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3 年淄川区民生政策公开目录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为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通过购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1、补助对象。我区城乡居民。2、补助标准。2013 年国家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经费为 30 元。3、申请程序。城乡居民按照所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一部署安排,由机构免费提供享受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
2、管理、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服务。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体现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努力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有效解决当前医药卫生领域的突出问题,2009 年开始,国家规定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2(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1、补助对象。具有淄川农村户籍、在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孕产妇。2、补助标准。每人补助 500 元。3、申请程序。孕产妇到所在乡镇卫生院或区妇幼保健院领取申请表;经村(居)委会审核通过并公示后,由申请人交镇卫生院初审,乡镇卫生院初审后统一交区妇幼保健院;待区卫生局
3、审核批准后,办理淄博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由区妇幼保健院或乡镇卫生院逐级发放到申请人;住院分娩时,持户口薄、身份证、 淄博市孕产妇保健档案手册(须具有 5 次以上孕期保健查体打印记录)、妇幼保健 IC 卡、 淄博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叶酸免费发放卡、新农合医疗证到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产妇出院结账时,各定点助产机构查验、收回住院分娩补助卡等材料并进行登记、存档。出院结算时先按照 500 元/人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对住院分娩费用进行减免,剩余部分中的医疗费用再按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其余由产妇支付。对未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只补助 500 元。(二)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1、补助对象。准备怀孕的淄川区农村户籍妇女。2、补助标准。由省级负担并统一采购叶酸,向准备怀孕的3农村妇女免费发放。3、申请程序。由乡村医生负责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妇女的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自愿接受服用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缺陷知情同意书;符合条件的妇女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乡镇卫生院领取淄川区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叶酸片免费发放卡,凭发放卡到乡村医生处免费领取适量叶酸。乡村医生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对领取叶酸的妇女定期进行随访,督导其按时服用。