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珠海高新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考场规则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以及我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供考生遵守。一、须自备黑色钢笔(签字笔)及解题常用文具(考试期间不允许考生互借文具)。二、持准考证及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并提前30分钟进入试室。签到后到指定座位就座,并将身份证摆放在桌面上,并配合监考人员核对身份。请勿将贵重物品带进考场(招聘组织单位不承担保管、赔偿责任)。三、进入试室后,须将除身份证、文具、饮用水、纸巾外的其它随身物品放在试室的指定位置上(手机须确认闹钟功能已取消、
2、已关机或已设置为静音状态)。座位上除身份证、文具、饮用水、纸巾,以及考场发放的考试材料外,如出现其它物品,即视作违规。四、领到答题卡(纸)、试题后,先用黑色墨水笔(签字笔)填写姓名等信息(考生的考号见座位上的贴条)。“开始答题”的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5、 考场统一发出考试指令,发出时间及指令如下:第一次 09:50:发放试题第二次 10:00:开始答题第三次 11:15:距交卷时间还有15分钟第四次 11:30:答题时间结束,交卷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题、答题卡(纸)发放错误,以及页码序号有误、字迹模糊或答题卡(纸)破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要求更换。七、
3、客观题和主观题的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卡(纸)的指定位置上。须保持答题卡(纸)的整洁、平整,上面不得出现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符号。不按要求填写考生信息(或填写错误)的,损坏答题卡(纸)的,其答题卡(纸)作废。不按要求在答题卡(纸)的指定位置上答题的,该题以0分论处。八、考生迟到30分钟(即10:30后)的,不得进入试室。开始考试60分钟(即11:00)后,方可提前交卷。提前交卷的考生须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经监考人员清点答题卡(纸)、试题、草稿纸并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试室。考生离开后不得再进入试室。九、开始考试60分钟(即11:00)后,考生才可以申请上卫生间(先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获准后方可离开座
4、位)。考生上卫生间期间由一名监考老师指引监督,不得与外界联络,不得与监考人员或其他考生交谈。十、终止笔试的指令一经发出,考生须停止答题,整理试卷资料(按以下次序叠好放在桌面上:答题卡(纸),试卷,草稿纸),在座位上等监考人员收卷,清点考试材料并确认无误后,考生可离开考场。十一、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保持考场的秩序及试室的安静,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将依法依规处理:(一)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
5、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
6、五年: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三)考生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四)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拒绝、妨碍监考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监考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上述规则及规定,请考生知晓并遵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