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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柜台租赁合同.docx

上传人:kaixinyidian 文档编号:12099103 上传时间:2021-09-06 格式:DOCX 页数:37 大小:42.5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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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商铺、柜台租赁合同出 租 方: xxxxxx 超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xxxx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xxxxxxxxxxxxxxxx注册地址:天津市xxxxxxxx号联系地址:天津市xxxxxxx商业广场A4 座 5 层邮编:xxxxxx电话:xxxxxxxx传真:xxxxxxxx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地址: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以使合作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为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 津市房屋租赁条例 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

2、双方友好协商, 就乙方租赁甲方商场部分商铺 (或柜台)等事宜达成一致,签 订本合同如下:1 .租赁商铺的坐落及面积1-1. 坐落于, 乙方向甲方租赁位置位于 楼 号的商铺(以下简称 “该商铺),该商铺租赁使用面积为m2,具体位置详见本合同 中划红 线部分。2 .租赁用途及乙方的义务2-1.业务种类(品牌):仅限经营商品:仅限2-2.乙方必须以自身名义经营上述业务,不得将商铺全部或 部分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变更该商铺的用 途,不得将该商铺转租或转借。2-3.乙方在该商铺内的经营活动应与甲方相互协商、协助进行,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及营业管理规定乙方不得擅自超越经营范围,若需变更经营商品

3、,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提由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再经有关审批机关批准。有关申请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2-4.乙方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2-5.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尚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应在 天内向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经营手续,乙方可暂以个人名义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相关条款的义务(乙方为外籍人士必须需办理外商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并提交一份在中国注册的实体公司予以担保的担保函,担保函见附件5)o如在 天内,乙方不能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第三、第五和第十五条规定追究签约人个人或(及)相关单位责任。2-6.乙方为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附件2文件原件供甲

4、方审查,并提供复印件供甲方备案。2-7.乙方保证所提交之文件的真实合法性,否则应依照本合同15条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 .租赁期限及免租期3-1 .租赁期限共 一个月,自一年月一日起至自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开业日期为:年 月 日。3-2.考虑到乙方装修与营业准备,甲方给予乙方一段免租期,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3.免租期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租金,免租期届满次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若乙方在上述免租期内提前营业 则租金从营业起始日起计。若乙方没能在免租期内完成装修或其他准备工作,或不能如期开业的,则租赁费用从免租期届满次日起计算。乙方在免租

5、期后一天内仍未开业,属乙方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 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每迟延开业一日加收日租 金的10倍。乙方迟延开业超过 一天,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3-4.免租期内,乙方自行承担实际发生的与使用租赁商铺有关的费用,例如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 电话费等一切费用。3-5.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若乙方需续租该商铺,则 必须在租赁期满前提前 2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由,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若乙方逾期未提由申请或在提由申请后 2个月内,甲,乙双 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4 .甲

6、方按照如下方式向乙方收取租金4-1 .固定租金及递增率4-1-1 . 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单价为每天人民币 元/平方米.4-1-2.月租金=租金单价X年租赁天数X租赁面积(M)/12 个月,年租赁天数按照每年365天计算。租赁面积根据本合同第1条,定为 m2.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 RMB 元)。4-1-3.最初及最后1个月的租金,根据租赁期限在该月所 占的天数计算。4-2. 管理费4-2-1管理费为甲方提供管理和服务而收取的服务费用。管理费按 元/M/天计算,共计人民币 元(RMB 元)。4-2-2管理费包括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向公共区域提供 中央空调的费用,以及向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 洁、

7、保安园艺、公共设施(厕所、电梯、停车场)。乙方租赁区域内的管理、清洁、保养、维护和保安 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4-3.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按照先付后用的原则,乙方应 于每月25 日前以银行本票、支票或现金方式预付下 月租金,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甲方应于收到租金后的乙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由具与其付款金额相等的税务局认可的正式发 票或收据。若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 1天,乙方需按 未支付部分的 0.6%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并甲方有权 采取相应的措施,如终止供应租赁区域内的水/电/空调等其他服务、没收租赁保证金、停止乙方销售及扣 留乙方商品等措施。若逾期 3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

