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自检自查通知为认真贯彻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五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实施,各学校要从食堂管理、食品卫生、资金使用等几方面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杜绝各种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一、食堂管理、食品卫生方面:1、 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体检,办理上岗证,必须做到持证上岗;2、 把好食品原料的供货环节,严格索证制度,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3、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生熟要分开,严禁供应隔夜饭菜;4、 要有留样意识,操作要规范,所提供的营养餐(牛奶、面包、鸡蛋等)要分隔留样,留样要满100克,要保留
2、48小时;5、 要有专门的储藏室,保存所提供的营养餐食品,以保证牛奶、面包、鸡蛋的卫生;6、 随时保持保持食堂和就餐环境的卫生整洁;7、 每周的营养食谱必须粘贴在公示栏里,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二、宣传教育方面:1、加强安全教育,通过通过黑板报、健康教育课程、班会课等活动进行食品安全、营养膳食知识及健康常识等教育,提高学生健康安全意识,普及营养知识;2、在校园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校园环境卫生;3、为学生进行体检,学生体检按要求完成。三、落实检查和月报制度1、每月两次在校园内开展自检自查,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开展的情况进行小结并于每月15日、30日以前上报教育局行政办公室();2、各
3、校园是否与教育局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3、落实晨检、缺课报告制度,每天进行登记,并留底;4、做好各种台账整理归档工作。四、营养餐资金管理和使用:1、各学校按照五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并于4月17日前进行公示;2、每月的资金使用情况也要进行公示。各学校要根据以上要求进行自检自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要求进行公示(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每月的资金使用情况、每月食谱),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各学校写出自检自查汇报材料,于4月18日下午5点以前上报教育局行政办公室()。另:4月1819日区联合检查组将对9所参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计划的学校进行实地检查;4月1920日,市教育局将到各校进行检查,请按照以上要求做好迎检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