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江县环保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事项责任事项责任事项承办追责对象序号权力名称 权力依据依据机构备注类型编码范围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 行 政 许环境保护法(xx 年修正)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 (不予受理可法第三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的说明理由)。十 、 三 十境影响评价。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二 、 三 十单位法定代权限内建 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四 、 三 十表人、设项目的 不得开工建设。3.决定责任
2、: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行 政 许七 、 三 十分管领导、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法( xx 年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一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 并告知相对人申可八 、 三 十科 室 负 责评价文件 款 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九、四十、人、审批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四十二、四具体承办人政主管部门审批。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十四、六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xx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一省人民政府令第184 号)
3、附件 5 第 4、 5 项。强监管。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权限内排行 政 许污许可证可核发环境保护法( xx 年修正)第四十五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 行 政 许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可法第三得排放污染物。十 、 三 十 xx 省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及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单位法定代提出审查意见。二 、 三 十办法( xx 年修正)第十二条:省内一般污染源单位应四
4、、 三 十表人、向当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分管领导、七 、 三 十证。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 并告知相对人申科 室 负 责30八 、 三 十日内对是否核准颁发作出决定。对达到规定要求的,予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九、四十、人、以颁发,并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不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具体承办人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四十二、四符合规定条件的, 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第十三条十四、六十国家和省的重点工业污染源单位应向当地市(州、地)
5、环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一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条。市(州、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 日内作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1 / 188出决定。对达到规定要求的,予以颁发,并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 行 政 许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 (不予受理可法第三的说明理由)。十 、 三 十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xx 省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及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二 、 三 十单位法定代提出审查
6、意见。法第四十条四 、 三 十表人、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行 政 许临 时 排七 、 三 十分管领导、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下放管理层级转变管理方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 并告知相对人申可污许可证129 号)八 、 三 十科 室 负 责式合并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核发xx九、四十、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省人民政府令 165 号)附件 1 第 14 项四十二、四具体承办人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十四、六十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7、,加一强监管。条。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xx 年 11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 行 政 许月 7 日修订) 第五十七条 从事收集、 贮存、处置危险废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 (不予受理可法第三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的说明理由)。十 、 三 十单位法定代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二 、 三 十表人、行 政 许危险废物提出审查意见。四 、 三 十分管领导、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收集经营3
8、.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可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七 、 三 十科 室 负 责许可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 并告知相对人申八 、 三 十人、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对危险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九、四十、具体承办人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四十二、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 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十四、六十2 / 188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
9、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一强监管。条。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xx 省环境保护条例( xx 年发布)第四十三条排污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单位应当按照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规 行 政 许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 (不予受理定的排放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可法第三的说明理由)。运行记录,并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十 、 三 十2.审查
10、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单位法定代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产生污染物的主体设施同时运行二 、 三 十提出审查意见。表人、防治污染四 、 三 十行 政 许使用。已建成的防治污染设施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者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分管领导、设施拆除七 、 三 十可停运。确需拆除、 闲置或者停运的, 应当提前 10日向所 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 并告知相对人申科 室 负 责或者闲置八 、 三 十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说明理由,提出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人、的审批九、四十、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
11、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具体承办人到申请之日起 10 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四十二、四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人。十四、六十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一污染防治设施因紧急事故停运的,排污单位应当立强监管。条。即报告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 9.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3 / 188 xx 省环境保护条例( xx 年发布)第三十一条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需夜间抢修、抢险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采取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措施的同时将夜间作业项目、预计时间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环境
12、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经检查未发现险情的,不能认定为抢修、抢险作业。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 (不予受理 行 政 许的说明理由)。可法第三因混凝土连续浇注等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原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十 、 三 十因,确需在夜间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提出审查意见。单位法定代夜间建设 施工作业前 7 日向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二 、 三 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表人、行 政 许连续施工 报夜间作业的原因、时段、作业点、使用机具的种类、四 、 三 十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 并告知相对
13、人申分管领导、可连作业许 数量以及施工场界噪声最大值。施工场界噪声最大值根七 、 三 十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科 室 负 责可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不能确定的, 以施工机具说明书载八 、 三 十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人、明的噪声排放最大值代替。九、四十、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具体承办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报后,经征求建设等四十二、四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十四、六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应当在5 日内出具是否确需连强监管。一续施工作业的证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2 日将10.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环境保护
14、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及施工时间公告附近居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征求意见时,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出具审查意见。 xx 省环境保护条例( xx 年发布)第十七条排污单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 行 政 许位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者排放污染物不能稳定达到国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 (不予受理 可法第三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由的说明理由)。十 、 三 十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单位法定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限期治二 、 三 十限期治理 理。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收提出
15、审查意见。表人、行 政 许四 、 三 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分管领导、可项目完成 回排污许可证, 并核发临时排污许可证, 作出限产决定。七 、 三 十验收排污单位在限期治理期间应当限产限排,不得建设增加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 并告知相对人申科 室 负 责八 、 三 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人、九、四十、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具体承办人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限期治理四十二、四的项目进行监督和验收。 经验收合格取得排污许可证后,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十四、六十方可恢复正常生产。5.
