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咨询服务协议合同编号: 2016250077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微旋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投资咨询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第一条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咨询服务: 【 1. 为甲方的投资事宜提供咨询和建议;2. 应甲方要求,讲授投资知识,解答甲方有关投资问题。 】第二条服务期间2.1 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2.2 如果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日期晚于上述生效日的, 以甲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本协议的生效日。2.3 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甲、
2、 乙双方没有异议且甲方向乙方交纳咨询服务费的,本协议将自动延续。第三条咨询服务费及支付方式3.1 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费总费用为 20 , 000 元,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在乙方指定帐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银行帐户: 1109101968105023.2 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如下:3.2.1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 50% ,即 10 , 000 元;3.2.2 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初步投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 50% ,即 10 , 000 元。3.3 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 )相
3、关行政、司法、鉴定、审计、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 )乙方到市外办事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第四条责任及义务4.1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4.1.1 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4.1.2 对于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4.1.3 对乙方制作的各项文件、提出的方案和建议给予及时反馈。4.2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4.2.1 乙方应尽一切努力,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4.2.2 乙方履行咨询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4.2.3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4.2.4 乙方按本协议提交的各项咨询意见、文件、方案等资料,仅供甲方参考,最终决
4、策由甲方独立作出并承担责任。第五条保密约定甲、 乙双方保证, 除非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各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 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他方事先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他方及项目公司的设立文件、 财务及法律资料、 商业秘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负有合理的保密义务。第六条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6.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1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2 )本协议期限届满。6.2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后,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费用。第七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 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八条协议的生效及其它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8.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乙方:甲方:可编辑代表:2016 年 7 月 7 日代表:2016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