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认定服 务 指 南一、适用范围湘西自治州内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认定事项办理。二、办件类别承诺件三、受理条件1、年龄18周岁且不超过55周岁;2、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证书;4、符合相关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操作需要的其他条件四、禁止性要求无。五、申请材料目录首次申请1、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申请登记表1份;2、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3、身份证复印件1份(查验身份证原件);4、照片(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张;5、初中及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查验学历证明原
2、件)。换证复审1、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登记表1份;2、身份证复印件1份(查验身份证原件);3、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1份;4、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证明1份;5、用人单位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和有效工作时间证明1份。6、州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六、办理基本流程申请受理培训考核办结七、申请表格索取可到湘西自治州政府政务中心州住建局窗口领取。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由湘西自治州政府政务中心州住建局窗口提供。九、咨询、申请受理及办结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住建局窗口。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9号(乖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站下)。电话:
3、07438225850十、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十一、决定机构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二、办结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四、审批结果核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十五、结果送达窗口自取。十六、监督投诉电话:074312342(州优化办)、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流程图提出申请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予受理符合法定形式的 要求申请人补齐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受理(时限:3个工作日)培训符合条件考核考核合格人事科负责人复审时限:5日内)决定符合法定条件 符合法定条件准予许可报省厅备案告知与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