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探讨法家思想对我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影响_中国政治论文中国政治论文论文网在线编辑整理本文。摘要:马克思说过“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而是在他们所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 ”现代法治是人类文明综合发展的产物,一个国家能否顺利走向法治,在相当程度上受其历史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法家是最重视法律的,且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法治”的主张。但其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意义的。引言众所周知,法家崇尚 “以法治国”, 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那么,对
2、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1、法家思想简介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1. 1 反对礼制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 。他们认为, 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
3、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1. 2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1. 3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 也不能固步自封。1. 4 “法” “术” “势”结合的治国方略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 术是指的
4、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1. 5 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按照法家说法,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 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 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在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法律的作用, 即法律作为治国方略的形式意义。法家强调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 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其强调法律的成文化,使法律运作有高度的可预测性, 认为这样有利于防止徇私。这些都表明了法家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法家主张“法” 、 “术” 、 “势”结合的治国方略,但其“法” 、 “术”、 “势”没有任何终极价值内涵,只是治理
5、国家的手段而已。其始终强调治国的关键是“法”,而不是“人” ,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家对以 “法” 治国的推崇。2、法家思想的正面积极影响法家的阶级基础是新兴地主阶级,它是伴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形成而后产生的,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它对我国奴隶制的转化和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法治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2. 1 法家重视法的客观性二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家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的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 并因此把法比拟为度量衡。 管子说:“尺寸也, 绳墨也, 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2. 2 法家强调法的强制性法家非常强调“法”和“刑”的结合。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韩非子 1/3 123 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