8、本合同并收回该商铺,同时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5 .租赁保证金及预付费用5-1.为确保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及保证其提供商品和服务 的质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本票、支票或现金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月租金+管理费)共计人民币 元(RMB 元)。并预付个月的租赁费用(月租金+管理费),合计人民币 元(RMB元).甲方应对上述款项开具 相应的税务局认可的正式发票或者收据.若乙方未能按约定及时支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该商铺另行 由租,但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因其不履行本合同的约 定之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权利.5-2.租赁保证金的担保范围:5-2-1.租金及其他费用。

9、5-2-2.根据本合同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或由甲方代 为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5-2-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所赋予的权利而支由的费用.5-3.租赁期限内,租赁保证金抵付或不足抵付上述第5-2款所列费用时,甲方有权继续追讨.租赁保证金的抵 付以甲方的抵付通知书送达乙方处生效.乙方必须把被抵付的租赁保证金在抵付后的5个工作日内重新补足并存放与甲方处.5-4.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返还该商铺.甲方届时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乙方 应支付的租金,其他费用及违约金,且租赁保证金尚 有剩余的应无息返还乙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扣除上述费用时,不足部分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 .5-5.若因乙

10、方的过错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尚不足以抵偿 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5-6.其他:6 .其他费用6-1.租赁期限内,乙方须支付该商铺有关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一切费用。6-2.水费、电费及煤气费根据乙方的实际用量结算支付,电费按 元/度计算;水费按 元/立方米计算;煤气费按 元/立方米计算;(如政府规定相关 费用浮动,以调整后的费用为准)6-3.乙方若需安装直线电话,应向甲方支付押金 费;RMB1,000 元.使用直线电话产生的通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申请两部电话则押金为RMB2,000元,以此类推.6-4.支

11、付方式及支付期限: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以银行本票、支票或现金方式支付本月实际发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及预付下月物业费(具体金额以甲方由具的月结对帐单中记载的数额为准),甲方应开法定收款凭乙方需按若逾期,同时没证给乙方。若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 1天,逾期未支付部分的 0.6%向甲方支付滞纳金。3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商铺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6-5.租赁期限内,乙方因经营业务需要,另行对水、电、煤 气等设施扩容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终止 时,甲方对上述情况不做任何补偿。6-7.租赁期内如应支付房管局房屋租赁备案等相关费用, 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7 .租赁商铺的交付装潢7-1

12、.装修范围7-1-1 .该商铺装潢甲方负责范围: 7-1-2 .该商铺装潢乙方负责范围:门、店招、灯具、该商铺内所有装潢、陈列器具等。7-1-3.由甲方统一设计、装修的,由乙方支付设计装修费用 元(RMB 元)7-2.乙方须将该商铺的装潢设计图、效果图、施工图、设备清单、用电量、材料使用说明与施工前10日内交于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必须按照 甲方审批的图纸施工。 且乙方须在对该商铺进场装潢 前10日内,交纳装潢保证金人民币 元(RMB 元)。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甲方无利息退还上述装潢保证金。7-3.乙方不得使用任何危险材料来做该商铺的材料.必须使用防火、环保材料。甲方

13、将对使用这样的材料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7-4.乙方陈列商品的器材必须是符合安全的、新购制的、不得使用旧器材。7-5.乙方的装潢若需申报消防审批,则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负责消防验收并取得消防验收通过批文,相关批文需提交甲方,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申报。7-6.乙方应在试营业前三天完成装修并做好相应的卫生, 如没有按时完成,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对装修期间 产生的垃圾,须负责清运,未按时清运的,装修保证 金不于退还。7-7 .乙方的装潢若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批准与验收的, 由乙方自行完成,相关批文需提交甲方,甲方积极配 合乙方中掖。8 .保险8-1.在免租期装修期间及租赁期限内,乙

