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和对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 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 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 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在中国定居并持有 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 久居留证的,可以申请报名。因违反国家 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等教育自 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或在延迟毕业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 卜武装 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侦查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 限定为在职公安司
2、法系统民警、武装警察报考。护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中药学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 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 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 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 科毕业生。药学专业本科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其他本科专业报考对象为国民教育系列的 专科毕业生;普通高等(专科)院校统招的在 籍专、本科生。:、报考时间我省自学考试新、老考生从今年下半年开 始,一律实行个人网上报名和个人网上缴 费。(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15日1时,逾期不予补报高校在校在籍新生集体报名
3、注册时间:6月 22日至6月28日;资格审查时间;7月1日至 6日;新生网上选报课程时间:7月10日至15日。(二)考试时间10月22日至23日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一)报名办法1、社会人员首次报考(含异地报考者)及未刷 过身份证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6月25日至7月13日到县(市、 区)招考办现场办理有关报名手续,直接取 得准考证号,即可网上报考有关课程。严禁由他人代报名或组织集体代报名。需要办理有关免试课程的考生在上述时间内到县(市、区)招考办现场办理有关免考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或组织集体代办 )。2、高校在校在籍生报考自学考试的新生,凭第二代身份证于 6月22日至6月28日到
4、所读的高校集体报名点报名注册。 新生报名 时,首先取得一个报名注册号,等待资格材料审核通过,取得准考证号后,于7月10日至15日在报名网站选报相关课程。高校在校在籍生报考自学考试的新生资格审核所需的材料如下:(1)打印新生网上报名注册号;(2)普通高校录取花名册或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有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3)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1日至6日对高校报名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高 校在校在籍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教 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3、各报名点必须使用基于身份证阅读器采 集信息的自考报名管理系统”报名。对存在 本系统无法解决的相关问
5、题,由报名点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经过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另行处理。报名网站网址:,考生进入自学上报名入口, 按照提示信息输入准考证号进行报名。输入报名信息时必须注意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得到报名成功确认,则表示报名结束(可在网上查询报名结果)。(二)注意事项1、高校已经毕业的学生,不得在高校报名 点报考。2、高校报名点一律不得接纳其他社会人员 或其他高校的考生报名;本省在籍在校考生 只能在本校集体报名点代码报考,不得跨校 报考;没有集体报名点代码的高校在校在籍 生到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点报考面向社会开考的自学考试专业。3、高校报名点不得替代考生网上报考和缴 费。4、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综合改
6、革试点专升本 的新生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本、专科生(第二学年)。民办 高校及其他自考助学机构招收的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的学生,只能在社会报名点报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自学考试专科专业,不得报考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专科和本科专业,也不得报考中职和自考衔接试点专科专业。中职与自考专科衔接的试点专业的 报考对象,只限于经本省省级、市级教育统一考试正式录取的中职(含中专)在籍在校 (本省身份证)学生,或者经本省人保厅统一 考试正式录取的三年制技工在籍在校(本省身份证)学生。5、我省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一人一证 (专科、本科通用)。若考生报考多个专业, 属同层次的专业,则需办理新准
7、考证报考。 老考生中原有两个(或以上)准考证的,选择 其中一个作为报考的唯一准考证,今后不得再申办新准考证号报考。 考生如果遗失准考 证,不得申请新号,只能按原有准考证号补 办。考生新办或补办准考证都必须在自学考 试报名期间到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考生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信息作为印发准考证 和毕业证的唯一信息。6、凡是从外省转入江西省的自考生于6月25日至7月13日到当地县(市、区)招考办 报名取得本省准考证后,持外省自考机构的转考介绍信、准考证、课程合格证等相关资 料于2016年9月12日-30日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办理转入手续。7、考试前一周,考生可以在 江西省教育考 试院网站”查询考
