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渔业行政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表部分1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山东省县级渔业主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表( 部分 )填表单位 : ( 盖章 )一、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共项权力编码(序号)权力名称内陆渔业捕捞许可实施主体1农业局 ( 法定 )收费 及 依据依据 : 1、 山东省内陆渔业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标准标准 :(1) 、 用船作业的 , 围箔、 杆子箔每塘 ( 架、挂 ) 每年 100-200元, 大抄网每船每年 130-160元,其它渔具每船 ( 件)每年 50-85 元,一船多种渔具的 ,按最高标准征收 ;(2)、 无船作业的 , 每人每年 40-
2、50元;(3)、 专项捕捞中华绒螯蟹的 , 每船每年 50-200元;(4)、 采收芡实、 湖菱的 , 每船 20-50 元。权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23条、 农业部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 17条运行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 , 由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证 , 报市局备案。2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一、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共项权力编码(序号)权力名称临时渔业捕捞许可实施主体1(法定 )收费 及 依据无标准权力依据农业部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17条运行流程1、 拟从事渔业捕捞 ( 公海 ) 作业的单位或个人 , 填写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
3、公海 ) 并附有关材料 , 持户籍证明 ( 长期居民身份证 ) 或工商营业执照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经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3、 报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3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一、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共项权力编码(序号)权力名称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实施主体1(法定 )收费 及 依据无标准权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16条、 农业部水产苗种生产管理办法第 11条、 山东省内陆渔业管理条例第 17条山东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第 4条运行流程1、 单位或个人 ( 淡水年育苗能力 5 千万尾以下 , ) 向县渔业主管
4、部门提报申请 , 审查后审批 , 核发生产许可证2、 淡水年育苗能力 5 千万尾以上的报市海洋与渔业局 , 核发生产许可证。4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一、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共项权力编码( 序号 )权力名称珍稀水生野生动物捕捉许可实施主体1( 法定 )收费及依据1、 收费依据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文件标准计价格 393 号。2、 收费标准 : 详见计价格393 号附件捕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按最高标准征收 ;权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7 条、 第 16条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 1
5、7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 12 条、 第 13 条运行流程1、 拟从事水生野生动植物捕捉的单位或个人 , 如实填写水生野生动物捕捉申请表 , 并随表附报有关证明材料 , 将工商营业执照报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2、 申请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 , 申请人应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申请人所在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 , 报农业部审批 ; 需跨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 , 由申请人所在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 , 送捕捉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 捕捉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 , 报农业部审批。3、 申请捕捉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
6、 , 申请人应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经申请人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 , 报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需跨省捕捉国家二级水生野生动物的 , 有申请人所在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 , 报捕捉地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4、 动物园申请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在向国务院渔业行政部门申请特许捕捞许可证前, 须5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经国务院建设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 申请捕捉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 , 在向申请人所在的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捞证前 , 须经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一、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共项权力编
7、码( 序号 )权力名称驯养繁殖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许可实施主体1( 法定 )收费及依据1、 收费依据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文件标准计价格 393 号。2、 收费标准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文件计价格 393 号。权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7 条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 23 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 17 条、 第 20 条运行流程1、 拟从事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的单位或个人 , 如实填写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 并随表附报有关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2、 申请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 , 申请人
8、应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经驯养繁殖场所在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 , 报农业部审批 ;3、 申请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申6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请人应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经驯养繁殖场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 , 报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共项权力编码( 序号 )权力名称珍稀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运输许可实施主体1(法定 )收费及依据无标准权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3 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 29 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 20 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 29 条运行流程1、 申请运输、携带、 邮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 ,应如实填写水生野生动物运输申请表 , 并付有关证明材料 ,报经始发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 , 报始发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 出口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涉及国内运输、携带、 邮寄的 ,申请任凭同意出口批件到始发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办理运输证,进口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涉及国内运输、携带、 邮寄的 , 申请人凭同意进口批件到厂境口岸所在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办理运输证;3、 经批准捐赠、 转让、 交换水生野生动物或产品的运输 , 申请人凭同意捐赠、转让、 交换批件到始发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办理运输证 ;4、 经批准收购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运输, 申请人凭经用利用证和出售单位出具的物种种类及数量证明 , 到收购所在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办理运输证 ;5、 跨省展览、表演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运输,申请人凭展览表演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接纳展览、 表演的证明及前往运输证回执到展览、表演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运输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