14、方应对该商铺中 为乙方工作的人员及装修、购置的财物、设备、设施 等向一家声誉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及维持足够的一 切保险及公众责任险。若乙方原因未能购买保险的发 生任何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情况,应由乙方承担。8-2.若甲方提由要求时,乙方必须提供该等保险的有效保 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费的收据。8-3.甲、乙双方不得做由或允许他人做由任何行为,导致 保险单无效,也不得做由任何行为导致该等保险的保 险费增加。9 .租赁商铺的修缮责任9-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对该商铺及所有设施妥善使用、 保管并负责日常保养和维修,日常保养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9-2. 乙方应保证该商铺及其他有关方面的安全并加强经

15、营管理,使该商铺在租赁期间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对因乙方、乙方职员、乙方装修人员的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商铺损坏的, 乙方负有修缮责任, 并承担修缮费用,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3. 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如实、及时通知甲方该商铺的损坏情况及修缮情况,不得有隐瞒、欺骗等行为。因乙方虚假、延迟或隐瞒报告,导致该商铺损害扩大的,乙方除负责修缮义务外,还须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10 . 租赁商铺的归还10-1.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应将该商铺返还甲方, 同时甲方在9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10-2. 乙方应于租赁期间届满之日或按本合同约定及双方商定的提前终止之日后, 在 7 个

16、工作日内恢复原状后将该商铺归还甲方。 若甲方需要乙方对该商铺主体结构进行恢复的,可在15 个工作日内归还甲方。10-3. 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 合同终止书自送达该商铺且无须签收即生效, 乙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自费将该商铺内属于乙方的所有财产(扩建、改建等归甲方所有的其他财产除外)全部撤走,若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还未全部撤走的, 甲方有权将上述物品转移至合理的地方进行保存, 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后, 若乙方在 7 个工作日内未向甲方移交该商铺及甲方的配套设施设备 (除乙方的财产除外) ,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单方面验收、接收该商铺及甲方的配套设施设

17、备,并承认甲方单方面验收、接收的结果。10-4. 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 由乙方购买并支付施工费用而安装的设施、 设备, 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但其中由乙方投资的给排水管道、电气管道、天然气管道和排风系统,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所有权转移至甲方无偿所有。其余由乙方投资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处置办法如下:10-4-1. 经甲、乙双方确认保留的部分将归甲方所有,乙方无需恢复原状,甲方也无需支付补偿;10-4-2 甲方认为无需保留部分,乙方负责拆除并恢复原状。11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1-1 甲方的权利、义务11-1-1 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出租的财产免受非法损坏,并有权在本合同终止

18、后检查该商铺, 确认其使用状况并保护其完整性。 在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时,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获得赔偿,若租赁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时,乙方应予以补足。11-1-2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收取租金、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费用。11-1-3 甲方应协助处理在乙方经营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当地交通、治安、卫生、税务、工商、环保、消防等问题,其费用由乙方承担。11-2 乙方的权利、义务11-2-1 该商铺中乙方营业执照的申领及一切营业均由乙方自行负责。11-2-2 为了乙方能取得在该商铺进行营业的许可, 甲方应视乙方为合作伙伴积极予以协助。乙方在接收该商铺后,有义务对租

19、赁范围内的房屋及设施进行管理。 乙方可视经营之需要, 添置服务辅助设施,添置的辅助设施由乙方进行管理及承担有关费用,并不得因此影响店内相关设施的结构、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添置的辅助设施须符合政府及法律的有关规定并征得甲方的同意。11-2-3 乙方的使用不得影响该商铺周围其他租赁客户及甲方的经营。若因此产生损害或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追究或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支付租金的义务不得免除。11-2-4 乙方承诺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租赁用途在国家登记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若乙方违法经营,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1-2-5 由于乙方和第三方之间的装修工程以及装修工程对建筑

