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协委员关于推进我市旧村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政协委员关于推进我市旧村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政协委员关于推进我市旧村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2011-2-10 16:38:19关于推进我市旧村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农村城市化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推进旧村改造,不仅可以为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破解瓶颈、拓展空间,也符合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近年来,我市以城中村、城郊村、镇驻地村和经济强村为重点,以合村并点、集中连片开发建设为形式,开展的旧村改造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旧村改造工作政策性强,涉及政府、集体、农民、拆迁户和房地产开发商等多方面的利益,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也
2、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从资金层面看。目前各个方面的压力都比较大。就政府而言,要深入实施旧村改造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扶持,压力很大。就村集体而言,建新房是一项重大的建设性投入,存在前期融资难,后期还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压力也大。就农民而言,虽然政策规定每平方米给予 30元或 50元的拆除补偿金,但一的问题,而是一个具有复杂性和多重性的社会综合问题,要解决这么多问题,常常使基层无从下手,进而出现了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另外,目前的城中村改造规模偏小,就是一些已经改造的村其危旧房、闲置房仍大量存在,给人“有新房无新村”的感觉。 对于下步的旧村改造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切实统一思想
3、认识。能不能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使旧村改造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是旧村改造能否顺利实施的基础条件和关键所在。首先,要加强对镇街拆旧建新工作的考核,强化“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其次,要健全业务培训机制,对各级干部开展大规模的村镇规划知识培训,在吃透政策上下功夫,增强镇村干部实际操作能力。再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和深度,切实消除村干部的畏难思想和群众的担忧情绪,取得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从而为征地、拆旧铺平道路。(二)认真落实拆迁补偿安置措施。拆迁补偿安置要坚持“一事一议、一片一议”的原则,按照“依法评估、群众自愿、集中管理”的办法,对拆迁区域内
4、的房屋建筑由中介机构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征求被拆迁人的意愿,落实好房屋面积调换或货币补偿等措施。拆迁补偿款要足额发放到被拆迁安置群众手中,严禁在这部分资金上做文章,并做到依法监管和落实。 (三)必须给予村民应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第一,旧村改造要严格按照村民议事规定进行。要全面、及时、动态地公开改造计划、方式、主体、改造补偿安置等信息,组织村民代表监督和参与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全过程,充分尊重改造区域群众的参与权与知情权,决不能搞包办和替代。第二,充分体现旧村改造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原则。明确旧村改造实施单位。实施单位要在本村产生,可以通过村集体资产量化成立股份公司的形式,确立实施单位
5、。要由村两委、村民代表以及聘请的专家组成招标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把有实力的开发企业引进来以增进村民的信任度。 (四)着力破解融资难问题。建议市政府逐年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用于旧村改造中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于一定的融资额度探讨给予政府贴息,解决改造项目的前期启动资金。村集体要设法拓宽融资渠道,以土地有形市场为平台,公开规范地吸引市场主体全面投资建设项目。农、林、银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大力创新农民联保贷款、农房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信贷方式,提高利率优惠比例和贷款额度,精简贷款程序,切实破解融资难的问题。 (五)确保建设、开发管理措施到位。第一,旧村改造开发要到位。城中村、城郊村旧村改造应以综合开发为主,注重开发的多元化和规模性,适应不同的市场需求和资金筹措,推进改造进程;要合理确定改造的重点区域和范围,提前做好土地性质变更工作,确保按时有序推进。镇街驻地和农村旧村改造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不能盲目跟风攀比。毕竟一些镇街、村庄农民的生产仍以农业为主,生活方式不同于城市,还不具备大规模开展旧村改造的条件,对于这类旧村的改造,在目前情况下可先做好规划,再进行局部的整理改造,逐步改善村容村貌。第二,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