16、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一4 / 188强监管。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他部门移送、 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对超过污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 政 处染物排放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罚法第十单位法定代环境保护法( xx 年修正)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标准或者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
17、 提出处理意见; 对情节表人、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五 、 三 十行 政 处超过重点行政分管领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一 、 三 十罚污染物排七 、 三 十科 室 负 责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放总量控八 、 三 十人、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制指标排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 理由及依据, 并告知当事具体承办人准,责令停业、关闭。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九、四十、
18、放污染物应组的处罚织听证。四十二条。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5 / 188执行。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6 / 188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他部门移送、 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
19、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对建设单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位未依法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提交建设 行 政 处项目环境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 提出处理意见; 对情节单位法定代xx 年修正)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罚法第十环境保护法(行政表人、影响评价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五 、 三 十行 政 处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一 、 三 十分管领导、文件或者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罚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
20、负有环境保护监七 、 三 十科 室 负 责环境影响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 理由及依据, 并告知当事人、评价文件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八 、 三 十令恢复原状。应组具体承办人未 经 批织听证。九、四十、准,擅自四十二条。开工建设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的处罚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21、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7 / 188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他部门移送、 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行 政 处对重点排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 提出处理意见; 对情节单位法定代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罚法第十污单位不 环境保护法( xx行政年修正)第六十二条违反
22、本法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五 、 三 十表人、行 政 处公开或者 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一 、 三 十分管领导、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罚不如实公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七 、 三 十科 室 负 责开环境信 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 理由及依据, 并告知当事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八 、 三 十息的处罚应组具体承办人九、四十、织听证。四十二条。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
23、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8 / 188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他部门移送、 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对建设项环境保护法( xx 年修正)第六十三条第一项
24、企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行 政 处目未依法 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 提出处理意见; 对情节单位法定代进行环境 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罚法第十行政表人、影 响 评 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五 、 三 十一 、 三 十分管领导、行 政 处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价,被责 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七 、 三 十科 室 负 责罚令 停 止 接责任人员, 处十日以上
25、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轻的,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 理由及依据, 并告知当事人、设,拒不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八 、 三 十应组具体承办人执行的处(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织听证。九、四十、四十二条。罚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8.法律
26、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9 / 188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他部门移送、 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对违反法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企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环境保护法( xx 年修正)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行 政 处律规定,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 提出处理意见; 对情节单位法定代未取得
27、排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罚法第十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行政表人、污许可证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五 、 三 十行 政 处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一 、 三 十分管领导、排 放 污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罚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七 、 三 十科 室 负 责物,被责接责任人员,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轻的,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 理由及依据, 并告知当事人、令停止排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八 、 三 十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应组具体承办人污,拒
28、不织听证。九、四十、(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四十二条。执行的处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罚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10 / 188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他部门移送、 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
29、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对通过暗查应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管、渗井、的,应当回避。渗坑、灌环境保护法( xx 年修正)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企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注或者篡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 行 政 处改、伪造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 提出处理意见; 对情节单位法定代监 测 数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罚法第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行
30、政表人、据,或者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五 、 三 十行 政 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一 、 三 十分管领导、不正常运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罚接责任人员,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轻的,七 、 三 十科 室 负 责行防治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 理由及依据, 并告知当事人、染设施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八 、 三 十应组逃避监管(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织听证。九、四十、具体承办人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四十二条。的方式违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
31、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法排放污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染物的处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罚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11 / 188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他部门移送、 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
32、笔录;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对生产、环境保护法( xx 年修正)第六十三条第四项企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行 政 处使用国家 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 提出处理意见; 对情节单位法定代明令禁止 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罚法第十行政表人、生产、使 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五 、 三 十一 、 三 十分管领导、行 政 处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用 的 农 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七 、 三 十科 室 负 责罚药,被责 接责任人员,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 理由及依据, 并告知当事人、令改正,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八 、 三 十应组具体承办人拒不改正(四) 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 织听证。九、四十、四十二条。的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