20、物的房屋及主体结构发生的变更,所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12 经营管理12-1 乙方在该商铺经营时,商品的销售、质量、价格、人员、 售中以及售后服务等事宜应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12-2 乙方在该商铺内陈列的各类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或明码削价并统一使用由天津市物价局核准的价目牌。营业时间由甲方规定,乙方应遵守。营业标准为,装修全部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货品丰满、人员工装到位。具体营业时间:一一分至二二时二一分,特殊节假日按照店内统一时间执行。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能在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否则甲方可视为乙方正常营业,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正常交付租金及费用。另外针对乙方擅自停业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

21、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每停业一日(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加收日租金的10倍,同时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并 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2-3 .乙方在该商铺内各类商品零售价格的制定,必须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价格法和天津市价格 管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规和规定。12-4 .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各类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和天津市颁布的有 关产品质量的规定,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 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时, 乙方应承担全部的经济 和法律责任。12-5 乙方在该商铺的任何铺面橱窗或陈列柜应令甲方满意,在收到甲方认为上述陈列将损害该店的声誉或地位的通知后,立即更改在该商铺的任何陈列、橱窗

22、或其他商品陈列。12-6 乙方在该商铺内经营的各类商品,须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法规和规定,及对出售的商品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其它法律和经济责任。12-7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及时向消费者说明并标明正确使用或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12-8. 乙方的商品、 货品或其他物品进场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并使用规定的电梯、楼梯和通道;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进货时间,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的商品、货品或其他物品出场须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检查核准。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及时间内,不得以客运或自动扶梯作运货用途。 乙方经营的品种不得与店内经

23、营商品相同,如有相同则乙方应及时下架,否则甲方有权没收该商品。12-9. 乙方应负责该商铺内的卫生、 清洁工作, 自行处理垃圾废物。若由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或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卫生、环保检查,由乙方负责一切后果。12-10. 关于甲方制定的宣传和推广计划, 若与乙方有关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以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活动并承担自身部分发生的有关费用。12-11. 乙方为扩大销售, 需要在店内 (该商铺之外) 进行促销活动时, 应于活动前15 天内将具体方案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12-12. 乙方在店内制作和发布的各类广告必须真实、可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凡出现与法

24、律相违背的做法,乙方须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12-13. 乙方在该商铺的营业时间 (包括节日、 假日) 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的规定,并在规定营业时间内不得无故停止营业。12-14. 乙方必须单独建立电算或账册, 完整地输入或记载经营活动的经济情况,并以自己的名义向消费者开具发票。12-15.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和其他费用, 并不包括乙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税款,相关税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该商铺上月的纳税联系单。12-16. 乙方在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之前, 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除为了指示营业地址和位置外,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甲方的名称

25、或标志图像。12-17. 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商铺内放置任何武器、弹药、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12-18.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 泄露或容许在该店物业内产生向外渗透、泄露甲方认为是令人讨厌的、不寻常、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12-19. 乙方自费采取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 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或寄生虫在商铺任何部分内滋生。12-20. 乙方须向顾客提供一流服务,不影响该店信誉和声誉。12-21. 若乙方在该商铺进行任何活动违反或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指令而对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并承担相应法

26、律责任。12-22 促销管理规定12-22-1. 对甲方组织策划实施的旨在提高商场知名度, 提高商场整体形象,进而促进包括乙方在内的商场整体销售的各项广告促销活动,乙方应予支持,并同意支付各项相关之广告促销费用。12-22-2. 乙方同意全面配合甲方的促销活动安排, 并保证参加每年至少四次的大型促销活动。广告促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圣诞节、元旦等节假日的广告促销,所有广告促销费用由甲方依整体活动状况统筹安排使用。12-22-3. 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12-23 优惠卡管理规定12-23-1. 乙方以预售方式出售消费卡、 打折卡等各类优惠卡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下

