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业绩工资分配办法按照总部和中心“公平、公开、公正”指导精神,本着“按劳计酬、责权挂钩”的原则,在征求公司全体员工意见后,根据市场情况,特制定如下业绩工资考核分配办法:一、考核办法:1、综合考核:未完成2018年同期90%,若中心下了业绩工资指标,则分公司经理扣500元,会计和销售员各扣300元;超过了2018年同期90%,但未完成当月中心下达的任务,若中心下了业绩工资指标,则分公司经理扣200元,会计和销售员各扣100元;若完成了当月下达的任务,则分公司经理奖500元,会计和销售员各奖400元,外聘工奖100元。2、单项考核:实销、零售、完成任务每项给与分公司经理和销售员各奖100元,否
2、则扣100元(外聘工奖罚以50元计算);单车毛利(税后以2.8%计)和利润完成分公司经理和会计各奖100元,否则扣100元;回款完成公司每人奖100元,否则扣100元;会计零售车辆给予100元/辆的奖励;6辆以上集团购买给予当事人50元/辆的奖励。3、其他考核:(1)、维修站、经销商及分公司出现相关问题被曝光,则分公司经理扣款200元,连续3个月没出现问题奖励300元;发展开拓一个能连续3个月销售量在20辆的二级经销单位,分公司经理奖500元,会计和销售员奖400元(3个月考核一次)。(2)、分公司库存车辆和公司物品出现安全事故视情况给予分公司经理100500元罚款,会计和销售员给予10020
3、0元的罚款。(3)、驾驶员当月未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给予其200元奖励,否则在总部和中心处罚的基础上给予50200元/次的追加处罚。(4)、报表及做帐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给相关人员予以50元/次的处罚。(5)、分公司人员与当地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纠纷视情况给予当事人50200元处罚。二、分配办法:原则:中心分配业绩工资总额(A)应奖励总额(C)=分公司分配额(C)由于今年总部不准分公司提留,故把当月扣款总额(D)平均分配到各位员工;分公司经理业绩工资系数设定为E,则各人的业绩工资额为:分公司经理业绩工资= B/(2+E)*E+ 个人应奖励额个人应扣款额+D/3会计和销售员业绩工资= B/(2+E)+ 个人应奖励额个人应扣款额+D/3 2019年3月23日第 2 页 ,共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