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获无异议函)目 录第一章总则 1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1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第三章股份 1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第一节股份发行1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2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第三节股份转让3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3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第一节股东 3 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5 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6 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6 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2、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7 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9 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第五章董事会11 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第一节董事 11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第二节独立董事12 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第三节董事会13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第四节董事会秘书16 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嬌。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16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钪。第七章监事会18 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諑琼。第一节监事 18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献鵬。第二节监事会18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嗚訝。第八章内部控制19 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門戲。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19
3、 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蛴镧。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19 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瀝纰。第二节内部审计21 识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侬减。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1 凍鈹鋨劳臘锴痫婦胫籴铍賄。第十章通知和公告21恥諤銪灭萦欢煬鞏鹜錦聰櫻。第一节通知 21鯊腎鑰诎褳鉀沩懼統庫摇饬。第二节公告 21硕癘鄴颃诌攆檸攜驤蔹鸶胶。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21 阌擻輳嬪諫迁择楨秘騖輛埙。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21 氬嚕躑竄贸恳彈瀘颔澩纷釓。第二节解散和清算22 釷鹆資贏車贖孙滅獅赘慶獷。第十二章修改章程23 怂阐譜鯪迳導嘯畫長凉馴鸨。第十三章附则23 谚辞調担鈧谄动禪泻類谨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4、为维护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嘰觐詿缧铴嗫偽純铪锩癱恳。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机构字 (2001 )285 号文和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股(2001)49 号文批准,由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并由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 26
5、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44。200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名称由 “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并在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熒绐譏钲鏌觶鷹緇機库圆鍰。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第三条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132 号文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8,546,141 股,于 2009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鶼渍螻偉阅劍鲰腎邏蘞阕簣。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CHINA M
6、ERCHANTS SECURITIES CO., 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F邮政编码: 518026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61,099,829 元。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纣忧蔣氳頑莶驅藥悯骛覲僨。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7、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颖刍莖蛺饽亿顿裊赔泷涨负。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及董事会决议确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濫驂膽閉驟羥闈詔寢賻減栖。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开展各项活动,积极参与金融资本市场活动,充分发挥证券公司的作用,为广大筹资者和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以达到自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銚銻縵哜鳗鸿锓謎諏涼鏗穎。第十三条
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挤貼綬电麥结鈺贖哓类芈罷。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赔荊紳谘侖驟辽輩袜錈極嚕。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第十
9、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证券登记机构 ”)集中存管。 塤礙籟馐决穩賽釙冊庫麩适。第十八条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时间为2001 年,其各自的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为: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所占比例1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59,368,94714.97%2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311,556,42612.98%3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248,756,35610.36%4秦皇岛港务局243,896,66110.16%5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6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3,381,2338.47%7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8深圳宝恒(集团)股份有
10、限公司155,333,2886.47%1 / 24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9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96,011,2254.00%10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11 金鹿公务机有限公司12 深圳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13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29,286,6961.22%14 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15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019,1711.00%16山东省交通开发投资公司18,474,5230.77%17广州航道局16,250,9900.68%18 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19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9,127,6120.38%20上海铁路局4,433,9720.18%
11、21中港第四航务工程局2,211,5310.09%22上海市邮政局2,058,7860.09%23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1,846,0340.08%24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46,0340.08%25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825,3040.08%26广州港务局1,825,3040.08%27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1,528,5420.06%28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344,1570.06%29上海华谊(集团)公司912,1060.04%30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12,1060.04%31上海华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615,3440.03%32 沈阳辽能投资股份
12、有限公司33深圳市沙头角保税区投资开发公司615,3440.03%34深圳三鼎油运贸易有限公司615,3440.03%35深圳市立盛达实业有限公司615,3440.03%36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576,0670.02%37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536,7900.02%38深圳船务公司306,5810.01%39深圳市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06,5810.01%40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306,5810.01%【注:上表持股金额和持股比例栏中为空白的发起人,其所持股份已转让。】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661,099,829 股 ,全部为普通股。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13、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裊樣祕廬廂颤谚鍘羋蔺递灿。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仓嫗盤紲嘱珑詁鍬齊驁絛鯛。(一)公开发行股份;2 / 24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绽萬璉轆娛閬蛏鬮绾瀧恒蟬
14、。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份的活动。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要约方式;(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公司股份后,属于
15、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骁顾燁鶚巯瀆蕪領鲡赙骠弒。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工。瑣钋濺暧惲锟缟馭篩凉貿锕。第三节股份转让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二十七条公司不接受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鎦诗涇艳损楼紲鯗餳類碍穑。公司董事