27、简称优惠卡) ,必须经过甲方批准并书面同意。乙方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向甲方申报发卡形式、数量、发放方式等相关信息,以便甲方备案管理。12-23-2.优惠卡的有效期不得超过租赁期限。12-23-3.优惠卡应明确注明售后责任由乙方承担。12-23-4.乙方应在预售前,应向甲方交纳售天保证金,售卡保证金为6个月的租金。12-23-5售卡保证金退还条件:12-23-5-1本合同到期,或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后;12-23-5-2乙方最后销售的优惠卡有效期届满半年后;12-23-5-3无顾客等就优惠卡及由优惠卡所引发的其他投诉而产生的纠纷。同时满足上述 3个条件则售卡保证金由甲方一次性退 回(保证金不

28、计利息)。12-23-5.乙方如不遵守本规定,针对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 权获得相当于售卡保证金2倍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并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如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 售卡保证金的,以实际损失的2倍作为违约金。12-24.销售额信息报告乙方应于每日 点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日的销售额信 息报告,并于每厂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的销售 额信息报告,乙方保证函艮告的真实性,同时甲方保 留审查乙方相关帐目的权利。13 .商品管理13-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商品销售中所必须具备的各种证 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卫生 许可证、品牌代理证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9、等其他必要 的证件)。乙方必须确保该等证件在租赁期限内完全 有效,并保证其合法性,否则,根据本合同第十五条 追究其违约责任。乙方所提供的文件在合同期内有所 变更,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后的文件。13-2.乙方应保证对其销售的商品拥有完整的权利,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利的侵权行为,凡有第三方诉讼追究此类侵权责任而引起纠纷或法律诉讼的,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并需要赔偿由此而产生的甲方信誉损失。13-3.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由乙方自行保管。13-4.乙方应保证有足够的商品存货,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现象。13-5.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销售“(三无产品)”商品或伪劣、变质、失效、过期、淘汰

30、、明令禁止的商品;不得采取以次充好、 以假充真、 缺斤短量以及其他不正当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手段推销商品。若有违反,经政府管理部门确认,将按违约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即相当于3 倍的租赁保证金) 。13-6 . 乙方销售的商品因质量或其他原因引起消费者向甲方提出包修、 包换、 包退或其他正当、 合理的要求时;或因乙方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引起消费者向甲方索赔或追究经济责任时,甲方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做出处理决定,乙方应依此执行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14 . 营业员管理14-1 . 乙方派遣管理人员和营业员, 负责该商铺内的销售工作。乙方的营业员,须经甲方面试,须具

31、有一定的服务水准、 良好的素质, 持有天津市商委颁发的 营业员上岗证和本市卫生防疫系统颁发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 。14-2. 乙方应将派遣进入该商铺的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名单(姓名、 简历、 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报送给甲方管理处登记,以方便甲方进行管理和培训。同时办理员工出入证, 并交纳员工个人服务保证金每人300 元。14-3. 进驻该商铺的乙方营业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招商区管理规范” , 凡违反者,甲方可责成乙方立即调换,如其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15 . 违约责任15-1. 若因甲方的过错或原因, 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 甲方应向乙方

32、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1 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若因乙方的过错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1 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15-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 因一方违约, 另一方行使解除本合同权利时, 守约方可根据下列情况及本合同第17-1 款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守约方遭受损失的金额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最后判决为准。15-2-1.守约方遭受的损失金额小于违约金金额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全额违约金。15-2-2.守约方遭受的损失金额大于违约金金额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扣除违约金外的损失金额) 。15-3. 若在甲方具备本合同规定交付条件

33、的情况下, 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接收该店铺的,不影响租赁期的计算,除此以外,每逾期 1 天,按月租金的 0.6% 向甲方支付逾期滞纳违约金,逾期30 天,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并根据本合同第 17-1款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需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15-4. 若乙方未按期支付租赁保证金、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每逾期 1 天, 按逾期未支付部分的 0.6% 向甲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逾期 30 天仍未能支付、 补足租赁保证金、租金、其他费用、逾期滞纳金的,属严重违约行为,且视为乙方单方面毁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解除后, 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 (若租赁保证

