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越秀区司法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情况报告2018年,越秀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指导下,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积极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一)加强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区司法局持续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落实具体职责及任务分工,各司其职、紧密配合,自觉运用法治
2、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我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现阶段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按照省政府、省政务办关于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要求,越秀区司法局完成实施清单的初步梳理,共梳理23项事项,推进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优化了网上政务服务流程,实现了政务服务便捷高效、公平规范、阳光透明。(三)深化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将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列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继续把法律顾问进村(居)律师值班表、法律援助律师库名单、人民陪
3、审员公告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多条。(四)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托现有执法人员,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2018年,共抽查了18家律师所事务所和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区举办的依法行政业务培训班,定期举办本系统的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服务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共55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二、依法履行职能,全力推
4、进法治政府建设1、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公共法律服务站两级实体平台建设,以梅花村街道公共法律工作站作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中设立调解室,并对窗口标识、业务流程、场地标准等统一规范。完成18个街道司法所政法网布线,每个司法所布线两条,配合做好“12348广东法网”网络平台建设,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2、深化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探索律师调解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展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充分整合我区法律资源丰富的优势,将律师服务下沉到社区居委,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的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等法律服务,并结合实际打造
5、发展社区法律顾问团队化服务模式,大大提升单个律师服务社区的能力。目前已打造出19个法律顾问团队156名顾问律师入驻全区222个社区,形成辖内“30分钟法律服务圈”。2018年,全区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4725项。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如依托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设立越秀区知识产权律师调解工作室,依托广东迅法律师事务所设立知识产权调解方向的李文立律师工作室,依托广东成说律师事务所设立以婚姻家庭调解为特色张薜岚律师工作室,结合外国人管理工作,设立登峰街外国人法律服务工作室。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在街道党建中心等设立法律服务点,如农林街东园新村社区“吴承泽律师调解工作室”等。登峰街
6、社区法律顾问助力社区微改造被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登峰街外国人法律服务工作室事迹受到法制日报采访报道。3、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防范化解能力。完善区、街、社区三级调解网络机制,探索医疗、出版、通信、金融服务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区共设有25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222个社区调委会,18个街道调委会,10个5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的调委会,5个专业行业性调委会,12月5日挂牌成立广东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协会经济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区18个街道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设立广州市越秀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室、火车站党群
7、服务调解室等。同时,打造社会治理创新品牌,设立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英艳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韩京彩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中央电视台专门对梅花村街英艳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进行了短片拍摄。注重重大疑难纠纷调解调处,南方杂志以“新时代枫桥经验,有了越秀版”为名刊登报道了我区矛盾纠纷调处调解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效。2018年以来,全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民间纠纷3081宗,调解成功3075宗,调解成功率达99.81%,成功调处重大群体性纠纷11宗。4、全面贯彻治本安全观,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两类人员服务管理水平。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社会化,引入司法社工力量协助开展社区矫正
8、和安置帮教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矫治,开展警示教育、震撼教育、法制教育等不同内容的教育矫治,避免脱管、漏管,确保重新犯罪率为零,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深化社区矫正人脸识别、电子手环应用。截止目前,全区共配备电子手环181台,累计配发416人次,实时电子点位监控率为79.64%。积极推进服刑人员远程会见惠民工程,自2月份启动司法行政远程会见工作以来,开展远程会见118次。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广州市越秀区长堤路潮音直街25号新建越秀区社区矫正中心,面积500余平方米,功能齐全。中心建成后,广州市司法局给予高度评价,海南等四个省市兄弟单位多次前来考察交流。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接收社区服
9、刑人员1796人,累计解除矫正1565人,目前在册231人,当年重新犯罪率0%。全区在册刑满释放人员819人,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达到了99.63%和100%,当年无重新犯罪。5、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七五普法,助力法治越秀、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职推进法治宣传,依托街道社区,开展法律六进,领导干部学法考试,中小学法治宣传等,2018年以来共发放法治宣传橱窗参考资料10期,全区222个社区共刊出法治宣传橱窗434期,共举办法治讲座647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447场次。一是推动形成“谁执法、谁普法”大普法格局,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二是有序推进“七五”
10、普法,制定2018年越秀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落实“以案释法”工作机制。三是深化“法律六进”,组织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人民调解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阵地作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派发法治宣传单张的方式做好反家庭暴力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禁毒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编发劳动合同法、消防法、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等法治宣传橱窗参考资料。四是加快法治文化建设进程,深入开展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联合区建设水务局在林则徐纪念公园筹备创建我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五是法治创建扎实有效,由区法宣办与区
11、依法治区办共同推进完成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评选工作中,我区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六是大力加强宪法宣传。充分利用街道法治宣传栏、官网等进行宪法宣传,推进宪法教育进校园,印制张贴宣传橱窗资料关于,你应该知道的那些事等。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6、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落实应援尽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着力解决弱势群体“打官司难”问题,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利用法律援助较少人力物力的投入,将大量矛盾纠纷引导到法律途径解决,维护了辖内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刑事案件速裁工作、认罪认罚试点工
12、作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完善驻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法律援助律师驻点值班。2018年共为617名适用速裁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10名适用简易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注重代理承办群体性案件,截至目前共为1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382人次,占民事案件受援人总数的26.69%。如广州某泊车公司、某停车场管理公司300余人劳动纠纷案。2018年以来,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415宗,其中民事864宗,刑事546宗。三、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1、加大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推进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权力运行
13、规范有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制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依法行政成为机关工作人员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配合做好有关领域审批服务事项取消、下放及调整。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继续推进权责清单规范化、信息化和动态化管理,依法公开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推动权责清单便利群众办事,不断优化政府公共服务。4、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法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5、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宪法法律宣传,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局内部以及社会公众的宪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