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主合同文本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 月日签订地点:使用说明:1本合网适用于与业务相关的所有签约事宜;2、本合书中空白部分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当事人使用本合书时约定无需 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3、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This Term Sheet (TS) is entered into on DD MMM YYYYZ between Party A and Partyto the ProposedB (as respectively defined below) and sets out the key terms
2、 relatingTran sacti on (as defi ned below). The key terms set out here in shall form the basisof the definitive agreements (Z/DefinitiveAgreements,) to be negotiatedand enteredinto betwee n the Parties in relati on to the Proposed Tran sacti on此协议(以下称“本协议“)于【】年【】月【】日,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甲方”与“乙方”的定义在以下的协议内容明细)
3、,明确相关单位就本协议的具体投资条款清单。本协议的条款将作为日后双方协商以及签署的投资合同(以下称“合同”)的基础。房屋认购协议双方当事人: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认购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 市 区(以下简称商品房)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二、认购标的的价款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 (大写:)三、认购款乙方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4、认购款计人民币 (大 写:)该商铺属一次性付清款项,出卖人和买受人 无任何争议。且在签订本协议时表示甲方已收到该款项。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 通知次日起 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 日内通知到乙方,因甲方取得预售 许可证 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到乙方,因此产生的不利于乙方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 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 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返还给乙方,并
5、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乙方的一切经济损 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 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再补购房款。四、其他约定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买受人已一次性交清购房款,甲方不得将此房进行调换,同样甲方不得将此房另出售给其他人,否则将作为违约处理。五、附则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 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 方各执一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名称(章):联系地址:名称(章):联系
6、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合同说明(签约时删除):1、各方在签订合同时,统一参考使用本书所列相应示范文本,结合所签合同的具体情 况对合同相关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完善。严格禁止不经审查使用对方提供的权利义务关 系不平等的格式文本。本书没有列入的合同范本,可以参照类似合同范本拟定文本,或 者以本说明附件合同格式示范文本为基础拟定文本。另外,按照范本拟定合同后,仍须履 行法律审核程序。2、合同条款应当完整,至少应当包含当事人的法定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标的、数量、 质量标准、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保密、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以及双方 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3、合理判断业务地位,争取最优合同条款。各单位在起草、审核合同时,首先应当权 衡己方在该项业务中所处的地位强弱,对于我方处于弱势地位的业务,应当尽可能争取符合 行业惯例的较为公平合理的条款,对于我方处于强势地位的业务,应尽可能从维护公司利益 角度出发争取最有利于公司的合同条款。4、违约责任条款应当合理设置责任限额。无论我方作为履行主要义务一方还是承担付 款义务一方,都应当对我方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设置明确的最高限额,以避免因我方违约被追究巨额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