34、金已抵扣或不足时,按应交租赁保证金的数额向甲方补足)归甲方所有,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的同时, 并根据本协议第 17-1 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租赁期限届满或非乙方原因合同提前终止时,甲方有义务在 30 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 每逾期 1 天, 按租赁保证金的 0.2% 作为逾期滞纳金支付给乙方, 逾期 30 天仍未能归还的, 甲方将根据本合同第 17-1 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则在法院最终生效判决做出前,乙方依据本合同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性质将不发生变化。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停止乙方营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15-5. 甲方在此明确同意及声明:

35、乙方有权在下列事件发生时,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依法要求甲方赔偿损失。该等事件为:15-5-1. 甲方破产或清算;15-5-2. 甲方的租赁商铺拍卖申请被接受时。15-6. 乙方在此明确同意及声明: 甲方有权在下列事件发生时,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依法要求乙方赔偿 损失。该等事件为:15-6-1. 乙方破产或清算;设施拍卖申请被接受且在收到甲方整改通若过错方给守约方造15-6-2. 该商铺内乙方资产中的设备、时;15-6-3.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规定,知 10 天内,未进行整改时。15-7. 对本合同内未约定违约责任的,成损失,应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15-8.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行使解

36、除合同权利时, 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自书面通知另一方时解除。因 被通知方原因导致无法有效通知的 , 本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被通知方商铺时终止。另一方有异议的, 应当在 10 天内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认解除合同效力的诉讼,反之视为接受。本合同项下要求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 并以当面递送或邮寄方式送达到下述地址或由对方代表签收。 通知到达下述地址或对方代表签收后, 即视为收到该通知。 双方地址或号码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因未及时通知而则造成无法送达的不利后果由未尽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甲方:乙方:地址:地址:邮编:邮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其他书面通知送达地址:其他书

37、面通知送达地址:16 . 不可抗力16-1.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16-1-1. 超出人力所能控制的自然灾害;16-1-2. 超出人力所能控制的事情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罢工(乙方内部员工的罢工、暴乱除外) 、暴乱等。16-1-3 超出甲、 乙双方人力所能预见和控制的其他任何事情。16-2 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抗拒的客观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导致甲、乙双方财产和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若确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营业的,乙方在停业之前应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 在停业其间,乙方不

38、再向甲方支付租金。17 争议的解决17-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 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可向经营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8 .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8-1 甲、乙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对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技术、财务资料、客户名单等) ,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甲、乙双方承诺除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商业秘密。以上商业秘密接受方应于收到商业秘密提供方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复印件或摘要。 如果该商业秘密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

39、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18-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在遵守本租赁合同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2-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可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修改或补充。18-3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签订,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18-4 本合同 1 式 5 份,甲方执 3 份,乙方执 2 份。 租赁商铺位置平面图 乙方资质证明 1. 身份证理资格及授权的协议或证明 2. 暂住证 3.居住证 4. 营业执照副本权授权证明 5.税务登记证 6.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7. 国内外代理商的代8 .注册商标证书9

40、.卫生许可证 10. 专利权证书或专利11. 质量检验合格证12. 其他必要的文件 附件3外租商铺消防安全责任书 附件4易买得招商区管理规范 附件5外籍商户租赁担保书方:方: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联 系 人:联 系 人:签署日 :年 月 日签署日年月日外租商铺消防安全责任书甲方:乙方:乙方特聘请 (先生/女士)为该店铺的消防 安全责任人负责店铺内的一切消防安全事务。并双方协商以 下内容。所有外租商铺(乙方)必须遵循易买得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 度,按照正常正规的操作流程进行每日的工作流程,不得违 反以下管理规定,确保整体消防安全1. 所有外租区域商铺必须遵循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电加热设备使

