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协议书甲方:姓名 ,性别男,年龄 岁身份证号:乙方:姓名 ,性别男,年龄 岁身份证号:丙方:姓名 ,性别一男,年龄 岁 身份证号:上述投资人为 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投资协议:第一条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公担;共第二条 投资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地: (优丽家)全屋定制整装项目 暂定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万达金街东区309室第三条 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家具生产与销售,建筑装修,建材销售,室内设计第四条投资期限,自2018_4_月_日起,至_2023年_4_月一日止,共_5年第五条启动资金金额、 方式、期限。(一)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叁故 万元,乙方以现金方
2、式出资,计人民币宜捡 万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壹拾 万元,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 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投资人不得撤回。(二)投资人的出资,于 2018_7月_1_日以前交齐。首批资金 60%于2018年4月20日 前凑齐。在不增加其他股东情况下,原始股东出资比例调整需经过全体投资人全部同意。是否需要指定银行账户?可否改成改成经占出资额50%以上出资人同意。(三)本投资出资折合比例为:甲方:60% 乙方:20% 丙方:20%,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内部约定不得对外,除非在对外 时向第三人披露。
3、(四卜投资期间各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投资终止后,如有盈 余,各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投资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盈余分配:以按启动资金出资比例为依据分配。(二)债务承担:投资债务先以投资财产偿还,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启动资金出资为依据承担。(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投资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投资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新投资人进入、退出、出资的转让。(一)投资。1. 新投资人进入,必须经全
4、体投资人同意;50%以上是否可以了?2. 承认并签署本投资协议; (股东代持的投资人,不可参企业任何经营活动,也不可作为新投资人进入,不可签本协议)3. 除投资协议另有约定外,新投资人与原投资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投资人对投资前投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退出。1. 自愿退出。投资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投资人可以退出:投资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出现;经全体投资人同意退出 ;发生投资人难以继续参加投资的事由。投资协议未约定投资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投资人在不给投资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出,但须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情况下,且应当提前30 日通知其他投资人。投资人擅
5、自退出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 当然退出。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投资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出生效日。3. 除名退出。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投资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投资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投资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其他。对投资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投资人
6、退出后,其他投资人与该退出人按退出时的投资的财产状况、项目运营收支状 况据实进行结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投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 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投资对待,否则以 退出对待转让人。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投资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投资协议即 成为投资企业的投资人。第八条投资人管理及职能分工1,甲方 王涛为公司的执行实际控制人,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事业管理,具体职责 包括:开展公司各项经营业务。(2)对投资事业运营日常计划管理。管控项目财务风险,支付投资债务。(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2,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乙方
7、:王克平 拥有自投资后1.5年内对优丽家全屋整装定制 项目重大投资事项的运作方向,发展战略决定权。具体负责:(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的权力;(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与重大投资事项。投资人丙方具体负责:主要配合项目延伸对品牌互联网线上相关销售提供优质途径与资源外也正常享有投资人权利(第九条)第九条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投资人的权利:1. 日常业务与日常管理经营权,由投资人共同商议,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由 甲 方决定。2. 投资人享有投资利益的分配权,投资人分配投资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经营积累的财产归投资人共有;3
8、. 投资事业成立之后,需建立统一透明公开项目账目,每年每季度每月每笔流水需内部公开,投资人可每月 25 日 -30 日随意清查账目,但须提前三日预约。(二)投资人的义务:1. 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维护投资财产的统一;2. 分担投资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 为投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 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投资人私自以投资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二) 禁止投资人参与经营与本投资竞争的业务;第十一条 在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死亡投资人的继承人,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具体份额须经项目核算后确定),也可依照经全体投资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投资人继续经营。第十
9、二条 投资的终止和清算。(一) 投资因下列情形解散:1. 投资期限届满;2. 全体投资人同意终止投资关系 ;3. 投资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投资解散的其他原因。(二)投资的清算:1. 投资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可编辑修改-2. 投资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投资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投资所欠税款 ;投资的债务;返还投资人的出资。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一)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 年仍未缴足出资,按
10、退出处理。(二)投资人未经其他投资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投资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投资人,可按退出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投资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三)投资人私自以其在投资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四 )投资人违反本协议导致投资损失的,应当对其他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五)投资人违反第十条规定,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项目或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六)以上所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评估费、经营损失等。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投资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南
11、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其他。(一) 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且须形成书面材料,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需要制定有关财务管理、营销或其他具体制度的,在本协议的约束下,另行协商制定且须形成书面材料。(三)甲乙丙三方,明确通讯地址如下,如后期有变更须书面告知,否者向如下地址送达的文件通知等材料视为送达。(四 )本合同一式_ 叁_份,投资人各执一份。(五)本合同经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可编辑修改-(签字 ) :电话:乙方 (签字 ):电话:地址:丙方 (签字 ) :地址:电话:地址:签订时间: 年月日附:各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