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组织考察有关事宜通知1. 为避免域外应聘人员重复做核酸检测,确定于2021年1月26日早晨8:00在平凉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7:40到达。体检中心地址:平凉市盘旋路东北角华辰大酒店对面;到达线路:乘坐市内公交1路、2路、4路、6路、9路、13路、16路、18路、22路、26路、36路、旅游观光专线公交可达。2. 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3.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引进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4.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引进或取消引进资格。 5.体检工作结束后,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进行组织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