41、用管理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2. 所有外租区域商家店铺必须配置相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的灭火器材。如商家店铺无自配的灭火器材请及时到保 安part办理租用手续配置确保安全,(标配以20平米1组每组两具,每具灭火器材的押金为 100元,器材架100 元/个,合计:300元/组)。面积递增灭火器材的配置数 量递增。3. 商家店铺所配置的灭火器材必须确保良好有效,并经过年检合格方可。商家租配的灭火器材使用期间必须保证灭 火器材的完好,(如由现使用期间的损坏由使用商家或使 用人负责赔偿。4. 所有商家店铺严禁使用明火操作, 如经营过程中确有需要使用明火或动火作业的需提前向门店提报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2、。5. 所有商家店铺应自觉接受店内消防安全统一检查管理, 每日定时对商家店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结果需整改的商家店铺必须配合及时整改达到消防安全标准。6. 商家店铺应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 负责该商家店铺的消防安全,督导所属员工按照消防安全标准执行每日工作。7. 如商家店铺内包含了公司内部的相关消防设备设施, 商家店铺应自觉保持消防设备的完好、安全有效,不得将商家物品堆堵消防设施设备。8. 商家店铺如装修装饰过程中如涉及到改动现有布局结构的,需提前向公司 RE 部门提出申请并将改动的设计图纸上报消防部门审批合格后,提报门店经批准且设计不影响防火安全方可施工改造。9. 所有商家店铺均有参加易买

43、得公司组织举行消防活动的义务,并积极配合。10. 如商家店铺因个人原因引起的防火隐患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商家店铺自行承担, (涉及到其他商家或我公司情况时,均由当事店铺承担一切责任,我公司有权对其采取相关管理或制裁,事件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以上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经双方签认盖章后立即生效,有效期一年。一经生效不得违反,如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有违约方承担。乙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年月日xxxx 招商区卖场管理规范1. 员工管理规范1.1 新进店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办理入职手续,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超市的入职培训 , 更换员工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一退一进 ,不得串戴别人胸

44、卡。1.2 开闭店及出勤时间员工出勤时间与卖场运营时间必须严格遵守超市的开闭店时间 ,早班员工应在开店前30 分钟进入卖场 ,不得出现迟到或早退现象,早晚班员工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协调好班次不得出现长时间空柜现象。1.3 胸卡的佩带及仪容仪表员工在卖场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带胸卡 ,员工在进入卖场后必须按照各自公司的要求统一着装 ,员工的仪容仪表需整齐端正 (例如不得穿拖鞋等 )。1.4 商铺内卫生清洁员工应在开点前30 分钟进入卖场打扫各自商铺的卫生(包括:地面、货架、商品)整理商品 ,做开店前的准备工作。 员工在开店后应随时保持柜内卫生的清洁 ,员工在闭店后应将柜内卫生清整干净后方可离场。1.

45、5 迎、送顾客的动作及礼貌用语的使用迎、送顾客时,员工应面带微笑 , 以规范的站姿执行迎、送宾动作 ,不得坐在卖场里应迎送顾客(特殊情况除外) 。迎送顾客时用“您好,欢迎光临” , “谢谢 ,欢迎再次光临”等礼貌亲切用语。1.6 员工动线的遵守员工在利用上下班/吃饭/等休息时间时,应遵守内部员工的行走路线。员工不得擅自使用顾客服务设施。1.7 员工离岗时间的规定员工在营业期间不得长时间离岗空柜,用餐 40 分钟以内;去洗手间 10 分钟以内;在不得以的情况下需离岗时,应邀请其他商铺员工的帮助 ,从而避免自身卖场出现空白时间。1.8 服务态度员工在接待顾客时须使用礼貌动作及礼貌用语,不得出现因员工服务态度不好而导致顾客投诉的现象。1.9 内部员工之间及卖场的管理员工应支持并服从管理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不得出现顶撞、漫骂、殴打管理人员的事件。员工内部之间应本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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