8、场安排,下载和打印考试通知单。、各专业实践课程考核安排,考生可到相 应主考学校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咨询有关实践环节考核报考事宜9、为防止考生错用教材或购买盗版教材而 影响考试,考生应在省教育考试考试资讯中 心订购自考教材和自学考试指导手册等辅导资料。订购教材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 541号,联系电话:0791-88696520四、收费标准(一)报名考务费为每人每门课程40元;(二)办理准考证工本费每人 15元(由县市区招考办收取)。五、考试与结业(一)全省自学考试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主 持,各设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按照省自学考 试考务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按考试通知单指定的考点和考场参加考试,考
9、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考 试通知单进入考场。丢失身份证者,持有 本人一寸免冠照片、照片上盖有当地公安部门公章的临时身份证明方能参加考试。(二)全省自学考试统一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 准化考点考试。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卜省直管县招考办要严格执行自学考试考场编排规定,凡在社会报名点报考的新、老考 生一律随机编排到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 点考试;没有建设标准化考点的高校一律不 得设置考点;原高校的新、老考生一律安排 到原准考证代码的高校编排,不准跨校编排; 设区市招考办根据高校报名的具体情况,可划片设置考点。如有违反上述报名、考场编 排等规定,将按赣自考2014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三
10、)考生考试时必须遵守考生须知。凡是 有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处理。如有触犯刑法修正案(九)及教 育法有关条文,构成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四)考试采取单科考试评定成绩和学分累积 方法,课程考试成绩及格者给予记学分,不 及格者不记学分,但可以参加下一次该课程 的考试。考生参加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 和实践环节考试成绩均合格,政治思想和工 作表现经鉴定合格,由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五)考试成绩可在 江西教育网和江西教育考试院网站 查询。六、学历、使用和待遇凡参加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获
11、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由有学士学 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和工资待遇按照193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暂行条例中的规定执行。七、其他(一)义务教育专业(专科、本科)考试根据省自考委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停考部分专业的通知(赣自考【2015】3号) 文件规定: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 段)从2015年10月起不再接纳新生报考, 从2017年10月起,不再安排理论课程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2016年10月的报考程序按原规定执行。报 名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至7月15日,考试时间为:2016年10
12、月22-23日。2016年10月江西省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二)关于停考专业的有关规定1、根据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部分专业的通知(赣自考20153号)规 定: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082207、工程监 理080820、空中乘务与旅游艺术 020288、畜牧兽医与管理 090620、小学教育040103、饭店管理020211、新闻学050308、音乐教 育050407、秘书050102、通信工程080764、旅游管理020209、金融020105、中医学100803、广告 050301、制鞋设计 081326、美容保健管理020152、人力资源管理020205、光伏材料加
13、工与应用技术080204、电厂热能动力工程 080501、日语050208、软件设计080756、中小企业经营管理020319、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65、移动商务技术080786、嵌入式技术080788、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管理方向)020215、冶金工程080202、义务教育040124;本科:电厂热能动力工程080502、日语050202、软件设计080720、中小企业经营管理 020320、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82、移动商务技术080787、 嵌入式技术080789、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管 理方向)020216、冶金工程 080208、义务教育040125;工业自动化 080603、环境
14、工程与管理081103、农业经济与管理 020114、农学090102、生物工程 070404、应用电子技术080735、经济学020115、土地资源管理020217、电子政务082218、动物医学100511等48个专业停考,从2015年10月起不再接纳新生报考,2016年起不再安排理论课程 考试,2017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2、根据关于我省停考工程测量技术等 10个自考专业的通知(赣自考20157号)规定:专科:工程测量技术080819、机械制造及自动化080301、模具设计与制造080304、服装设计与工程 050442、电子商务 020215、中国茶艺090305、销售管理02031
15、3、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80604;本科:销售管理020314、美术教育050410共10个专业从2016年1月1日起不再接纳新生报考,2017年不安排理论课程考试,业证书。如18年不再颁发毕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毕业的考生,可选择其他同层次、同学科相近专业(含证书专 业除外)进行报考,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 绩继续有效。4、停考专业中的合格课程,在新报考的其 他同层次、同学科相近专业中,有相同课程 代码和名称的,直接替代;没有相同课程代 码和名称的,选择不低于该课程学分的任意 课程进行替代。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毕业申请流程详见当次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 知。(三)在考试课程安排表中,专业名称前标注有”符号的为委托开考专业, 标注有 失符号的为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仅限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的考生报考,不接纳社会考生报名,标注有“符号的为停考专业,不接纳新考生报考。2016年10月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doc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