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选_人民政府- 股份公司_改制合作协议签约时间:签约地点:可编辑精选- 参与医院改制合作协议甲方: _市(县 /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 )乙方: -鉴于:1. 甲方经 _市(县 / 区)人民政府授权作为 _市(县/ 区)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的国有出资人。2. 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的以医药健康产业为主业的上市公司。根据 - 参与 _医院改制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核政策,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_医院改制中的权力和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并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标1.1以 _医院为依托,逐步拓展生殖医学、月子中心、医养融合、康复医疗、医学美容
2、等于健康服务相关的项目和产业。可编辑精选1.2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为_医院改制基准日。从基准日算起,甲乙双方应 _年内完成 _医院新院区建设; 力争将医院发展成规模适度、 功能齐全、环境优雅、设备精良、管理一流,服务一流,具有一定特色的现代化综合医院。第二条合作方式2.1 甲乙双方依照框架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合资成立医疗管理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等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2.2甲方应将医院的全部资产(含举办资质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作价,出资医疗管理公司,即医疗管理公司成立时,医院即成为医疗管理公司出资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3甲方有义务将医院资产评估结果向乙方公示,评估结果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可作
3、为甲方对医疗管理公司出资。2.4医疗管理公司负责_医院新院区的建设,形成的资产属于医疗管理公司。2.5_医院自医疗管理公司成立之日起,每年按业务收入的_%向医疗管理公司缴纳管理费用。第三条人员安置3.1以改制基准日为标准,对原_医院依照“全员接收,分类安置”的方案进行安置。3.2改制基准日前在编在职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予以安置。改制基准日前所有在编在职职工和离可编辑精选退休职工, 保留其事业编制身份和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待遇,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社保统一管理,进入事业单位社会统筹,有关待遇随国家政策的调整而调整。3.3 改制基准日前与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签订正式劳动用工
4、合同的聘用制职工(非在编职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参加社会统筹。3.4改制基准日前离退休职工、内退职工由改制后_医院接收,退休工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第四条治理结构4.1 “医疗管理公司”实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设董事会,其中甲方委派 2 人,乙方委派 3 人,法人代表为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代表担任。4.2 “医疗管理公司”设监事会, 由甲方和乙方各委派 1 人,医院职工代表 1 人组成。4.3 改制后 _医院实行 “医疗管理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院长为医院法定代表人。 院长及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由“医疗管理公司”董事会提名, 按现有领导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
5、定, 最后由“医疗管理公司”董事会聘任。 院长的职责由董事会确定。第五条承诺与保证5.1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可编辑精选5.1.1改制后 _医院原领导班子成员继续留任,中层管理干部按照原 _市医院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5.1.2改制后由“医疗管理公司”负责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辞职补偿金等改革政策性经费投入。5.1.3_医院的资产债务须经甲乙双方同意,由财政部门组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最后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5.1.4改制后 _医院医保资金结算根据省、市医保基金结算有关政策规定执行。5.2甲方承诺:5.2.1改制基准日前, _医院全部职工欠缴未缴的全部费用(含在职职工五
6、险一金,离退休职工社保医保,内退职工工资,离职职工的补偿金等)计入改制前_医院负债。5.2.2保证改制后 _医院按照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保留其行政级别不变。改制基准日以前医院在编在职人员保留事业单位编制身份不变。5.2.3为支持改制后的_医院吸引高端核心人才,每年增补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编制,专项用于招聘、引进博士、硕士和高级职称以上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增补数量不低于地区同级别医院平均标准。5.2.4市级财政对 _医院的投入以2015年预算为基数,可编辑精选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给予投入。5.2.5医院发展项目建设、 设备配置、学科建设、人才引进、人员职称晋升等继续按
7、照国家及省、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改制后的原 _医院在编在职职工薪酬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5.2.6对“医疗管理公司”的各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5.3 乙方承诺:5.3.1保证 _医院新院区的建设资金及时足额筹措到位。第六条违约责任6.1合作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面要求退出合作,若一方因要求单方面退出而对“医疗管理公司”和_医院运营造成经济损失的,该方必须承担对“医疗管理公司”和医院的全部赔偿责任。第七条保密7.1 各方均对其获知的对方及公司的商业秘密、 经营信息等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除依法律规定或依双方约定或事先经对方书面同意外, 不得超出本框
8、架协议书目的自行使用, 或以任何方式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7.2甲乙双方同意, 未经另一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发可编辑精选布与本次合作相关的任何公告、声明或新闻报道。 除非双方一致同意,各方对在本次合作过程中获取的任何财务及其它信息将严格保密。允许甲方将乙方已披露的相关信息披露给必须知道该保密信息的员工和专业顾问。第八条其它事项8.1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进行合作的正式协议,与人福医药参与 _医院改制合作框架协议共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在商洽合作过程中,本协议未约定的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8.2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_医院保存一份。8.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可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