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2 年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2 年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2 年述职述德述廉报告:2013-1-31 21:14:24 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禹会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3年 1 月 28 日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现将我 2012 年工作及相关方面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实绩(一)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发展大局查办职务犯罪及预防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 13 件 15 人,其中大要案 6 件 7 人,占立案数的 46%;法院已作出判决 5 件 6 人,有罪判决率 100%;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直接经济
2、损失 200 余万元。反贪局实现了 10 年来首次完成目标任务数;反渎局实现了当年侦结、当年起诉、当年判决高效办案。 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征迁拆违、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积极主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预防咨询、上法制课及与蚌埠热电有限公司、莱特集团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等有效形式,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打击刑 ,化解社会矛盾 30 余起。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共接访 12 名上访人员,全部消除矛盾隐患。全年无一例非正常涉检进京访和赴省访事件发生。高标准抓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给予被害人冯汝弟一次性特困救助 5000 元,使长达十年的积怨得以
3、解决,我院的做法,被省、市检察院及市委政法委予以报道和转发。 (四)加强队伍建设,着眼长远发展以教育领先为抓手,坚持人才兴检。一是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党建带队建,以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区直机关工委在我院召开了党建工作暨创先争优活动交流会,院党支部再次被区委授予“创先争优”先进集体。二是结合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组织干警参加教育培训、学习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三是坚持多岗锻炼、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对年轻干警实行“导师制” ,对人才的选拔使用采取动态科学管理。任命助理检察员 3 名,提请任命
4、检察委员会委员 2 名,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对 14 名干警进行了职务任免调整。调整后,队伍结构更加优化,管理配置更趋完善,发展后劲愈加凸显。以文化育检为推力,锻造厚重底蕴。结合打造“学习型检察院” ,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战略。开展了以“锻造文化底蕴,青年争当先锋”为主题的青年干警读书月活动。今年,我院 2 名干警被评为蚌埠市检察机关首届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并申报市检察院理论课题一项、市委宣传部重点调研课题一项,全市检察机关课题研究启动会在我院召开。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调研论文 25篇,其中一篇获“蚌埠市职务犯罪预防征文活动”二等奖,一篇获“新刑诉法理论应对与挑战征文活动”三等奖。在光明日报 、
5、法制日报等省级以上报刊及网络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 174 篇。我院创办的双月刊禹检新风报至今已出版 11 期,受到普遍的好评。二、三项表现(一)理论学习理论是行动的先导,理念改变绩效。在系统理念思路指引下,我始终坚持认真学习理论知识,注重学习方法、讲究学习效果,坚持做学习型干部。通过不断学习,夯实了理论功底,更新了执法理念,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品德修养积极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执法观和名利观,时时刻刻约束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保持清正廉洁。任人唯贤,处事公平公正,我倡导大家并带头做到大气做人、谨慎做事,勤修为政之德,摒弃低级庸俗,追求高品位的生活。 (三)廉政建设严抓廉政建设,确保队伍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全体干警家属签订廉洁家庭承诺书,把好家庭廉洁关,建立健全内外部制约机制,坚持“零容忍”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月” 、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定期开展检务督察,落实执法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率先在全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对全院干警实行一人一档,一案一记录,确保检察权的正确实施。我院一直保持干警零违纪的良好记录,赢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