标文件的编制33.6.1 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3.6.2 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用等实质性 内容作出响应.373商务标书(明标部分):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单位章。
32、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 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技术标书(暗标部分)份数、编制、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商务标书部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3.6.6 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
33、件的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商务标书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4.1.3 技术标书密封和标记格式。技术标书应单独密封,封套上不得标有投标单位名称,不得署名或签名,不得带有任何能表明投标单位名 称或按示性的文字、印记。技术标书封套格式(项目名称)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在20XX年月日:时前不得启封4.1.4 电子U盘,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 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4.1.5 按本章第4.1条要求密封和加写
34、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而形 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
35、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 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 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
36、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招标最高限价的,公布招标最高限价:(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 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 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 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37、2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3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4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 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8、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 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 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 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 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支付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39、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 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 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 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
40、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而 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 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 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o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41、经原审批或 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 标,相关投标将被拒绝:(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
42、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 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 授权代理人签名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43、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 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 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晴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 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
44、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01 /2附表: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年一月_日_时_分序 号投标 单位资质等级投标报价 (万元)投标保证金 (有/无)质量标准工期优惠条件 及服务承诺投标人 签字123招标控制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 日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技术部分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标准2.1.1技术标书(暗标部分)使用招标代理机构专门提供的封面,按其要求在指定位置上加盖投标 人公章并密封盖章部位。技术标书单独装订成册,封皮外不允许增加任何塑料皮或附属物,左侧纵向装订,使用黑色 热融装订条
45、装订(装订条宽度为5 nlm).技术标书(暗标部分)应当用白色(不可以用彩页)A4纸打印。所有字体统一为标准的宋体 五号字,不得有下划线、加黑、斜体等标记,不得有页码,页眉页脚不得有任何标记、文字 等。技术标书(暗标部分)除专用的封而密封部分外,技术标书中所有内容及文字说明一律不得 标有投标单位名称,不得署名或签名,不得带有任何能表明投标单位名称或按示性的文字、 印记、图纸不得留有留签。技术标书(暗标部分)应当编制目录,但不得标注页码。技术标书中的主要内容不得出现在商务标书中,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表格内容要按要求的字体 和字号填写,没有提供的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注:技术标书(暗标部分)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经评委会认定技术标书(暗标部分)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商务部分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