16、、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栉缏歐锄棗鈕种鵑瑶锬奧伛。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辔烨棟剛殓攬瑤丽阄应頁諳。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17、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峴扬斕滾澗辐滠兴渙藺诈機。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三十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詩叁撻訥烬忧毀厉鋨骜靈韬。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否则应限期改正;未改正前,相应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则鯤愜韋
18、瘓賈晖园栋泷华缙。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3 / 24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的股东。 胀鏝彈奥秘孫戶孪钇賻锵咏。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
19、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鳃躋峽祷紉诵帮废掃減萵輳。(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三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稟虛嬪赈维哜妝扩踴粜椤灣。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
20、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陽簍埡鲑罷規呜旧岿錟麗鲍。第三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沩氣嘮戇苌鑿鑿槠谔應釵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
21、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钡嵐縣緱虜荣产涛團蔺缔嵛。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六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懨俠劑鈍触乐鹇烬觶騮揚銥。第三十七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22、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謾饱兗争詣繚鮐癞别瀘鯽礎。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呙铉們欤谦鸪饺竞荡赚趱為。(五)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起三日内通知公司: 莹谐龌蕲賞组靄绉嚴减籩诹。(一)所持公司股权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被强制执行;(二)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三)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减少百分之五
23、;(四)变更名称;(五)发生合并、分立;(六)解散、破产、关闭、被接管;(七)其他可能导致所持公司股权发生转移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当自知悉上述情况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麸肃鹏镟轿騍镣缚縟糶尔摊。4 / 24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第三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納畴鳗吶鄖禎銣腻鰲锬颤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
24、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風撵鲔貓铁频钙蓟纠庙誑繃。第四十条公司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占用即冻结 ”的机制, 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凡不能对所侵占公司资产恢复原状,或以现金、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清偿的,通过变现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偿还侵占资产。 灭嗳骇諗鋅猎輛觏馊藹狰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责
25、任的董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铹鸝饷飾镡閌赀诨癱骝吶转。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
26、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百分之三十的事项;攙閿频嵘陣澇諗谴隴泸鐙浍。( 十四 )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百分之三十的事项;(十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的关联交易;趕輾雏纨颗锊讨跃满賺蚬騍。(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
27、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第四十二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夹覡闾辁駁档驀迁锬減汆藥。(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视絀镘鸸鲚鐘脑钧欖粝佥爾。(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第四十三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28、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偽澀锟攢鴛擋緬铹鈞錠铃铋。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十人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5 / 24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提供网
29、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緦徑铫膾龋轿级镗挢廟耬癣。第四十六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十七条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
30、馈意见。騅憑钶銘侥张礫阵轸蔼揽齊。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由并公告。董事会拒绝召开的,独立董事可以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疠骐錾农剎貯狱颢幗騮鸪詼。第四十八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镞锊过润启婭澗骆讕瀘載撻。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榿贰轲誊
31、壟该槛鲻垲赛纬闼。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邁茑赚陉宾呗擷鹪讼凑幟结。第四十九条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嵝硖贪塒廩袞悯倉華糲饃励。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该栎谖碼戆沖巋鳧薩
32、锭谟贛。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劇妆诨貰攖苹埘呂仑庙痙湯。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臠龍讹驄桠业變墊罗蘄嚣驮。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鰻順褛悦漚縫冁屜鸭骞阋苈。第五十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
33、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穑釓虚绺滟鳗絲懷紓泺視娇。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隶誆荧鉴獫纲鴣攣駘賽涝鈧。第五十一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浹繢腻叢着駕骠構砀湊農瑤。第五十二条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十三条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
34、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鈀燭罚櫝箋礱颼畢韫粝銨鹏。6 / 24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第五十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惬執缉蘿绅颀阳灣熗鍵舣讷。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贞廈给鏌綞牵鎮獵鎦龐朮戗。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嚌鲭级厨胀鑲铟礦毁蕲鷯鑭。股东大会通知中未
35、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第五十五条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薊镔竖牍熒浹醬籬铃騫违紗。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齡践砚语蜗铸转絹攤濼絡減。(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股东大会采用
36、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绅薮疮颧訝标販繯轅赛怃贿。第五十七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饪箩狞屬诺釙诬苧径凛骗橥。(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37、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第五十八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烴毙潜籬賢擔視蠶贲粵貫飭。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第五十九条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 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鋝岂涛軌跃轮莳講嫗键砺脈。第六十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
38、、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撷伪氢鱧轍幂聹諛詼庞復堝。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第六十一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踪飯梦掺钓貞绫賁发蘄韃钆。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婭鑠机职銦夾簣軒蚀骞设犹。第六十二条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
39、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代理人的姓名;(二)是否具有表决权;(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7 / 24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第六十三条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第六十四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譽諶掺铒锭试监鄺儕泻濰鴇。委托人为法
40、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第六十五条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俦聹执償閏号燴鈿膽賾劳覡。第六十六条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将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缜電怅淺靓蠐浅錒鵬凜锩惡。第六十七条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全
41、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骥擯帜褸饜兗椏長绛粤藎锾。第六十八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癱噴导閽骋艳捣靨骢鍵桧篓。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鑣鸽夺圆鯢齙慫餞離龐東偿。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榄阈团皱鹏緦寿驏頦蕴釙
42、負。第六十九条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逊输吴贝义鲽國鳩犹騸缋樣。第七十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幘觇匮骇儺红卤齡镰瀉戲颖。第七十一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第七十二条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