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要第四条学院全称: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学院国标码:。第六条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花坞路号;邮政编码:。第七条 学院的性质:我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
2、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和著名企业万向集团公司合作举办、 并获境外专家全力支持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八条 招生对象:参加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含单独考试 ),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第九条外语语种要求:所有外语教案语种为英语。第十条男女比例要求:无。第十一条 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我院年面向浙江、吉林、河南、甘肃、安徽、湖南、湖北、山西、福建、江西、广西、贵州、云南、重庆和四川等个省、市、自治区招生。1 / 5第十二条联系方式及网址:.招生办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 );.纪检监察室电话: ;.传 真: ;:;.院校网址:;.招生咨询、.招生网址:;.学
3、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花坞路号。第三章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第十三条 学院面向全国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四条 学院实行“学院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招办 )监督”的录取体制,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 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十五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浙江省内计划按录取人数即按 :比例,省外计划按 :比例向各省 (市、自治区 )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第十六条 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 (浙教职成 号)有关规定,凡获得教育部
4、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可免试保送就读我省高职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具体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执行。第十七条专业加试要求:无 (第十六条情况除外 )。第十八条 身体素质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对于符合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2 / 5作指导意见中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条款的考生,我院将按 “不予录取 ”执行,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专业参照交通运输类的体检标准。 其他相关专业的身高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生 M 及以上,女生 M 及以
5、上;“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生 M 及以上,女生 M 及以上。第十九条录取原则。浙江省招生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普通类考生: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分段办法提供的投档名单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录取。对于进档考生, 以符合所填报志愿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 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学院按照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部分相同的按位次优先顺序)依次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 (类)。单独考试考生 :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报考类别提供的投档名单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 以符合所填报志愿的考试类别范围为前, 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学院按照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部分相同的
6、按位次优先顺序 )依次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 (类)。吉林、河南、甘肃、安徽、湖南、湖北、山西、福建、江西、广西、贵州、云南、重庆和四川等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根据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 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 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 依此类推,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 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将予以退档。考生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 则按文化总分排列; 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再按如下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优先录取。 单科优
7、先排列顺序为:普高理科依次参考数学、3 / 5语文、外语、技术的单科成绩;普高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的单科成绩。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第二十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政策。第二十一条 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合格及以上。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第二十二条学院不录取诚信有不良记录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第四章其他第二十三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 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 假期一般不超过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
8、资格。新生入学规定具体如下:.资格审查:新生入校后,学院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档案:被录取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 )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学院。.缓期报到: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周,逾期将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户口:根据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学院录取的新生户口由新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愿迁入:同意转入学院的,报到时请携带户口迁移证至学校,新生户口性质原是农业户口的将转为非农业户口;不愿将户口迁入学院的新生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
9、证明 (浙江省考生携带户口薄复印件 ),并于报到时带至学校。第二十四条学费标准: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等有关收费规定,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第二十五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4 / 5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万向集团为学院设立“万向教育基金”,其中有专项资金支持学生专科毕业后进入本科(含国内国外 )继续深造。第二十六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我院招生网录取查询及寄发的录取通知书等。第五章附 则第二十七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录取期间用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 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